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雪
简介:
陈雪(Chen,Xue),
女 ,
48岁 ,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鼓楼区法轮功学员,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教师。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后,陈雪承受不住来自家庭、公司、社会方面等巨大压力,暂时放弃了修炼。 二零零三年五月,陈雪应聘成为福建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的教师。陈雪真诚、善良、宽容待人,她的教学工作得到领导、同事和学生的好评以及评审专家的肯定。 二零零六年八月,陈雪重新开始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陈雪在课间和学生讲“天安门自焚”伪案的疑点及全球千万人退党大潮的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学生构陷。在当时福建省教工委书记陈桦的授意下,十二月五日,福建工程学院将她调离了教师工作岗位。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陈雪被福州晋安区国保大队绑架,因拒写“保证书”,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六日,福建工程学院继续对陈雪进行迫害,将她上学年度的考核定为“不合格”,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因此强行逐月从其工资卡上扣除累计近一万五千元。现在陈雪全家五口主要靠陈雪的丈夫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和还房子的按揭款,整个家庭承受极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最近,福建工程学院又决定不再聘用她,陈雪面临失业。 陈雪现在长沙的中南大学攻读在职在读硕士,目前到了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阶段。二零零七年九月初,福建工程学院给中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传真了一份学院对陈雪不公处分的文档。九月底,陈雪收到了中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不受理她硕士学位申请的书面通知。 在福建信息工程学院的怂恿和恶党株连迫害的压力下,中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有关人员参与迫害陈雪。现在陈雪被院方通知因为政审不能通过而无法毕业,所有本可报销的学费也将由自己承担。迫害责任人:福建省教工委书记陈桦、福建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李惠钦,副书记鄢行龙、院长蒋新华、人事处处长林建民、计算机系党委书记郑磊。 二零零八年五月九日下午,陈雪在公交车上向本院学生讲三退,被该学生举报,在系办公室被福州市鼓楼区国保大队恶警强行绑架到福州洪山派出所,当晚被非法抄家、抢劫走打印机和电脑主机等私人物品,陈雪被劫持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五天。五月二十三日回家那天,又非法对陈雪“取保候审”。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早上八点左右,陈雪在下楼要去上班时,被福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并被抄家,被抄走了电脑、大法书籍等个人物品,走时留下一张仓山区公安分局刑拘证(陈雪家并不住在仓山地区),陈雪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二月十五日,陈雪家人为她请了律师,十六日,律师依法给福州市国保二大队恶警林峰打电话,要求见陈雪。林峰回答说要请示领导再答覆。后打电话给律师说领导不同意见,说等起诉后再通知律师来见。法律规定的律师接见权(只有保密案件才不能见)却因领导的一句话就给否决了,那么法律在这些人眼里是什么呢?只不过是这些人嘴里的一句话,随时可变。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陈雪被秘密送到福建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因没有收到劳教通知书,家人无法请律师为她做行政复议。 陈永康,原在仓山区信访局,后调入仓山政法委610当头目,此后积极追随江氏集团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先后有范可娟、王秀琴、叶巧明、李德越、张丽玉、郑美珠、王永金、陈雪、左福生等多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迫害并冤判;特别是从左福生被绑架以来,陈永康直接参与对左福生的迫害。 二零一一年三月至五月间,在福建省女子劳教所的专管(迫害)法轮功的大队,陈雪被单独关押在一间监室中。一天二十四小时不能离开监室,大小便在监室后阳台上的一个桶里解决。监室的窗户是不透明的,陈雪被剥夺了和外界接触的一切机会,除了“专管队”的警察和每天与她形影不离的一到两个负责监视她的劳教人员。陈雪被要求吃饭、睡觉、方便、洗澡都必须向警察报告,并在获得她们的允许之后,才可以进行。