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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伟

简介:
石大伟
(Dan,Dawei), 男 , 年龄未知 , 新宾县法轮功学员

1999年7月20日以来,身为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为了捞取政治资本,紧随江氏集团大肆迫害法轮功。
他主管621办公室。是迫害大法弟子的罪魁祸首。一年来他作恶多端,坏事干尽,把30多名大法弟子送进了教养院,100多名大法弟子关进了拘留所。

宋俊林曾多次下令在全县范围内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把他们非法判刑、劳教、送洗脑班、长期关押、酷刑折磨、抄家绑架、开除公职,致使法轮功学员石大伟等人被开除公职。

一九九九年十月上旬,锦州公安局与抚顺公安一处宋哲等十几名恶警联手,其中还有新宾公安局于占江、张立军等人将赵淑琴、商勇和石大伟三人绑架。

迫害类型: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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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犯罪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宋俊林办公室电话 0413-5080010 住宅电话 0413-5086001
手机号码 13941345007 ,邮编:1132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宾县政法委新宾政法委电话:0413-5022148 <br>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民主街<br>邮编:113200  区号:024<br>书记 024-55080010(办)  024-5033226 副书记 024-5080029(办)<br>副书记 024-5080183(办) 副书记 024-5080087(办) <br>综治办副主任 024-5080029(办)<br>稳定办副主任 024-5080183(办)<br> : 宋俊林
新宾县公安局 : 于占江
抚顺市公安局地址:新抚区中央大街19号<br>电话:0413-2626095、2624451 : 宋哲
新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张立军

更新日期: 2012年12月9日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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