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玉芳(苟钰芳)
简介:
苟玉芳(苟钰芳)(Gou,Yufang),
女 ,
五十多岁 ,
宝鸡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经二路派出所所长恶警李宝平带一恶警和单位恶人方宝强去苟钰芳家抢走了一本《转法轮》,并抢走两件炼功服。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苟钰芳去北京上访后回到家后,单位(原宝鸡市龙凤泉)的肖秋喜骗其丈夫将苟钰芳带至单位,说是问一句话,结果去后不让走,将苟钰芳非法关在六楼宾馆办公室不让回家。金台分局一科恶警姓雷的和姓杜的、中山东路派出所恶警李姓所长带一姓宋的女恶警对苟钰芳进行非法审问,女恶警看旁边无人时骂苟钰芳。年三十前苟钰芳丈夫将苟钰芳接回家后说:他给政法委(当年的政法委书记叫巨来虎)交了二千多块钱才将苟钰芳接回了家。当时开的是收据,现已无法找回,具体数目也想不准。后来苟钰芳向有关部门去索要被非法敲诈的钱,他们说没有票据没法查。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五后一天晚上,苟钰芳在河堤炼功时,被蹲坑的金台区政法委、金台分局等恶人恶警绑架,后恶警再次将苟钰芳非法关在单位六楼宾馆办公室不让回家,金台分局一科恶警姓雷和姓杜的、东街办事处的海胜利等恶人强行给苟钰芳洗脑,让她写保证。苟钰芳不写,其丈夫要替苟钰芳写,她不同意。其丈夫抓起苟钰芳扔在办公桌上,在臀部上踹了一脚,苟钰芳滚在地上,当时感觉背疼、肚子胀。肖秋喜说苟钰芳装疼,后来医院诊断为七、十一椎压缩性骨折并七椎骨裂。苟钰芳当时回到家,被单位的几个恶人从家里硬抬着扔上出租车拉回了单位,在抬的时候可能拉伤了七椎骨。其丈夫是个小心眼,当时看苟钰芳的是两个青年男子,其丈夫不放心天天去单位,打伤苟钰芳后为了推脱他自己的责任,对外说是苟钰芳要跳楼自杀。 二零零四年四月底,苟钰芳被中山东路东街办事处的书记刘晓应、打手海胜利、还有一个戴墨镜的是开车的,在中午十二点下班时,一辆车堵在一楼的通道口,苟钰芳拿着给客人的发票,刚下到一楼大庭,海胜利窜出来叫苟钰芳过来,还没等她反应过来,苟钰芳说将票据给顾客,海胜利不让,将苟钰芳的左衣服袖子也扯烂。海胜利上去将苟钰芳抓住往车里塞,单位几位女同事上前阻挡,有的都吓哭了。恶人刘晓应说:你们不要管我们执行公务。后来听说吓得那位顾客报了警,并将车牌号存入她的手机内来作证。恶人将苟钰芳绑架到店子街峡石招待所进行洗脑,苟钰芳绝食三天。这次迫害近四十天。当时西安恶人刘振军带领犹大陈斌、姓郭的一女的,还有一个延安的年轻女人行恶。参与作恶的还有宝鸡市的恶人史均生、傅进军、金台六一零的刘永强、王丽、东街办事处的刘宝明(女),还有几个不知姓名的青年男子。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七日凌晨,苟钰芳在北京前门陕西巷散发真相资料时,被骑自行车夜巡的(后听说是便衣)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穿警服的情况下绑架到前门大栅栏派出。当晚深夜送到宣武区看守所,苟钰芳在看守所吃啥吐啥,又被送到北京市公安医院一月。在公安医院每天二十四小时脚上戴着脚镣,脚镣有一两寸宽的圆铁板,有三个铁圆桶,有一把大锁子,那铁桶子将脚踝骨磨破变成了黑色的死茧皮。大冬天苟钰芳只穿一身单衣的病号服,来月经时,恶人也不让穿内裤,每天二十四小时不让坐,只能躺下。 一月后苟钰芳又被非法送往北京市看守所(又称七处)。苟钰芳在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市看守所时,委托一女性预审员(想不起姓名,个子有一米五以上,小眼睛)将自己放在前门的(陕西巷石头胡同旅馆)的二千七百块钱去取回,旅馆押金二百,除去来回所需费用,将余额给自己上帐。那预审取回钱后,只字不提,在苟钰芳的追问下说;我们也不容易。私吞了苟钰芳的血汗钱。当时苟钰芳被送到北京市看守所是她在大门口接的,一见面就说:看你穿的单的,冷吧?进筒子她们(指押的犯人)需要啥别客气,给她们说。当时苟钰芳觉得她还有点善心,才委托她,谁知在利益面前就显示出本性来。 一月后,苟钰芳被再次送到宣武区看守所迫害。二零零五年被宣武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五年五月底苟钰芳被送到北京中转站迫害,在中转站两犯人看着苟钰芳,让坐不让站,有时让坐军姿,苟钰芳臀部被坐出了两个黑块。苟钰芳只能睡地铺,有床也不让法轮功信仰者睡。零五年九月底送到陕西女子监狱迫害。 苟钰芳拿师父的《强制改变不了人心》的经文看时,被恶警八队李萍发现抢走。苟钰芳往回拿时,吓得恶警李萍拿着经文跑到教育科交给了姬桂芬,恶警队长杨谨将苟钰芳叫到车间打了苟钰芳两耳光。