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培勇
简介:
祖培勇(Zu,Peiyong),
男 ,
52岁 ,
沂南县依汶乡隋家店村大法弟子。一九九七年的三月份修炼法轮大法。沂南县六一零与镇恶徒李洪江、张元金、解红日、庄干德、李永保等恶徒们曾经将祖培勇(依汶镇隋家店村民,四十五岁左右)非法劳教两次,给他的家庭、亲人造成了痛苦和创伤。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八日,大法弟子祖培勇、刘建华夫妇俩分别到北京上访。马牧池乡派出所的恶警代海波和另一个人,非法把祖培勇从北京带回沂南县看守所迫害,把刘建华送到了沂南县看守所迫害,二非法关押了一个月,二人共被勒索罚款一万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左右,祖培勇正在干农活,依汶乡政法委书记王伟与当地依汶乡派出所恶人绑架祖培勇、刘建华,并非法抄家,祖培勇夫妻二人与县公安局副局长孙宪宁谈话,孙邪恶嫌其不敬,二人遂被刑拘一个月。 二零零一年正月二十八日,他们又闯入祖培勇家,非法抄家,把夫妇俩关在依汶乡里庄(村庄名)的一个院子里。五、六天后,跳窗逃了出来,从此流离失所。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三日左右,祖培勇夫妇在青驼车站坐车,青驼派出所恶警非法检查包裹,又把二人绑架到沂南县看守所迫害。刘建华被非法迫害关押了一个月,县公安局姓范的恶人拽着她的头发,打了她一个嘴巴。祖培勇被非法劳教两年,于王村劳教所遭受迫害,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三日从劳教所回家。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二日晚,祖培勇在去蒙阴的途中被旧寨乡派出所恶警张勇、秦立奇等绑架。派出所恶警还于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到沂南县依汶乡隋家店村祖培勇的家里非法抄家。下午旧把祖培勇转到了蒙阴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王村劳教所。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祖培勇的母亲、儿子与大队副支部书记等十几人去蒙阴县要人,先去了刑警大队,值班人员说队长张泳不在,等队长回来再说。给张泳打手机,张泳说研究研究。他们又到县公安局,祖培勇的母亲、儿子说明来意,门口值班人员说找信访科王科长。恶人王科长把老人和儿子撵了出来。他们又到县委,县委办有一个办公室的科长和一个工作人员也蛮不讲理,恐吓说把他们轰出去,同去的人与他们说理,他们理屈才灰溜溜的走开了。后来他们又去了看守所,看守所的人不让见人,说拿钱来就让见人。他的家人和大队书记及亲朋与近邻好友等,到蒙阴县多次去要人:七月二十四日恶警不让见人;八月一日不让见人;但家人用电脑查出祖培勇就在蒙阴县看守所内被非法关押。在八月十日他的家人又去要人,天下着大雨,他们到蒙阴县“六一零”去要人,其中有一个恶人,把祖培勇的母亲拽着胳膊往外拖,嘴里嚷嚷着:你们又来闹(指来要人),蒙阴没有一个敢来闹的,人不在这。“六一零”的头子说:“你们还把这事上了互联网,弄的没有一个不知道的。”他们又去了蒙阴县看守所,那里的人说:“人是在这里,我们都知道大法好,都知道他们是好人,但是我们说了不算。”就是不让见人。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祖培勇的家人与村干部一起到刑警大队要人,“六一零”办公室的队长张泳称已被非法判劳教两年,已被劫持到淄博王村劳教所了。家人质问为什么不通知家人,警察将家人撵走。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早上,因当地镇派出所说没有接到劳教通知,祖培勇的家人立刻又去蒙阴县看守所要人,“六一零”头子叫家人上王村劳教所去问。后经村干部核实,证实祖培勇已被劫持到淄博王村劳教所。祖培勇的摩托车被警察抢去至今未还。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沂南县政法委、610与县公安局因怀疑隋家店村等当地法轮功学员参与声援了为邢西美冤案控诉的活动,就把隋家店村列入所谓全县“扫黑”重点村,并纠合了国保大队、巡警、依汶镇派出所、岸堤镇派出所等大批警力加以报复。