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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淑华(彭素华)

简介:
彭淑华(彭素华)
(Peng,Shuhua(pengsuhua)), 女 , 79岁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五津法轮功学员。

于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公安干警张水源、张小兰、张福、龙马乡徐书记、王世明将她绑架到新津县拘留所关押一个月。新津县五津镇政府向其丈夫施压,让她放弃修炼。

二零零零年三月,大法弟子彭淑华同十几个法炼功学员乘坐火车进京上访,被北京恶警抓捕押送到成都驻京办,搜身时搜走了人民币。然后关进小屋不准讲话,她被拳打脚踢。第三天后由新津公安局长李富强、张小兰、徐长安、彭术全等人将她和另外十几个学员押回新津非法关押一月。期间被强行留指纹、拍照。非法罚款一万元人民币。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旬,大法弟子彭素华一个人再次进京证实大法,在北京火车站被恶警抓捕送到成都驻京办。一个月后,彭素华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彭素华绝食反迫害,狱警艾定伟等对她强行灌食,把她按到地上,她的脸被按肿变形,口腔内全是伤痕,两边嘴角被撕裂,监室的地上,她身上的内衣、毛衣,毛裤全部浸透了血水,在寒冷的冬天穿着湿透的衣服睡觉。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九日,彭淑华参加新津县金山角近二十人的集体晨炼,被五津派出所张福等数名警察绑架到五津派出所,当天从早上九点到晚上六点全被戴上手铐,罚站水泥地上,在三十八度以上的高温下暴晒一天。不准喝水、不准吃饭、不准解便。家属送去的水、食物不准喝不准吃。一天下来,她和所有的大法学员一样,不是脸晒脱皮就是两臂晒脱皮,有的学员用手轻轻一抹皮全掉下来。她被关押五十天,又被非法罚款五千元人民币。

二零一一年八月四日上午九点多钟,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公安警察及政府官员一行十来个人,开了两辆警车来到新津县五津镇老年女法轮功学员彭淑华家所在地,他们先经过彭淑华家开在公路边的茶楼(彭的住家离茶楼还有一、两百米,且在楼上),警车便停在了茶楼边,也是公路边,警车上十来个警察及政府官员便下了车。这伙人为了将法轮功学员彭淑华绑架到邪恶的黑窝──新津蔡湾洗脑班迫害,已经多次来骚扰了。彭淑华的丈夫陈大爷(七十多岁,未修炼法轮功)见这伙人前几天才来骚扰过,想绑架妻子的图谋未得逞,今天又来了,妻子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还遭到如此的迫害,恶警真是毫无人性,不讲道理,更不讲法律,执法犯法。气急之下,陈大爷便横躺睡在警车两个前轮前面,告诉他们:除非你们把我整死,否则别想进院绑架妻子彭淑华。这伙人见不对劲,将陈大爷拉起来。这时候其中一姓胡的(是围观的人告诉的)警察上前想对陈大爷动武,但在陈大爷正义的力量下未得逞,但这伙人和陈大爷发生了拉扯。整个过程中有很多路人围观,其中有人认出了这伙人中有一个女警察是五津派出所的张晓兰(此人从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多次参与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最后,这伙人只好开着警车走了。陈大爷回到家一会儿,大约十点多钟,正在上班的儿子听说家里发生了事,便立即回到家,问明情况后,知道母亲没事,但自己的父亲差点被警察打了,便和父亲陈大爷一同来到新津县五津镇派出所(也是围观者告诉这伙警察是五津镇派出所的)。当他们父子来到派出所询问:是谁派人来绑架母亲的?那个想打父亲的胡姓警察是谁?五津镇派出所警员说没派过人来,也没有姓胡的警察。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彭淑华在四川省新津县五津镇大街上讲真相,被一名20岁左右的小伙子跟监、恶意举报,召来警车绑架彭淑华到新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彭淑华在刑警大队被一刑警翻包搜出救人的真相资料后,被拍照。彭淑华就给当场十几个警察讲真相。年轻的警察们面带笑容听着没插话。接着又把彭淑华转到该县五津镇派出所。在五津镇派出所里有5、6个警察。彭淑华就给他们讲真相。此时一个50多岁穿便衣的人叫彭淑华坐在凳子上不准动。彭淑华就说自己不是犯人,有人身自由权,信仰权,言论自由权。那人诬蔑法轮功,彭淑华就从法轮功修炼的原则、美好及法律角度告诉他法轮功是正法修炼。那人表示自己是听令办事。从上午10点钟左右到下午3点共5个多小时,彭淑华才被释回。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上午8点50分左右,四川省新津县法轮功学员彭淑华在新津县五津镇街上给一世人讲法轮功的真相,遭人恶告到新津110,突然一辆警车开到彭淑华身边停着,从车上下来四、五个警察问彭淑华:“在讲什么?身上挎包里装的是什么?”彭淑华说:“这是我自己的东西(私人物品)……”没等彭淑华解释完,几个警察就强制把彭淑华的包打开看,并强行绑架了彭淑华。