白天强迫看录像,有时警察们一个接一个的进行所谓的谈话,每天晚上强迫写一篇心得体会,交给恶警卞晓燕。十二点后才让休息。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份(三九天最冷的时候),八队的恶警张健青等伙同监狱等恶人,将苟钰芳关在三楼图书室,第一天从早上到晚上八点不让上厕所,罚站,晚上不让睡觉,将门窗大开冻苟钰芳,指使经济犯苗文颖、毒贩王舂侠、杀人犯林雪玲看着苟钰芳,第二天苟钰芳不站,苗文颖抓起苟钰芳的头就往墙上撞, 王舂侠用脚踢让苟钰芳两脚扠开,还说给你还没用狠的。第三天恶人将苟钰芳吊铐在图书室的铁窗上,晚上十二点后吊铐在走廊的铁门上,第三天背铐在铁窗上,后面的窗台刚好垫在腰上,非常难受。为了达到目的,晚上十二点后又将苟钰芳背铐在宿舍的铁窗上,苟钰芳已站不住,像不倒翁倒过来倒过去。干了一天活的犯人,听见声音看见面目全肿的苟钰芳,不忍心,偷着掉泪,偷着帮助,有的把唯一的一个鸡蛋偷塞给苟钰芳,被杀人犯林雪玲告给恶警,煽动全监区犯人,人人写诬蔑法轮功的文章。 苟钰芳已全身浮肿,恶警不让洗漱,来月经也不让换洗衣服,脚肿得没鞋子穿,脚面肿得发明透亮,面目肿得失了型。第七天苟钰芳再次绝食,恶警不停的进行洗脑,让苟钰芳打认罪报告。苟钰芳双手大拇指、小指全失去知觉,手腕血肉模糊。铐子是铁的,人身体是热的,铐子就像吸进肉里。第九天警察放下了苟钰芳。 在苟钰芳被非法关押期间的二零零五年夏天,其母因脑溢血去世,恶人造谣说苟钰芳炼法轮功将母亲气死了, 苟钰芳的孝心和孝顺老人的事,亲戚乡邻人人都知。 就在苟钰芳被非法关押期间,其丈夫雇一个太白县二郎坝的叫周会娟的女的给车上买票,两人勾搭通奸。此女一直住在苟钰芳的家,苟钰芳知道后一直劝其丈夫,还托人去劝说。在接见时,监狱恶警问其丈夫看谁,其丈夫说看苟钰芳,恶警说还不离婚过啥呢?不怕十人劝就怕一人垫,其丈夫正找枕头呢,他的臭事正没法遮挡呢,就以苟钰芳不放弃炼法轮功为由,二次在渭滨区法院提出离婚。苟钰芳差十八天就出狱,渭滨区法院的审判长范宝丽、审判员姚娟平、代审判员白丽、书记员董兵在女监没有按法律程序调解,直接宣判,其丈夫乔太文三份离婚证明,第一份声称是苟钰芳同单元叫苏理科写的,苟钰芳在菜市场见到苏理科后,聊了很长时间谈到和乔太文离婚时苏根本就不知道, 苟钰芳谈到做证和写的证明时,苏理科还认为苟钰芳和他开玩笑呢。第二份声称是一个叫魏俊华的人写的,是宝运司职工,己去世二十多年。第三份证明声称出自乔太文的姐乔玉侠,她一直在西安,五年来不了一次宝鸡。全是弄虚作假,乔太文自己捏造的证明。渭滨区司法直属148法律服务所的程建兵全权代理。 二零零七年六月,被非法关押在八队的法轮功学员苟玉芳面临要出监了。监狱里为了迫使她放弃修炼,写出所谓的“转化书”,便对她实行酷刑折磨,将她吊铐在三楼八队的图书室窗户上“示众”九天九夜(脚尖踮着),不许睡觉,说是对她进行“出监教育”。全监服刑人员每天早、中、晚收工到饭堂吃饭时,都能看到她吊铐在那里。八队大队长恶警杨谨和张建青(法轮功专职警察)等人指使服刑人员可以随意的谩骂、折磨她。当有服刑人员同情苟玉芳的脚肿的穿不了鞋,给她一双大鞋时,被折磨她的人叫喊道:谁同情法轮功谁就是“反革命”等恶语打压。 二零零八年苟钰芳在老家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实际是恶人专门问苟钰芳给人讲真相的事),被凤翔县横水镇派出所的十几名恶警绑架并非法抄了家,抢走了两个mp3,和一个播放器。后苟钰芳被金台区610的恶人尹忠强、王丽、还有一小伙不知姓名、中山东路东街办事处的王爱东、李强、海胜利、金台分局的陈淑敬、曹宝明、还有一女的冒称是妇联的、东街办事处全体女的和引渭路小区的人每天二十四小时看着苟钰芳,在长城宾馆四楼,开始给饭吃,后来一天只给三个馍,尹忠强对苟钰芳进行人身攻击、谩骂,金台区政法委的书记马××威胁说,他就是法律,威胁苟钰芳,苟钰芳两次绝食近半月,十月十三日苟钰芳恢复自由。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海胜利带李强还有不知姓名的一男一女,再次进行骚扰,使苟钰芳失去了在一家私塾的工作,海胜利说我们跟了她很长时间了。恶人对苟钰芳进行电话监听、跟踪甚至在门上趴着偷听室内动静,给她的自行车座上抹黑机油。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陕西省宝鸡市大法学员苟钰芳在浙江省的儿子家中,遭到浙江省余杭区余杭派出所4、5个警察(其中一警察姓冯)上门骚扰。一群警察强烈要求苟钰芳开门说:要清查你的家。扬言不开门就要叫开锁公司来开,并利用苟钰芳的孩子的手机给其打电话,苟不接,警察在门外问为何不接电话。还在门外学苟的孩子的声音说:“妈,开门,妈,开门。”整个过程中,苟一直给门外的警察们讲真相,他们不听,叫着名字只要求开门,要清查家里。苟钰芳走脱了,绑架未遂。