陈雪每天被强迫观看视频光盘,内容都是造谣、歪曲、抹黑、妖魔化法轮功的材料,并被要求写观后感。警察每天都会来和陈雪进行不平等的谈话,这种谈话可以任意持续到深夜一、两点,而且常常是带有侮辱和攻击性。 陈雪的家人去劳教所见她,遭阻拦,谎称等下到中队后才能接见。他们所说的下中队,就是指强迫放弃信仰,也就是所谓“转化”后才能下中队,否则就一直呆在“单间牢房”里,不准接见亲人。 福建省女子劳教所,有一个特殊的“专管队”,专门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女子劳教所为了达到洗脑迫害的目的,经常给法轮功学员和其它劳教人员“上课”,以诽谤大法实施洗脑为所谓的“上课”内容,被非法关在这个“专管队”502号房的法轮功学员陈雪当场就站起来严正指出,法轮功是信仰,不是迷信。使得警察不敢再提。 陈雪因不放弃自己的信仰,恶警周榕就经常在很晚的时候找陈雪谈话,直至下半夜一、两点才结束,故意不让陈雪睡觉。这是周榕惯用的手法,周榕一直想做点“成绩”往上爬,所以她常常表面都表现很伪善,实际周榕是专管队里最邪恶的恶警。 陈雪还被恶警强迫做奴工,沉重的劳役致使陈雪身体出现病症,劳教所还四处造谣陈雪已被“转化”,从肉体和精神上对她进行双重折磨。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是陈雪冤狱期满的日子。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六日,是福建省女子监狱接见日,福州法轮功学员陈雪(39岁)、刘碧英(60多岁)和老董(87岁)陪伴周莲英,乘坐出租车,来到位于闽侯县南屿的福建省女子监狱。周莲英要求接见被非法关押于此的女儿左秀云,被狱方拒绝。 在福建省610的授意下,福建女监以左秀云被“严管”为由,不让老人见左秀云。南屿派出所(新女监归该所管辖)恶警将周莲英、陈雪、刘碧英、老董及出租车司机等五人全部绑架到南屿派出所。直到晚上七点半左右,才让她们回家。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福建省福州市法轮功学员李亚萍,在福州市铁路小区菜市场向世人赠送神韵晚会光盘时,遭人构陷,被茶园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三月二十三日,李亚萍被晋安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近年来,福州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背后的黑手一直都是福州市国保支队。国保警察躲在背后,操控派出所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李亚萍案也是这样。据案件经办茶园派出所民警张贵全说,案子是福州市国保支队和茶园派出所联合办的。但张拒绝透露国保具体负责人的身份姓名。 李亚萍的家人为她聘请了律师。四月十日上午八点半左右,李亚萍的律师到了茶园派出所,要求会见经办警察。值班警察说人都在开会。律师打电话给经办警察之一的彭勇杰(依据法律,案件都要有两个经办警察),彭勇杰说李亚萍的案子不由他负责,让律师找警察张贵全。律师给张贵全打电话,张贵全的手机一直处于“正在通话”的状态。律师在等待张贵全的过程中获悉,九点多,李亚萍的家属接到国保的电话说要见她。 近年来,在福州多起正义律师介入法轮功案件中,福州市国保支队警察曾采取各种手段逼迫家属辞退律师或者阻挠律师正常工作。例如,二零一零年三月,福州市国保支队警察采用黑社会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叶巧明的儿子辞退北京正义律师;同年十二月,阻挠法轮功学员王永金的律师阅卷和会见;二零一一年二月,阻挠法轮功学员左福生、陈雪的律师接见他们 在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原福建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教师陈雪被非法调离教师工作岗位;被非法强行扣除工资一万五千元;被非法剥夺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资格;两次被非法抄家;两次被非法拘留;被非法劳教两年。本人及家人承受极大的精神压力。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陈雪用邮政快递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起诉江泽民的控告状。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八日晚,福建工程学院教师陈雪、家住保福公寓的黄碧仙和姐姐、翁美钗同时被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警察非法抄家、绑架,目前黄碧仙姐姐已回家,陈雪、黄碧仙、翁美钗仍被非法关押。同期,被绑架、非法关押的还有两名法轮功学员,一位是钟迎建,另一名情况不详。陈雪被非法关押在闽清看守所迫害。二零二二年七月初,陈雪和黄碧仙被非法批捕。翁美钗的消息不详。 此次绑架福州晋安区国保蓄意已久,由洪山派出所和王庄派出所执行。 福建省福州市法轮功学员陈雪、黄碧仙,前几天,已被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从被绑架到非法批捕,还不到20天。现两人均被非法关押在福州闽清看守所。 陈雪、黄碧仙、翁美钗已第二次补侦后二零二二年十月又上报马尾区检察院,均为郑田森经办。 福建省福州市法轮功学员陈雪、黄碧仙、翁美钗已被构陷到本市马尾区法院,由李楠经办。 福建省福州马尾区法院原定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日(初九)对陈雪、黄碧仙、翁美钗非法开庭。