李永英
简介:
李永英(Li,Yongying),
女 ,
五十多岁 ,
重庆市江北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日下午两点多钟,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李先勇、蔡保禄与梁世滨、刘玲(女)等六、七人对石马河法轮功学员李永英家实施抢劫,并将她劫持到重庆市井口“法制学习班”(即洗脑班),强制写“三书”未遂后,于当年十月十七日诬陷罪名,将李永英非法关押在重庆市渝北区看守所。 二零零五年六月底,李永英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提出上诉,二零零五年八月中旬,二审维持原判。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李永英被送往重庆市(永川)女子监狱。 二零零六年四月中旬起,狱警不准李永英平时洗头、洗澡、洗衣服。只能一个星期洗一次澡。直到二零零六年八月底,一个星期可以洗二次澡。在这期间七月初到八月底每天早上六点三十吃完饭就被罚站,一直到晚上十一点多钟才能睡觉。二零零六年十月被下到五监区奴役劳动,每天早上七点二十分出门,晚上八点多钟下班,有时甚至晚上九、十点多钟才下班。生产任务重,吃饭及上厕所都是集体行动。主要生产胶鞋帮(从原料到出成品,每天的任务是五千二百双,这条生产线三十多人)。 因拒写所谓的“转化”,每晚回到监舍后,从晚上十点起被强迫在监舍的走道“学习”二小时才能休息,由四个犯人轮流守着。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到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一年多的时间里,每天晚上所谓的“学习”到深夜十二点才能休息。 二零零七年七月起,狱警陈远菊不准李永英与家人通信,二零零八年过年前李永英的妹妹来看他,警察也不让她会见。 李永英于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回到家中。回家后,化工研究所社区、石马河街道派专人看守、盯梢,打电话骚扰。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李永英被江北区国保支队队长梁世滨及江北区石马河社区梅刚(男,三十多岁)综合治理办公室一行八、九人绑架到洗脑班。在洗脑班里李永英抵制迫害,并于十月七日走脱。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洗脑/送洗脑班;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罚站;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逼迫放弃信仰;
监视/跟踪;
骚扰;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李先勇的罪恶簿
正告重庆警察梁世滨悬崖勒马
重庆市法轮功学员李永英自述遭受的迫害
部份仍在重庆女子监狱遭摧残的大法学员
责任单位及恶人:
江北区公安分局
:
梁世滨,
刘玲
重庆市永川女子监狱
:
陈远菊
江北区公安分局
:
蔡堡陆,
李先勇
渝北区看守所
重庆女子监狱
江北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
梅刚
江北区铁山坪平安山庄洗脑班
:
郑贵伦
更新日期: 2021年5月22日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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