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彦章
简介:
隋彦章(Sui,Yanzhang),
男 ,
年龄未知 ,
吉林通化市大法弟子。二零零一年九月三十日,隋彦章在四平车站,被四平车站派出所强行绑架。后来被单位派出所接回,在单位派出所和单位领导逼迫下进行所谓的“转化”强制洗脑,参与人员有派出所所长李晓飞,书记肖尔基等。 二零零二年四月,单位邪党领导又逼迫隋彦章交书写保证,把他又上报到了当地派出所,隋彦章又被迫流离失所一年多。在流离失所期间,老站派出所前锋社区片警宋德胜与社区丁主任到隋彦章家逼问他的下落,后来片警陈景涛与社区丁主任又来一次。恶党十六大前,二零零二年十月份,陈景涛又带“六一零”、政法委等五人到隋彦章家逼他妻子让他赶快“回家”。单位也三番五次找他妻子威胁,让隋彦章在十一月四日前回单位,否则要开除工职。 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隋彦章被吉林省安图县白河镇林业局派出所非法绑架,迫害从下午四点到半夜十二点多,有十多人参与,采取毒打、谩骂、上大挂,戴头套,打嘴巴子等。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九日晚九点多,隋彦章和妻子许英杰正在家`,老站派出所的宋德胜带着国保大队的荆贵泉、田越楠、韩东强、林太远等十多人,几个将隋彦章按倒在地,强行拉入一辆车里。许英杰被三、四个人强行抬入另一辆车里。一直不让家人接见。 隋彦章与妻子被非法关押在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五楼,双手被恶警用两副手铐铐着,双脚用绳子捆着不能动,并有两个人看守着(老站派出所的魏杰、刘杰)。 第二天上午,市“六一零”、东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老站派出所、前锋社区主任丁春霞等,国保大队强行拿走隋彦章夫妻俩的钥匙,在家没有任何人在的情况下,私自打开门、非法抄家,非法抄走电脑,打印机两台,卫星接收机一台,切纸刀一台,mp4五个,电子书两个,高音播放喇叭十个,手机五个,大法书籍、真相资料三千多份,九评104本,真相条幅等物品,价值一万多元。 到了下午,邪党人员们进行非法审讯,采取谩骂、打嘴巴子,用电棍电等办法强迫交待。晚上七点多,以荆贵泉、田越楠等为首的十多人对隋彦章进一步迫害,把他的衣服、裤子扒掉,四、五个人按在床上,荆贵泉手拿电棍 在隋彦章身上乱电,隋彦章的身上、腿上、腹部、手臂到处都是电击的水泡,手腕 被手铐卡出两道血痕。一直电击了两个多小时,恶警们才停手,夜里11点多把隋彦章送到通化市长流看守所非法关押。 目前被关押在长流看守所的大法弟子隋彦章被迫害的非常严重。长流看守所为了牟利,强制奴役被看管人员为其创收,卷出口牙签赚钱。长流看守所所长卢殿喜是责任人。 二零零七年六月份,隋彦章的弟弟去看守所探望被拒绝。并有消息说隋彦章已被打坏,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对外封锁消息,不让任何人接见,只能往看守所存钱。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日,隋彦章的母亲和家属因惦记自己的亲人的安危,又到看守所去探望。看守所拒绝探望。对于隋颜章的身体状况,家里人很担心。隋彦章被关押在长流看守所已四个多月。 吉林省通化市大法弟子隋彦章、许英杰夫妇被非法关押九个月后,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七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对他夫妻俩人下非法判决,非法判隋彦章七年,许英杰四年。二零零八年五月六日,通化市邪党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轮功学员高维喜刚入监时,后背被恶人韩景军用三角带打的都是一道道的疤痕,打晕过去几次,最后高维喜大喊“师父!”恶人才住手。法轮功学员孟凡奎、隋彦章、吕先锋都有同样的遭遇。 二零一三年八月六日,被转到公主岭监狱迫害。 许英杰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二被绑架,被关押在通化市长流看守所。一月二十一日警察陷害她的卷宗报到东昌区检察院。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许英杰在通化市中心医院体检,二十八日下午家属去东昌区检察院了解情况,找到科长张磊,张磊推托说办案人李洞明出差了。家属无奈返回。 三月三日(星期一)家属又去了检察院,见到了李洞明,李答应立即了解许英杰的情况,然后再通知家属。 三月四日早八点家属又去了检察院,李洞明才告诉家属,宗卷已交到了法院。 三月五日家属去了法院,法官杨万成告诉家属,七日(星期五)在铁路医院开庭。但只允许家属三个人去旁听。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法院接到案卷到开庭只用了三天时间,完全违背《刑事诉讼法》182条规定: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三月七日早八点四十分,东昌区法院的法官杨万成等三人、检察院李洞明等两人、“610”荆文、刘某等四人、和派出所及看守所人员都到了铁路医院,许英杰的家属及家属请的律师也到了铁路医院。 此时现场出现了两位律师,一个是法院指定的律师,一位是家属请的北京正义律师。法院指定的律师让法官辞退家属请的北京律师,在家属强烈坚持下法院指定的律师被辞退。 律师见到当事人时,许英杰已神志不清,手抽筋,不能签字,只按了手印。法官想在病房开庭,律师见当事人处于昏迷状态,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不能开庭。 这时善良的医生说病人受不了刺激,当时就把在场的所有人都撵出了病房。开庭失败。 杨万成法官告诉律师和家属十点半到法院,法院只给了卷宗复印件但没有出示病历。说十天之后还要继续开庭。 下午律师去看守所办理接见当事人的手续,向看守所询问当事人的情况时,所长说许英杰的病历已交到了法院。 律师办完接见手续后又返回医院见到了当事人,不到半小时的时间,当事人出现了三次抽搐,并且浑身疼痛,恶心,呕吐。表情非常痛苦。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非法提审;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非法关押;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电刑;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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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卢殿喜手机号码:13614351338 宅电:0435-3223460
小灵通:0435-2953599 办公室电话:0435-3927694
责任单位及恶人:
通化县公安局
:
田越楠
通化市长流看守所
:
卢殿喜
东昌区老站派出所
:
丁春霞,
宋德胜,
陈景涛,
魏杰,
刘杰
东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
荆贵泉,
林太远
东昌区公安分局
通化市国保大队
:
韩东强
四平车站派出所
:
李晓飞,
肖尔基
通化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18年4月6日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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