目前(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彭淑华老人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市双流区看守所已三个多月,警察不准亲人见面。被陷害的案子仍在新津县检察院,邪党检察官们正在抓紧时间办理,欲尽快将非法案子移交到新津县法院。

负责彭淑华非法案子的检察官是:成都市新津县检察院专职委员、公诉科副科长:谢玉虹 电话13668218808,地址:成都市新津县平岗路280号 邮编611430。

成都市新津县法院将在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上午在新津法院对彭淑华非法庭审。结果是宣判,休庭改日再开庭。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在新津法院对彭淑华老人第二次非法庭审。

原定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上午,在新津法院对新津法轮功学员彭淑华第二次非法庭审。就在六月十六日下午,律师乘飞机赶往成都双流机场,在机场时才得知第二天上午的庭审已取消,说是律师近期去过疫情严重的北京,不能到新津当地参加辩护。律师向新津当地提供了三天前做的核酸检测报告(一切指标正常),但新津法院仍不同意律师到庭参与,并通知改日再庭审,庭审时律师不得来当地参加辩护,只能在外地远程参与辩护。

将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在新津县法院第二次对彭淑华非法庭审。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上午10点左右,审判长、陪审员、公诉人到庭。审判长先问彭淑华需不需要辩护?需要多长时间?彭淑华说要辩护,需要10分钟。然后,审判长问律师需要多长时间?律师回答不再辩护,表示坚持第一次辩护的内容。彭淑华见律师都不辩护,就说自己也不辩护。最后问公诉人需要多少时间辩护?公诉人说需要10天时间。审判长宣布休庭10分钟,律师、审判长、陪审员离开法庭去商量。商量后审判长宣布今日到此结束,10日后择日开庭。

成都市新津区78岁的法轮功学员彭淑华老太太,因向世人讲真相遭构陷,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上午被成都市新津区法院第四次非法开庭,遭非法判刑两年。

成都市79岁的法轮功学员彭淑华老太太,向人讲真相遭构陷,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被成都市新津区法院第四次非法开庭,被非法判刑两年。近日得知,在彭淑华老人的非法刑期还有三个月就到期的情况下,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底被劫持到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

中共不法人员把彭淑华老太太劫持入狱迫害,说是成都女子监狱要对彭淑华老人做“转化工作”。一个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老人有何罪?要把她“转化”到哪里去?

