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爱昌
宋爱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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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宋爱昌(Song,Aichang),
男 ,
63岁 ,
河北省石家庄市法轮功学员。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三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曾任设备处和物资处处长等职务。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到北京去上访,告诉政府法轮功被诬陷的真相。回来后,单位逼迫他放弃信仰法轮大法,但他坚信法轮大法是冤枉的,没有附和他们。当时,他在物资处任职,支部书记马晓华采取“文革”式做法,组织全处职工轮流值班,严加看管。后来,他担任的设备处处长职务被拿掉了,还被开除了党籍,同时给了他很严厉的行政处分──开除并留用查看一年。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宋爱昌被绑架到了河北省会法制教育中心去洗脑,单位还派了俩人昼夜轮流陪守,在洗脑班里,他失去了人身自由,遭受了几天几夜不准睡觉的酷刑折磨。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中午,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科苑派出所联合抓捕了宋爱昌并抄家,在科苑派出所,宋爱昌遭受了恐吓威胁及体罚逼供,七月二十四又被非法转捕。现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八月二十五日所谓的“材料”已转到石家庄市桥西检察院起诉科。 期间,宋爱昌遭恶警刑讯逼供,用皮带死命抽打脚心,致使很长时间不能正常行走。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上午,在桥西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代理律师做了无懈可击的无罪辩护。但法官不敢依法做无罪判决,只好将案卷材料退回检察院补充侦察。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补充侦察又送到桥西区法院,二月二十七日、案子回到法院后的第五十一天,一审第二次开庭,当时已经过了六天审判期限。按照中共司法解释应该改变强制措施,但桥西区法院主审法官苏常印执法犯法,拒不采纳,无理拒绝家属的取保候审申请。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三研究所所长杨克武,在宋爱昌一审判决之前就停发了宋爱昌的工资、撤销了宋爱昌已交全款的新房房号,这样做既不合法又不人道。宋爱昌长期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已经九个多月了。律师和亲友一直强烈要求无罪释放宋爱昌! 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伪造司法文书,与桥西区检察院和法院勾结,将宋爱昌一审非法判刑三年,二审裁定退回重审。代理律师已经向各相关部门投诉。 苏常印也心知肚明,直到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七日才偷偷做出了一审判决,还不通知律师和家属。而且一年多的审理期间,在家属和代理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桥西区法院主审法官苏常印自知理亏、多次表态,宋案证据严重不足,判不了,还伪善的建议赶紧找检察院反映,让他们撤诉。 最后在完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还是严重超期关押、强行非法判了三年。宋爱昌已上诉,“案件”现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处于二审阶段。 宋爱昌提起上诉,律师和家属亲人就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和中院代替下级法院判决等违法行为,分别向纪委、督察、人大、监察、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控告。经过律师和亲友的努力,涉嫌的警察和法官被调查。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被迫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做出裁定:1、撤销一审判决;2、发回到桥西区法院重审。十一月二十二日家属经过多次催问才得知发回重审的消息。 退回重审的裁定一般由一审法官通知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然而到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将近一个月了,一审主审法官苏常印仍没有通知当事人宋爱昌,律师质问苏为什么不送达裁定书,家属责怪苏当初就该无罪释放,非得判个三年,这不还得发回来重申?苏灰溜溜的搪塞以后不归他管了。 现在(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四日)宋爱昌案由桥西区法院刑二庭重审,副庭长赵静为主审法官,审判长还没有确定,有可能是刑二庭庭长张燕超。 宋爱昌案上诉,中院又故伎重演,竟然赤裸裸的把操控下级法院判决的往来公函,装订在案卷中,本意想暗示当事人和家属上诉没有。律师复印后,中院又厚颜无耻的勾结司法局给律师施加压力,想要收回已经复印的案卷。遭到家属和律师的抵制。