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
简介:
刘明康(Liu,Mingkang),
男 ,
35岁 ,
内蒙古莫力达瓦旗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八日,因运输真相资料,于十二月二十一日被莫旗刑警队、“六一零”非法抓捕关押到莫旗看守所。莫旗法院枉判三缓四,监外执行。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晚七点多,内蒙古莫力达瓦旗法轮功学员韦昌峰、夏秀文、崔桂凤在黑龙江省讷河市电视插播天安门自焚真相光盘(为你而来),成功播放四十多分钟。这一壮举震惊了邪恶,讷河市全警出动大搜捕,绑架、搜查当地法轮功学员及富裕县法轮功学员。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到恶警的毒打、拘留、罚款。大魔头罗干亲自调查此事,黑龙江省省长张左己、黑龙江省公安厅厅长王东华等亲临讷河市看守所向韦昌峰、崔桂凤调查此事。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讷河市六一零非法抓捕(并抄家)莫力达瓦旗法轮功学员刘明康(提供资金及插播电路图)、韦昌峰及妻子(常人)、夏秀文、崔桂凤,同时非法抄家抢劫,将五人绑架到讷河市刑警队。刘明康的电脑被抢走。 刘明康被绑架到讷河市刑警队遭非法审讯一夜,遭受坐老虎凳、电棍电击、毒打、辱骂等酷刑。于次日(十月三十日)被劫持到讷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三个月,被讷河市“610”勒索八万元,放回。放回后,莫旗公安局国保大队和“610”欲继续加重勒索迫害,刘明康无奈弃商倾家荡产,携妻女流离失所,经济损失达四十多万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关押;
老虎凳;
勒索钱财;
骚扰;
毒打/殴打;
电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记内蒙古法轮功学员在黑龙江省讷河市电视插播
插播勇士遭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综述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36674.html#161022232858
内蒙古莫旗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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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中共人员年初以来的迫害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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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韦昌峰等插播真相 遭中共迫害多年
黑龙江讷河市插播真象 610专案组到讷河打击报复
相关单位及个人:
有关责任单位及个人:
莫旗公安局副局长:姜福中
莫旗610办公室主任:张世(振)宾 手机:13804704013
副主任:赵雷 手机:13804703908
莫旗公安局国保大队:敖晓光 手机:13947087350 谷晓鹏
莫旗第一看守所:医英、赵振发、孟玉红
责任单位及恶人:
内蒙呼伦贝尔盟莫旗
莫旗公安局
:
苗玉久
北安监狱
莫旗公安局
:
姜福中,
敖晓光
莫旗610办公室
:
赵雷
讷河市公安局
讷河市看守所
讷河市六一零办公室
讷河市刑警队
更新日期: 2020年1月25日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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