新津区法轮功学员彭素华冤狱已满,于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已回家。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晚,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派出所打电话给法轮功学员彭淑华的女儿,说明天(15日)要上门“关心、问候”彭淑华。十五日上午9点左右,彭淑华正准备出门买菜,五津镇派俩警察就在敲门。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二日上午大约10点左右,住在新津区南河对面小区的法轮功学员彭淑华在街上买完菜回家路上,当走到筹江社区街对面。被新津区五津镇派出所女警察张晓兰叫住,说是想看看彭淑华并找借口说是想炼法轮功打坐的功法,叫彭淑华演示给她们看。说话间,站在另一侧的年轻女警察给彭淑华拍照。彭淑华问她们,你们在干什么?张说没有干什么,叫彭淑华今后不要到处走。

迫害类型:
摧残性灌食毒打/殴打逼迫放弃信仰非法关押非法罚款迫害亲属绑架/劫持非法拘留暴晒不准上厕所罚站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骚扰监视/跟踪恶人举报清身强制拍照并在电视上/游街曝光不准动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非法批捕非法起诉非法提审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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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四川省成都女子监狱 2884988283 2884898358 2884898191 2884898523 2884898358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龙洪路200号 邮编:610100 监狱长:骆利丽13982916096 2827722195 或 2827722651 宅 2827722963 副监狱长:宁晓英 政委:刘犊2827722999 教育改造科科长:廖群芳(专管法轮功学员)约四十多岁 警号 5104281 政治处主任:罗成丽 监察科科长:熊作秀 狱内侦查科科长:周英 狱政科:2884898155 副科长:徐欣 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科科长:卫燕 勤务大队副大队长:韩敏 医院警长:颜莉 一监区监区长:吴艳梅 二监区:2884898101 教导员:文秀君 三监区监区长:蔡雪梅 四监区:2884898283 五监区:2884898903 2884898234 2884898155 五监区监区长:彭红文 五监区监区长:吴雪菲(专管法轮功学员) 五监区监区长(管生产):安懋、宴江、王莹 五监区队长:窦红琼(专管法轮功学员) 五监区教导员:廖玉兰 五监区警长:宋卓芬 五监区警察:吉克阿英 廖警察 18010650038 郭医生 19983082151 六监区:2884898287 教导员:阳梅 九监区教导员:祝玉若 负责案子的检察官是公诉科副科长谢玉虹,电话13668218808。 成都市新津县政法委: 办公室:028-82522377、028-82523323 值班室:028-82522377 传真:028-82522377 书记:王二勇028-82526105、13882115858 13628051424 副书记(兼维稳办主任、防邪办负责人、公安局副局长):张锦军15928071777 13708219888 公安局办028-82530506 副书记:秦坚 办028-82520737 13618014166 防邪办副主任:李培德028-82515066、15928586913 13658042036 余素兰 办028-82529183 18602828239 新津县公安局: 局长:雷向东028-82518458(办公) 政委:刘晓13908082850 028-82520251(宅电) 副局长:张锦军15928071777、13708219888、028-82530506(办公) 副局长:孟君13808235761、028-82530505(办公) 副局长:倪水彬13908200800、028-8253007 028-82523510(宅电) 副局长:杜都028-82530510、028-86353120(办公) 国保大队长:岳蕊 13056685630 028-82530521(办公) 五津镇派出所:028—86353138 028—86353134 五津镇派出所所长:何卫国 13881891887 派出所警察:17780660805、17780660902、17780660805、17780660902、13378111389 17780660309 新津县检察院: 办公室:028-82555275、028-82555287 传真:028-82555287 电话:028-82555017 检察长:张鸿林 办82469801 手机13908184175 副检察长:严超 办82555909 手机13908200911 副检察长:岳险峰 办82555029 手机13982026813 副检察长:黄欣 办82555836 手机13908222806 政治处主任:任永忠 办82555129 手机13880318777 专职委员:王国平、谢玉虹 侦查监督科(批捕科):科长孙继伟 办028-82555617 公诉科:028-82555927、副科长刘敏、程中毅、谢玉虹、王红艳 执行局:徐冠宇028-82555267 检察科:陈少蓉028-82555792 控申科:任剑平028-82555817 案件管理办公室:叶治文028-82555837 检察技术科:钟辉02882555725 司法大队:吕佳028-82587756 政治处:任永忠028-82555129 办公室:赵燕028-82555016 监察室:028-82556680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王红艳028-82555217 邪党办:吴航028-82555157 负责彭淑华非法案子的检察官是:成都市新津县检察院专职委员、公诉科副科长:谢玉虹 电话13668218808 新津县法院 : 办公室 82556009 值班室 82556016 传真 82556009 电话:(028)82523117 党组书记、院长:李科 办公82556001 手机13880023322 