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增芳
简介:
刘增芳(Liu,Zengfang),
男 ,
六十多岁 ,
山西晋中市法轮功学员,大学副教授。二零零二年刘增芳就被绑架到劳教所,电棍电击、不让睡觉等种种酷刑也没有使他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二零零七年六月,他和李智勇(阳泉市)、田福生(大同市)、闫希朋(音,太原市)、张文斌(运城市)、张福祥、赵兆昌(阳泉市)、魏建周(运城市)、孙三龙、刘宏(大同市)、刘宇红(大同市)、李兆楚(太谷县)、李健吾(长治市)、赵国存(河北省保定市)、刘俊青(运城市芮城县)等等,仍一起被关在押太原新店劳教男所迫害。 劳教所恶警不让他们睡觉,逼写三书,反复体罚性冲洗厕所及走廊,面壁罚站,电棍电,摧残性灌食,伙食低劣(水煮白菜等),怂恿吸毒人员包夹殴打(吸毒人员一天两班,一班四名,二十四小时包夹一名大法学员),每天早、中、晚三次强迫背邪恶所编的恶文“七字经”、“五要十不准”、“二十三号部令”恶毒洗脑、妄图精神摧残与控制,人人之间都不让说话、互相之间眼神传递都不行,否则就是打、体罚、电棍。 陈太明(四十多岁,太原市太航仪表厂工程师)、刘增芳(六十多岁,大学副教授)、何祥(二十多岁,太原市人)等因看法轮大法经文被恶警樊立占用电棍电击施暴。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号,王双春、唐华风、刘增芳、郑建美和程贤德被榆次区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由榆次区检察院公诉人张海全非法对唐华峰、刘增芳、王双春、郑健美、程贤德五名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提出公诉,在晋中市榆次区法院非法开庭。但邪党晋中市榆次区610、国保、公检法密谋之后,突然在开庭前一天临时宣布取消开庭。之后定为五月十八日开庭。(刘增芳具体遭到绑架日期、详情待查) 榆次区国保队长申建军等恶警团伙甚至公然表示,“唐华峰等五名法轮功学员”一案是当地(晋中市榆次区)劳教制度废除后的第一例法轮功大案,他们要以“判刑”作为向上级邀功的政绩。 庭审当日,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区国保队长申建军在法院门口设下圈套,将前来参加旁听的十三名太原市法轮功学员和两名榆次区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晋中市锦纶派出所。最后,一番非法审讯后,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保证,半夜一点才将他们放回。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法院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到下午五点半,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唐华峰、刘增芳、郑健美、王双春、程德贤。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晋中市法轮功学员王双春、刘增芳、唐华峰、郑健美、程贤德遭到晋中市榆次区法院冤判:王双春和郑健美四年,刘增芳和唐华峰三年零六个月,程贤德三年。 参与迫害责任人:晋中市榆次区法院审判长原琳琳、审判员柴富恒、榆次区检察院公诉人张海全、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申建军等。 约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份刘增芳被榆次国保劫持到山西第二监狱。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剥夺睡眠 ;
非法劳教;
电刑 ;
摧残性灌食 ;
罚站;
非法起诉;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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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晋中市榆次区法院(晋中市榆次区中北路102号)、晋中市中级法院、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国保大队。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太原市新店劳教所
:
姚宏,
张俊德,
赵清,
范力战,
王卫东
山西省第二监狱
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
申建军
榆次区法院
:
柴富恒,
原琳琳
榆次区检察院
:
张海全
更新日期: 2017年6月7日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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