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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

简介:
刘峰
(Liu,Feng), 男 , 43岁 , 江西省萍乡市大法弟子。

刘锋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刘锋遭到五次绑架,其中三次被非法劳教,陷冤狱达六年半之久。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早晨五点,他正在炼功时,被萍乡市安源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非法抄家并绑架,被劫持到萍乡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一九九九年八月。

一九九九年十月,他在为北京的法轮功学员的辩护书上签了字,因为此事,他被萍乡市安源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非法抄家、绑架到萍乡市第二看守所,并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后恶警勒索五千元,办理所外执行,于二零零零年二月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他被迫流离失所,恶警多次抓他未果,竟扣发他母亲的退休金,不准他妻子上班,不准他的表弟、表妹上大学和参加工作,并悬赏五万元在公安部网上非法通缉他,企图以此卑鄙手段逼迫他回家。

二零零一年四月,在萍乡市邪恶“六一零”头目易岑的指使下,他被安源区国保大队恶警刘某某、何勇、李新和绑架,先被关押在萍乡市第二看守所,二零零一年八月被劫持到高安市八景镇的江西省第二劳教所非法劳教;于二零零二年七月出狱回家。

二零零三年七月,他再次被萍乡市安源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何勇、李新和恶警绑架到萍乡市第二看守所。之后第三次被非法劫持到江西省高安市八景第二劳教所劳教三年。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五日,他在对民众讲真相、劝三退时被恶人告密,被萍乡市安源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聂磊等恶警绑架、非法抄家,五、六个恶警一起殴打他,逼他说出其他人,他不配合他们,被非法关押到萍乡市第一看守所。後被非法劳教两年,又被劫持到八景镇的江西省第二劳教所。

刘锋在江西省萍乡市第二看守所多次被非法羁押期间,看守所在职公务员对刘锋实施了以下迫害:有一天,肖姓所长命令七、八个在押犯把刘锋按倒在地,何姓警察用脚用力凶狠的踩刘锋的头和嘴,把鞋底的很多泥巴和沙子都弄到了他嘴里,然后肖某又叫手下拿了一副八十斤的脚镣,强行给刘锋上铐二十多天,致使刘锋的双脚又红又肿,无法行走,无法正常睡眠,戴脚铐期间还被关在一间只能坐着小笼子里三天,从早上到晚上十几个小时的曲着腿一直坐着,从而给刘锋在精神和身体上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和痛苦,刘锋都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撑过来的。

又一天没有任何理由,钟某某警察体罚刘锋所在监房所有在押犯不停抱头下蹲,当刘锋拒绝他的无理体罚时,他就朝刘锋脸上打了七八拳,再迫害刘锋十几天双脚铐着四十斤的脚铐,甚至还变态的狠狠的朝刘锋脚上脚铐踩一脚,痛的刘锋出了一身冷汗。

在江西省高安市八景劳教所四次非法劳教期间遭受的迫害

在八景第二劳教所五大队(迫害法轮功的专管大队)期间,对刘锋精神和肉体上的伤害:由于刘锋拒绝被洗脑,警察命令其他劳教人员把房间内所有的窗户全部钉死,玻璃用纸糊满,使刘锋见不到阳光,呼吸浑浊的闷臭的空气,衣服不能拿出去晒,吃喝拉撒全在房间。警察命令二个包夹二十四小时看守刘锋,没有任何自由。期间中队长肖飞虎还曾恐吓威胁刘锋,他曾叫嚣说:“如果你不转化,还有命回去呀?让你剩两根肋骨回去。”

大队长胡水生和警察袁某某出于报复,陷害刘锋铐了两次手铐,每次都长达八天,二十四小时包括吃饭、睡觉全被铐在铁架床边,还非法加了刘锋十天期。

被非法劳教期间他们还强制刘锋长时间劳役。司法部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明文规定,劳教人员的日均劳动时间每天不得高于六小时。但是八景第二劳教所的警察滥用职权,每天强制劳教人员奴工劳动时间都长达十多个小时,甚至有时还要加班延长更多的劳动时间,没日没夜,没有报酬。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回家。回家以后,安源区公安分局女恶警彭某、后埠街街道办、后埠街派出所、城北社区的人员三番五次的上门或打电话对他和他的家人进行骚扰、威胁、恐吓。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江西省萍乡市刘锋成功地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邮寄《刑事控告书》,状告十六年来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刘锋,男,四十八岁,一九九七年九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他在控告书中说:“修炼前,我虽年轻却一身的病,腰椎劳损、关节炎、严重的前列腺炎,精神衰弱失眠等,苦不堪言。多次去医院,钱也花了,病却没好。”“修炼法轮功后,身体越来越好,什么病都没有了,能跑能跳一身轻。

然而,十六年来,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刘锋遭受了五次非法抄家,一次非法关押,四次非法劳教,期间,他饱受了许多残酷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与歧视,家人也因为经常被骚扰、搜查和威胁恐吓,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迫害类型:
抄家非法关押绑架/劫持非法判刑骚扰勒索钱财非法劳教威胁/恐吓手铐/脚镣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累计遭劳教六年半 江西萍乡刘锋状告江泽民
二零一零年中共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综述
江西萍乡市刘锋三次被非法劳教
各劳教所/看守所/监狱/派出所/六一零恶人录(6/29/07)

责任单位及恶人:
江西萍乡第二看守所
江西省第二劳教所刘所长(专门负责转化迫害大法弟子):0795-5485231(办) 13970516598(手机)<br>管理科科长魏江华:0795-5485265<br>徐柏川中队长 13970511735<br>黄爱辉 (邪恶队长)13576566523 (注:这个邪恶警察特别坏,在几年前经常打骂大法弟子,现在他的小孩遭报应,得了绝症) : 胡水生肖飞虎
萍乡市六一零 : 易岑
萍乡市安源区公安分局 : 龙墨成刘学勤李新和何勇

更新日期: 2015年9月1日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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