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红
被迫害成消瘦的姜红
被迫害之前身心健康的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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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姜红(Jiang,Hong),
女 ,
56岁 ,
黑龙江省佳木斯汤原县汤原镇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一日上午十点多,国保大队长周铁刚带领一伙恶警为了完成迫害任务在大街上再次绑架我。我在县看守所绝食57天,后来又非法判我三年劳教,因为身体问题劳教所拒收了。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姜红在邻居家串门,被东城派出所警察邢桂利以查户口为名,伙同政保科周铁刚等人非法抓捕。家属多次到公安局要人,姜红七十多岁的老父亲被政保恶警科长周铁刚野蛮撵出公安局。 姜红被非法关押三十五天之后,身体极其消瘦,在看守所内需要二十四小时监护,最后十一天已无法进食而生命垂危。 看守所怕承担责任,要求单位来接人。都到了这种情况,公安局长王敏贵和政保科长周铁刚还拒不放人,最后看守所拒不接收,才无奈放了生命处于危险的姜红。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在县公安局的指使下,吉祥乡派出所所长郭刚伙同振兴乡派出所所长马长春等人,非法抓捕姜红等十名法轮功学员,到现在已经过去一百三十多天了,吉祥乡派出所所长郭刚,是非法抓捕十名法轮功学员。 在吉祥乡派出所,法轮功学员李艳荣和姜红因为向警察讲真相,分别遭到恶警于开勇和郭刚的野蛮殴打,随后又被公安局副政委周金泽带队再度绑架到汤原看守所进行迫害。被非法关押五个多月,在看守所,恶警逼迫法轮功学员穿号服,做奴工,野蛮强迫灌食。副政委周金泽在公安局大声辱骂询问案情的家属。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点半,汤原县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被关押五个月之久的李秀芹、李艳荣、姜红、李孝梅、宋丹、张秀英、李淑云、李俊英、裴志福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开庭。其中八位法轮功学员坚决抵制迫害,自始至终都是零口供、零签字。来自北京的两位正义律师为李艳荣和李秀芹做了无罪辩护。恶人有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主管副院长滕东明,主审法官卢林,公诉人张弘。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十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开庭当日,汤原县公安局局长廉景琦任组长,政委赵雪冰,副政委周金泽、副局长赵明华、纪检书记兰秀军等都有任务分工和职责,他们早早在法院门前拉上一大圈警戒线,只有少数人被允许参加旁听。对进入法院的家属和律师进行非法搜身,副政委周金泽还在警戒线外强抢了一名家属戴的手表,并企图抓捕戴手表的家属未能得逞。610头子柴臣亲自在法院坐镇。 二零一一年一月四日,汤原县法院蓄意冤判法轮功学员李秀芹八年,姜红八年,宋丹八年,李艳荣七年六个月,李孝梅七年六个月,张秀英七年,李淑云七年,李俊英七年,裴志福三年缓刑四年。除裴志福外,另外八名法轮功学员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并表示要上诉。 八名法轮功学员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汤原看守所,期间恶警逼迫法轮功学员穿号服,做奴工,野蛮强迫灌食,公安局邪党纪检书记亲自到看守所,命令看守所的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要狠。副政委周金泽在公安局大声辱骂询问案情的家属,并企图把一名和他论理的家属绑架,并阻止家人探视。 二零一一年,姜红被劫持到女子监狱九监区后,遭受了严重迫害。刚去时,她被送到“攻坚组”(利用犯人转化迫害法轮功的地方,这里的犯人非常邪恶)进行强制转化,因不配合,被家住黑龙江省鹤岗的刑事犯包夹付博迫害。此人非常恶毒,毫无同情心。 九监区规定迫害法轮功学员每天晚上码坐到十二点,早上五点起床。她常常强迫法轮功学员码坐到半夜一点或者更晚,只要眨眼或者低头,她就喊:别睡觉,直溜坐着。她企图以这种方式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板凳又矮又小,两手须放在膝盖上,身体必须挺直,四处不靠,坐上去非常难受,时间长了,站起来,腿都不好使。因姜红不“转化”,付博用衣架将其头部打出血,而且不许姜红上厕所,因憋尿时间太长,以至现在落下后遗症,不及时上厕所就小便失禁。 八年冤狱结束后,姜红重新回到家。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汤原东城派出所两人、政法委的人、华胜社区街道主任王宁(女)、还有其他人共七人到姜红家,问姜红丈夫她在不在家?做什么去了?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二日至二零二一年,从邪党搞起对法轮功学员所谓大数据网上清零开始,汤原县政法委、610办公室、公安局、华胜社区人员都到姜红家上门骚扰。 县社会保障局非法扣发姜红六年工资,而且还扣除了姜红七年半工龄。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监视/跟踪;
迫害亲属;
非法提审;
非法起诉;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判刑;
逼迫放弃信仰;
坐小板凳;
不准上厕所;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汤原县姜红自述遭迫害的经历
佳木斯市汤原县法轮功学员被骚扰情况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39460.html#161227231817
黑龙江省佳木斯汤原县法轮功姜红被女子监狱迫害情况
十余年来113位佳木斯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黑龙江九法轮功学员被诬判重刑
黑龙江省汤原县公检法构陷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汤原县恶警将姜红迫害致命危才放人(图)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人员电话(区号0450)
汤原县政法委:办公室 7624054
朱汉伟 7655678 7658815 15145471777(书记)
其妻子:宋波,在汤原财政局工作:13604694815
郭 光 7624054 13329448866
柴 臣 7622610 7651906 13512650099(610办主任)
郭肇立 7622610 7660199 13351864085
林喜军 7624054 7624455 13351866699
汤原县法院:办公室 7612918
苏继昌 7612901 8651971 13359637789
汪世贵 7612902 8160198 13329443348
孙大伟 7612903 7651368 13634548889
牟伟良 7612904 7629998 13945441175
滕东明 7624054 7625660 13274688666(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主管副院长)
卢 林 13945441313 (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的主审法官)张弘 主管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
汤原县检察院:办公室 7636608
张大赛 7636601 13803665693
徐广海 7636602 8160101 13091648211
张甲光 7636604 6321111 13091649666
张子江 7636605 13946451999
张 弘 主管陷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 7636614 13274688733
汤原县公安局
廉景奇 7630666. 13946469999
赵明华 7636006 7611989 13199122222
周金哲 7636008 7628800 13351866661(副政委,主管迫害法轮功。
周金哲的妻子乔辉,电话:13039610981,在农发行工作。)
兰秀军 7636010 7623983 13512651866(主管看守所,到看守所扬言对法轮功要狠点)
郭 刚 吉祥乡派出所所长 手机15326849818(绑架十名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责任单位及恶人:
汤原县公安局
:
周金哲,
王敏贵,
廉景琦,
周铁刚,
赵明华,
兰秀军,
赵雪冰
黑龙江女子监狱
:
付博
汤原县六一零办公室
:
柴臣
七星农场公安分局东城警区
:
邢桂利
汤原县法院
:
腾东明,
卢林
汤原县检察院
:
张弘
吉祥派出所
:
郭刚
汤原县振兴乡派出所
:
马长春
汤原县东城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9日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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