副院长:肖迈 办公82556003 手机13880835592 副院长:幸洪举 办公82556005 手机13981738555 副院长:何群芳 办公82556002 手机13880466663 副院长:唐云国 办公82556018 手机13908173369 纪检组组长 赵良旭 办公82556039 手机13982022857 政治处主任 谷青华 办公82556006 手机13882266503 办公室副主任 刘维 办公82556008 手机13548142823 新津县法院 : 地址:五津镇迎宾大道212号 邮编:611430 办公室 82556009 值班室 82556016 传真 82556009 电话:(028)82523117 党组书记、院长:李科 办公82556001 手机13880023322 副院长:肖迈 办公82556003 手机13880835592 副院长:幸洪举 办公82556005 手机13981738555 副院长:何群芳 办公82556002 手机13880466663 副院长:唐云国 办公82556018 手机13908173369 纪检组组长 赵良旭 办公82556039 手机13982022857 政治处主任 谷青华 办公82556006 手机13882266503 办公室副主任 刘维 办公82556008 手机13548142823 新津县检察院: 地址:成都市新津县平岗路280号,邮编611430 办公室:028-82555275、028-82555287 传真:028-82555287 电话: 028-82555017 检察长张鸿林82469801、13908184175 副检察长严超82555909、13908200911 副检察长岳险峰82555029、13982026813 副检察长黄欣82555836、13908222806 政治处主任任永忠82555129、13880318777 副书记陈弘 双流区看守所: 地址:双流区双华路三段39号,邮编610207 所长黄晓军028-85871274、028-85871276 【五津镇派出所】 电话:028-86353138、028-86353134。 所长:何卫国13881891887 【新津县公安局】电话:028-82530510 1、成都市新津县委政法委: 办公室 82522377 82523323 值班室82522377 传真82522377 书 记 :王二勇 办82526105 移13882115858 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陈远志 办82522562 移13568898575 防邪办主任 :孙杰 办82525065 移13709020880包 防邪办副主任、纪检副组长:李培德 办82515066 移15928586913 成都市新津县政法委地址:新津县五津北路111号 邮编:611430 2、四川成都市新津县公安局 新津县公安局局长:雷向东 新津县公安局政委:刘晓 新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锦军、孟君、杜都、倪水彬 成都市新津县公安局:028—82530510 成都市新津县公安办:028-86353120 新津县公安局国安办:028-82530523 岳蕊:新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新津县公安局地址: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正西街50-51号 邮编:611430 成都市双流区公安局 办公电话:85822100 传真电话:85822100 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健局 双流区公安分局副分局长:阮立波 双流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分局长:王强 双流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罗秀昌 双流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分局长:岳松 双流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征东 成都市双流区公安局:028--85800110、028--85822100 办公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棠湖南路二段129号 邮编 :610200 电话:85822100传真:85822100 值班电话:85829514(24小时) 拘留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双华路三段39号 邮编 :610200 看守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双华路三段39号 邮编 :610200 电话:028--85871274 所长:黄晓军13438313388 副局长:王强1334889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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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政法委新津县政法委:28-82515066 <br>书记:刘显勇、王二勇 82526105办、13882115858移。<br>副书记、维稳办主任:陈远志82522562办、13568898575移。<br>防邪办副主任、纪检副组长:李培德82515066办、15928586913移。<br>
新津县看守所 : 艾定伟
新津县公安局 : 王世明李富强
新津县拘留所
双流县双流看守所
新津县五津镇派出所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派出所<br>地址: 五津镇太升西街173号,邮编611430<br>电话: 028-86353134、028-86353138<br>所长何卫国13881891887 : 张小兰彭术全
新津检察院
新津县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6月12日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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