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参加香港法会,回来后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十五天,勒索五百元;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一日在广州做生意,被揭阳六一零人员抓捕,非法关押在揭阳看守所四十多天,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东省普宁大法学员被迫害情况补充
责任单位及恶人: 揭阳市610
更新日期: 2007年6月17日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