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王华和王柱保被迫流离失所达三个月。
2002年6月,王华和王柱保再次被迫流离失所至今。王柱保被勒索5000元钱。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石家庄化肥厂第四生活区居委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石家庄化肥厂第四生活区居委会负责人:张芳、刘建林联系电话:0311-6830845邮政编码:050041
责任单位及恶人:
更新日期: 2007年6月1日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