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六月石炎柱被龙感湖五分厂派出所绑架并劫持到黄梅县第二拘留所迫害十五天,第二拘留所敲诈三百元,五分厂派出所敲诈一千六百元(无任何收据)。家人被迫请客送礼一百元,经济损失总计二千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龙感湖地区迫害事实 湖北黄梅县小池镇派出所、龙感湖总厂公安局恶警恶行
相关单位及个人: 龙感湖总厂公安局参与迫害的恶警:王水桥、王利雄、管亚华、曾国雄、卢赛军、李三毛(小名)、苏安久、罗勇、钱慧娟;五分厂恶警刘继会。
责任单位及恶人: 龙感湖总厂派出所(现公安局) 五分厂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2年2月4日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