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下午晚上七点左右,家住宝鸡市渭滨区金陵新村71岁的法轮功学员李翠芳家闯进一伙便衣及穿制服的警察。警察非法抄家,并绑架了照顾李翠芳生活的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王乖彦,和来看望,和来看望李翠芳的法轮功学员苟玉芳。李翠芳是否被绑架,尚不清楚,所抄物品具体不详。 刘另掷、肖兵、柴秀芳、苟钰芳、还有一位学员姓名不详,当天被劫持在渭滨区王家河村的办案基地(原来是一所小学,后改为办案基地)。罗翠莲被宝鸡市陈仓区警察劫走。 在渭滨区王家河村办案基地,审查室都有一把铁椅子,苟钰芳不坐,被一个穿便装的警察强行推打到铁椅子上,脚被两个铁环套死,不能动。两天两夜后苟钰芳双脚双腿全肿,后尾椎骨附近的肌肉全部浮肿、溃烂。进去时,苟钰芳要水喝要饭吃,他们不给,后苟钰芳绝食绝水。苟钰芳现已回家,被非法监视居住。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罚站;
监视/跟踪;
非法判刑;
长时间吊拷;
剥夺睡眠;
骚扰;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手铐/脚镣;
罚坐;
不准上厕所;
抄家;
绑架未遂;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信息补充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78586.html#24610202810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77587.html#24515221941
陕西省宝鸡市法轮功学员柴秀芳、李翠芳等被绑架情况补充
宝鸡市渭滨区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派出所骚扰宝鸡市大法学员苟钰芳
陕西宝鸡市苟钰芳遭冤狱迫害经历
“六一零”到单位骚扰 陕西宝鸡妇女被迫辞职
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陕西省女子监狱的野蛮奴役和洗脑
陕西女监非法关押折磨四十余名法轮功学员
相关单位及个人:
电话信息补充:
宝鸡市金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公诉部)
杨薇(主任)17719623878 郑建齐(副主任)13772665991 撒晓宁18628609765
宝鸡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公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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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公诉部)电话:0917-6228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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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公诉部)
罗晓娥(主任)18609171030
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 邮政编码:7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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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检察长:刘柳1389270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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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检察部主任: 张琼芝1522977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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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樊红芳15891193586 李倩18991725195 成员:杨丽15229572528