委托的律师针对宋爱昌案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没有证据、超期羁押九个月、公案刑讯逼供,等等一系列严重问题,强烈建议石家庄中院改判宋爱昌无罪释放,或退回原法院开庭重审纠正原来的错误判决。同时就宋爱昌案的严重违法行为,律师和家属已经分别向相关单位先后发出六份请求或投诉函,要求追究中院相关法官的法律责任,中院心虚,裁定宋爱昌案发回桥西区法院重审。 宋爱昌的代理律师与国保支队电话联系,国保支队人员多次请示该支队支队长,支队长拒绝就该鉴定接待律师,也拒绝作出解释和纠正错误。 宋爱昌的代理律师遂向各相关部门投诉,要求立即纠正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违法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日上午,宋爱昌的代理律师就石家庄市国保支队“弄虚作假 伪造司法鉴定文书”一事,准备与石家庄市国保支队沟通,但在石家庄市公安局信访办一姓杨的警察在得知是与法轮功有关的案件后,便百般刁难,不予受理,声称凡是国保支队与法轮功有关的案件,内部有文件规定,信访办都不能受理。由此,信访办工作人员公然违背信访条例规定,不履行其职责,推卸责任,最后把律师支到值班室。门卫经请示领导后,便软磨硬泡,不予办理,一直拖延到中午下班,律师只好离去。 十二月二日下午,宋爱昌的代理律师向市检察院投诉。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得知是与法轮功有关的案件后,拒绝受理。在律师的强烈坚持下,不得已才打电话叫来法纪处的人员,将投诉材料转交给法纪处处长白文卿。 律师和家属再到省公安厅信访办投诉,信访办人员让到市公安局找纪检委的处长赵某,可市公安局控申处的警官杨某拒绝履行职责,阻挡家属跟纪检委电话联系。家属只好在省公安厅纪检接待日再次向省公安厅纪检委如实反映了情况,接待人员王年真欺骗家属,说什么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涉及国家机密如何如何,家属据理力争,指出伪造司法文书和保密无关。公安厅纪检接待人员只好为家属作了记录,并答应向上级反映。 十二月十五日, 家属给王年真打电话问询情况,王说:“第二天就把投诉材料交给林书记了,我们是代他们接访的。但他现在没有反馈意见,你等我们的电话吧。”家属说人在关押,心里非常着急,能否告知林书记的电话,以便直接了解情况。他表示“林书记没有说把电话给别人,不便给,有结果会通知的”。 家属又给石家庄市检察院法纪处处长白文卿打电话,白说:“材料我看了,公安的物品鉴定证明是否有问题不是我们监督的范围;但法院应对这样的证明是否采信作正确判断。如果一审采信不合理,二审会打回来的。还是找法院吧。” 宋爱昌案历经一审开庭三次,因为没有证据,曾退侦两次,最后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伪造了一份《物品鉴定证明》,“证明”在宋爱昌家中所搜出的物品为宋爱昌家中打印机打印。 本案辩护人在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行政立案,该院行政庭法官杨聚存将本该接受的行政诉讼材料直接扔到垃圾桶里。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宋爱昌已被非法关押了二十个月了,宋爱昌案重审开庭。 公诉人理屈词穷,却强词夺理,曾两次被审判长打断;补侦后没有任何新的证据,原有的所谓最重要的证据(市国保支队出具的假证明)也被公诉人无奈撤回;律师慷慨激昂,充满正义感,把公讼方的所谓证据驳的体无完肤;宋爱昌智慧的借法官提问讲着真相。 程律师陈述中强调了法律“三无”:“法律上没有认定信仰法轮功有罪,没有认定宣传法轮功有罪,没有认定对镇压法轮功有不满有罪。”最后,黎律师的陈述把庭审引向高潮。 庭审虽然结束了,但宋爱昌还没有被释放。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因宋爱昌已经被非法关押二十多个月了,涉及赔偿问题,检察院不敢撤诉、法院不敢判无罪。在610的操控下,中共的公检法联合勾结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不顾事实,于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枉判宋爱昌有期徒刑三年,维持了原一审的错误判决。 非法判三年的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律师和家属曾经找到啜曾义和赵静,他们一再表明是桥西区法院审委会的集体决定。 宋爱昌不服依法上诉至石家庄中级法院,届时又有两位正义律师介入。宋爱昌及其律师谢燕益、唐吉田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石家庄市中院回避该案的二审审理。虽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各个部门互相推诿,经过律师和审监一庭、立案一庭、刑二庭的周旋力争,最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是依法接受了申请。 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刑二庭确是无故推延,不做任何处理。与此同时,石家庄市中院吕玲在非法提讯宋爱昌时也曾坦称已看到抄送的申请信件。可吕玲明知高院未做出决定,即中院尚无管辖权,却仍然提讯宋爱昌。为此宋爱昌已经委托辩护人向石家庄市检察院递交检举信,要求调查该院院长许广为在此案件中的渎职行为。吕玲这种行为应当由许广为承担领导责任。 二零零九年七月,在河北省高院没有做出处理决定前,在石家庄市中院尚无管辖权的情况下,石家庄市中院非法强行介入,非法对宋爱昌做出判决:维持原判(三年)。 宋爱昌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一日出狱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不允许他上班,致使他至今没有工资收入,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不向社会保险机构交纳保险,因此,他还存在著明年退休后工资从何处领取等一系列悬而未决的问题。