山东沂南县公安局和依汶镇派出所先操控隋家店村主任孙安国与其姐姐孙安菊、村妇女主任贺成娟与其丈夫李波长期监视当地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早晨六、七点调动了大批巡警对隋家店村进行二次洗劫,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祖培勇和李长芳(女),将祖培勇劫持到沂南县看守所非法刑拘,将李长芳劫持到临沂看守所非法刑拘。据悉,县公安局计划将全村的法轮功学员全部劫持,但当时大部分人都不在家,阴谋才没有得逞。镇政府人员咸春亮伙同村主任孙安国仍不死心,就派人大街小巷的找其他法轮功学员企图再次绑架,并口出狂言说把这些人都抓进去。为了寻找所谓的“证据”以达到构陷迫害好人之目的,警察还到祖培勇父母亲家中骚扰、盘问无果后,国保警察驾着梯子,多次翻墙进入祖培勇的家里非法搜查。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李长芳、祖培勇被非法关押50天。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祖培勇、李长芳、王西兰、刘乃训被临沂非法开庭。沂南县公检法人员荒唐地在异地即临沂河东区看守所非法组成了一个所谓“法庭”,开始所谓的“庭审”,仓促对四名法轮功学员祖培勇、李长芳、刘乃训与老伴王西兰进行所谓“庭审”。此次非法庭审,没有原告受害人参加,也找不到受害人;没有真正的人民陪审员出庭评论说话;给出的家人旁听的名额:一个家庭只允许一个人旁听,既是公审,就应该允许社会民众来旁听论理,这些都没有;集中公审四个人属于阵容很大的庭审,不应该组建简易法庭开庭;到外地非法庭审好人,当局到底怕什么?庭审时间短促,是走形式;审判长多次打断律师辩护;不给当事人辩护的机会;法警对当事人动手动脚;而且共产党员讲无神论,参加庭审的公检法司人员都是共产党员都应该回避,但他们没有回避。非法庭审开始后,公诉人拿出所谓的口供,对首先被强制出庭的祖培勇进行构陷,指控他触犯“利用某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辩护律师提请审判长让当事人陈述被抓捕的真实过程。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早上七点钟左右,有两人竖梯子爬墙进他家里,威胁他开门,然后闯进大约七、八名身穿警服和便衣的人。随意拿一张没有合法签字的搜查证书在他面前一晃,也没有出示工作人证件,就对家里进行了长达几十分钟的翻家,最后找到一个多年前的印有“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的护身符将做所谓“物证”,将他绑架到当地依汶镇派出所。晚上十点左右关进沂南县看守所。二十几天后,有一个自称是山东省公安厅(也可能是监察厅)姓马的人找到祖培勇,主动套近,说“你遇到我是你幸运,在这里谁也不能让你出去,只有我可以”。等过了五天后,姓马的这个省厅的人又带着一个叫米成杰的自称是老师的人,将祖培勇带进一个叫领导办公的房间内,对他说:“某某已经交代了是你给他的有关法轮功物品,你只要按照我们说的承认是你给他的,我就以人格保证放你走。”在多次以主动示好诱骗下,让祖培勇按照他们说的,编造了不属实口供。辩护律师指出,本案公安对祖培勇即没有受案也没有立案记录,无证无据抓人、私闯门宅、抓了人不通知家人、先抓人后捏造证据、乱用检查权和搜查权及扣押权、相关法律文书无签字,受案立案程序违法。取证采用诱供、骗供、编供手段,出具的口供不能当作证据。期间,律师想多解释辩护几句,多次被审判长打断话。公诉人说祖培勇和李长芳去刘乃训的家就是有组织的修炼法轮功。可他们几人都是一个村里的亲戚,难道亲戚不能偶尔走动吗?就算是在一起来炼功,是锻炼身体,这有什么罪?公诉人妄图以临沂市国保支队出具的所谓“批复意见”作为定案依据,但刑诉法中并没有“批复意见”类的证据种类,假如是《鉴定意见》也不符合证据要件形式,况且临沂国保不是独立的行政机关,不具备法定资质,所以临沂国保的“批复意见”没有法律效力。公诉人还说有人证证明祖培勇他们发放法轮功传单,律师提请审判长叫人证出庭作证,但人证没有露面。公诉人以“利用某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指证当事人。律师反驳说“利用”就是使用各种手段使某教组织为自己或他人服务,但本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当事人使用哪种手段为自己服务;而且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一千多部,当事人究竟破坏了哪一部、哪一款、哪一条法律,致使该法律法规不能得到有效贯彻实施?