未检办主任:郑晓宁13772666139 成员:陈红锁13609275719
综合业务部主任: 李小峰18992703393
副主任:张鏻文13571163111 赵婷18992703706
简易办案部:主任 : 侯晓敏13088940076 副主任:张宁15029351135
侦协办主任: 范小军13772683979
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 :吴静18309171808
法警大队大队长:段永春13809179098 教导员:兰林13892403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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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检察长:茹勤刚13909173218
副检察长:王文钊13709270909(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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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部主 任: 周健1375979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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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亚博13992767119、代旭东15891193898
第二检察部主任: 杨 薇17719623878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郑建齐13772665991、撒晓宁18628609765
第三检察部主任: 蔡蔚林13619173886
第四检察部主任: 王书杰17719623986
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李明17719623931、张春光17719623855
第五检察部主任: 王茜17719623869
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姬瑞18729715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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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部副主任:马 婧15829491206、钟佩1860927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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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华13991576599,刘瑶18091694555,史安详13991701760,闫斌丽17719623866,
宝鸡市检察院 地址:宝鸡市代家湾行政中心3号楼 邮编:721000
陕西省女子监狱位于西安凤城南路东段1号(邮编:710016)
女监的恶人榜:
监狱长:辛海波、赵海莲
狱政科:姬佳芬、刘依林、陈枫
九队:史建荣(大队长)、张文侠
八队:杨瑾、张建青、李萍
七队:雷晓蓉
三队:孙云霞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宝鸡市610办公室
:
傅进军
陕西省女子监狱
:
杨瑾,
张建青,
刘振军
金台区公安分局
:
曹宝明,
陈淑敬
金台610(金台六一零)
:
尹忠强,
王丽
渭滨区经二路派出所
:
李宝平
中山东路东街办事处
:
刘宝明,
王爱东,
李强,
海胜利,
刘晓应
余杭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6月15日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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