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早,有人敲石家庄54所法轮功学员宋爱昌家的门,宋爱昌开门后,猛然冲进很多警察,三室两厅几乎都站满了警察,同时去的还有家属院居委会、宋爱昌夫妇单位人员。家中两台电脑连无线路由器,以及三人的手机、女儿的银行卡全部被搜走。当晚,宋爱昌的妻子和女儿被放出,警察竟然又来抄家两次。宋爱昌被绑架到南货场拘留所非法关押。 中共两会期间,从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至今,河北省石家庄市发生多起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的事件。据消息人士说,“上面”统一要求各处警察入室搜查、现场录像、做笔录或登记签名,证明确实执行了迫害指令。 三月四日下午六点多,五十四所生活小区的法轮功学员宋爱昌家,被警察蹲坑监视,楼前停有警车,几个警察在楼下窜动,时而上楼敲门,家里没人,警察到七点多才上警车走了。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宋爱昌向北京最高检察院邮递了控告江泽民的诉状,六月十八日高检已签收。 但一直违法的公安局、街道办等人员仍不辨是非善恶,以上门核实为由,骚扰诉江民众,甚至抄家、绑架、关押法轮功学员。截至九月底,不完全统计,石家庄市被骚扰人数达114人次以上,其中宋爱昌被骚扰。 桥西区参与骚扰的单位:桥西区西三教居委会;新石派出所;维明派出所魏平山;红旗派出所周月刚;桥西区综治办王昭伟;科苑路派出所周华、指导员段伟、片警康建林;友谊大街办事处;五十四所居委会;时光街派出所周正峰。 威胁家属、非法拿走法轮功学员书籍、私自拍照、追问身份证、逼写不再起诉的保证书。 从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开始,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科苑路派出所警察康建林、白援吉,还有自称是居委会的女的,到54所家属区部份法轮功学员家骚扰,已经知道去过法轮功学员冯会计、范秀荣、包克银、宋爱昌、张琳等家骚扰。 宋爱昌被非法判刑三年;刘冲霄被非法劳教一年;李向东、刘冲霄、李淑玉、吴凤兰、鲍克银、毛国香、苏文、宋爱昌八人曾被绑架到看守所、拘留所非法关押;贾建、景新、王爱君、郭金鹏、黄玉兰、崔维娜、吴凤兰、刘文秀、宋爱昌、刘冲霄、李明荣十一人先后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威胁/恐吓;
体罚;
非法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非法审判;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毒打/殴打;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判刑;
剥夺睡眠;
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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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石家庄)第十三研究所
所长:杨克武 87091978
书记:陈才佳 0311-87091986
纪检监察处:夏双文 0311-87091626
陶维明0311-87091346
杨敏 0311-87091346
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科苑派出所
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 邮编:050081
指导员:宋建辉 0311-86924733
所长:苗鹏浩0311-86924596
副所长:张东彦 0311-86924734
副所长:范庆阁 0311-86924734
具体办案民警:王晓东 0311-86924136
李雨 0311-86924141
康建林 0311-86924606
责任单位及恶人:
维明街派出所(原兴华街派出所)
:
白援吉
石家庄市公安局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石家庄市检察院
:
白文卿
石家庄市“610办公室”
河北省公安厅
:
王年真
石家庄政法委
:
马晓华
科苑路派出所(373派出所)
石家庄公安局桥西分局
石家庄桥西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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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常印,
啜曾义,
赵静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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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聚存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
:
吕玲,
许广为
石家庄桥西区检察院
科苑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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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建林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三研究所
:
杨克武
更新日期: 2021年1月1日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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