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丽梅
简介:
方丽梅(Fang,Limei),
女 ,
63岁 ,
广东揭阳市普宁市赤岗镇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方丽梅多次遭赤岗派出所迫害,骚扰,每逢所谓的“敏感日”,方丽梅就被叫到派出所,不许她回家,专人监视。(二零零七年) 方丽梅老太太,租住在普宁流沙镇西园区,她是一个勤劳、善良朴实的农村妇女。因家庭变故,她独自一人抚养孙女近二十年。现孙女在读大学,为了孙女的学业,她瘦小的身子每天早出晚归,给人家做家政(打扫卫生),用微薄的收入支撑着孙女的学业,还要租房子,已过了花甲之年的她,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普宁市公安局国保警察伙同西园居委会人员和普宁城西派出所警察闯进方丽梅的租住屋,绑架她,给出的所谓的“理由”是怀疑方丽梅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63岁的方丽梅被广东揭东法院非法判刑八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二零二五年八月九日,方丽梅非法刑期满,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监视/跟踪;
看管/蹲坑;
骚扰;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东普宁市六旬方丽梅被非法判刑八个月
广东普宁市六旬农妇方丽梅被警察入室绑架
广东省普宁大法学员被迫害情况补充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信息:
揭东法院 审判长 黄锐斌
陪审员 陈丹苗
陪审员 黄建东
法官助理 倪洁洁
书记员 陈佳珊
国保五中队队长 杨海松13376513558
国保大队队长 陈伦盛 13380559888
普宁市公安局 0663-2211128、0663-2211131
局长 郭创龙
副局长 陈泓铎 13509044833
副局长 杨镇湖
政法委:0663-2252001 传真:2239000
普宁市政法委 书记 江照明 13502686699
政法委副书记 马春明
综治办:0663-22551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普宁市公安局
普宁市看守所
揭东县法院
赤岗派出所
普宁城西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5年8月22日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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