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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汝秀

简介:
刘汝秀
(Liu,Ruxiu),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7﹒20」以前,他被李少光支派恶棍暴打,肋骨被打断了好几根,两三个月卧床不起致残,竟被装在尼龙袋子里在太阳底下晒昏死过去。

二零一八年五月廿九日早上,临朐县国保大队闯入冶源镇宋庄村刘汝岫家中绑架刘汝岫,洗劫其家中打印设备、大法书籍等私人财物。

公职人员藉势藉端侵害国家公民基本人权,执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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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权不受侵犯。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规定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终身追责。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暴晒绑架/劫持抄家私闯民宅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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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冶源镇党委 : 李少光
临朐县国保大队电话:5363217433<br>大队长:马洪生 13853627721、18678077787<br>副大队长:高志<br>政委:马连芝18678077303、13806360696<br>[指挥中心] 主任:孟海18678078089、15065631777

更新日期: 2018年6月6日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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