由于在开庭之前律师指出对黄碧仙的起诉书是在开庭前一天才送达的,不符合司法程序,正常情况应提前10天,要求取消当天开庭。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早上九点,在福州马尾区法院开始非法庭审。庭审中,检方和律师进行了控辩和证据论证。陈雪和黄碧仙家属委托的两位律师,本着对案件认真负责和良好的职业操守,有理有据地指出了许多证据的漏洞和本案不合法之处。律师无私无畏、公正坦荡、义正词严,公诉人无言以对,不停地翻看卷宗。 中间休庭半小时吃饭,非法庭审到下午四点结束。但是,此日非法庭审程序还没走完,二月二十三日(周四),福州市马尾区法院将继续对陈雪、黄碧仙、翁美钗非法庭审。 福州市法轮功学员陈雪、黄碧仙及翁美钗被福州公检法构陷,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二十三日在福州市马尾区法院遭受了一天半的非法庭审。本地的邹律师和河南的李律师依法分别为陈雪和黄碧仙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三位学员都表示自己无罪,要求释放回家。 这次非法庭审的原因据说是在二零二一年十月的一天,陈雪在本地万隆花园散发《九评》书被恶人诬告。该男子在自家门口发现资料之后又到其他住户门口去收集,共收了18本,并从其他住户门口的摄像头中找到了录像,就到派出所报了案。 但是陈雪说她那天并未到该小区,因她父亲在这期间身患癌症从宁德来福州治疗,都在医院照顾她父亲。律师也指出录像中没有标示日期,警察也没有出示那天陈雪出入万隆花园的门口录像,因此不能认定资料就是陈雪发的。举报人收缴的资料也不足以证明,一是现场已被举报人破坏,二是他把书拿家后再上交,因此对书的来源有怀疑。三是举报人不敢出庭作证,那么他的证词不能作为判案的依据。公诉人对此没有发表意见。 陈雪、黄碧仙及翁美钗被绑架构陷,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二十三日在福州市马尾区法院遭非法庭审,律师依法多方为她们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要求无罪释放。 福州市法轮功学员陈雪、黄碧仙、翁美钗非法构陷案,已由马尾区法院移交福州市中级法院办理。(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 福州市马尾区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陈雪三年,翁美钗两年半,黄碧仙二年。(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恶人举报;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逼迫放弃信仰;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非法劳教;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剥夺睡眠;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批捕;
非法审讯;
调换工作、职务;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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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经办 李楠,电话:0591-83689139
刑庭庭长:林晨 电话:0591-83983176
马尾区法院: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76号 邮编:350015
马尾区检察院 通信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东路138号 邮编:350000
经办郑田森的办公室电话:0591-63151609
福建工程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鳝溪 邮编 350014
院办电话:0591-83964150 83960025 传真:0591-83965385 83961557
党委书记李惠钦:0591-83960001(办公室)0591-83422892(住宅)13705916609
副书记、院长蒋新华:0591-83965236(办公室)0591-87735058(住宅)13799980979
人事处处长林建民:0591-83965210(办公室)13906938460
责任单位及恶人:
福州市公安局
:
林峰
福建省“610办公室”
福建省女子劳教所
:
周榕
福州市王庄派出所
福州市“六一零办公室”
福建省女子监狱
福建工程学院
:
李惠钦,
鄢行龙,
蒋新华,
林建民,
郑磊
晋安公安分局
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
陈桦
晋安区国保大队
洪山派出所
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鼓楼区检察院
鼓楼区国保大队
南屿派出所
茶园派出所
:
彭勇杰,
张贵全
闽清县看守所
马尾区法院
晋安区610
马尾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13日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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