从庭审调查、举证过程看,公诉人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辩护律师还当场反问公诉人员的低级错误:卷宗上提审人没有签名是否合法?马某和苗某是否合法对祖培永提审?那为什么卷宗上时间、卷宗序号、相关办理人没有签字?公诉人说,卷宗都有的。在对质下才发现,法院给辩护律师的卷宗和诉讼人的卷宗不一致,有极大的内部造假行为,这时诉讼人抓头挠腮的笑着说“搞错了,不是什么大事”。逃避律师追问。正义律师认为公诉人出具的所谓证据不合法,取证的执法者行为违法,“法无明文不为罪”、“思想不构成犯罪”,公诉人错用刑法三百条。宪法和国际公约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祖培勇主观上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他只是修炼强身健体,行为谈不上社会危害性。我的当事人无罪。祖培勇自辩自己信仰“真善忍”无罪,还想多说,就被审判长无理打断。律师的无罪辩护致辞震惊公检法司人员,最后,审判长说择日宣判,草草的宣布结束庭审,急匆匆的离开现场。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得知沂南法院、检察院已经以证据不足为由,把构陷案件退回沂南公安局。祖培永、刘乃勋、王西兰、李长芳四位法轮功学员目前仍然被沂南公安局非法拘押。据临沂政法委610内部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员说:抓这四人是临沂610指示的,由沂南政法委、公安局、国保、依汶派出所具体实施;在绑架前的三天,临沂610指使临沂公安局与沂南公安局通力配合,利用依汶乡610办公室和派出的三名特务人员进村进行跟踪侦查。在非法关押三个月和五个月以后,沂南公安局把构陷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子”提交给沂南检察院,沂南检察院在临沂政法委的多次压力下,把此案起诉到沂南法院。山东沂南县公检法人员荒唐地在异地即临沂河东区看守所非法组成了一个所谓“法庭”,仓促对四名法轮功学员祖培勇、李长芳、刘乃训与老伴王西兰进行所谓“庭审”,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荒唐的非法判决,蓄意制造冤案。祖培永被枉判三年六个月、罚金三万元;刘乃勋(七十岁左右)被枉判三年、罚金二万元;李长芳被枉判二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王西兰(七十岁左右)被枉判二年、罚金一万元;未修炼法轮功的王永刚与付文合(二人刑拘后取保)一同被枉判一年、罚金一万元,王永刚缓刑二年,付文合缓刑一年六个月。四名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家属对参与责任人控告,并向临沂中级法院上诉中。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临沂中级法院秘密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同年七月十一日早上,山东省沂南县法轮功学员祖培永、刘乃勋,被劫持到济南监狱。 二零二零年,祖培永的妻子、儿子和儿媳被兰山区柳青街道派出所绑架,被“取保候审”。目前,兰山区检察院又预谋构陷。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份祖培勇结束三年半冤狱,从济南监狱回到家中。 山东省沂南县依汶真隋家店大法弟子祖培永和家属刘建华,自二零二二年祖培永被非法判刑3年回家后,依汶镇派出所、依汶镇综合办,不断入户骚扰、电话骚扰。近期,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下旬,依汶镇派出所以年前“维稳”的名义进行骚扰。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非法罚款;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劳教;
迫害亲属;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非法判刑;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沂南县依汶真隋家店大法弟子祖培永及家属被骚扰
山东小山村里的大冤案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36331.html#2211223840
新年将至-山东沂南县六位善良人仍陷冤狱
亲家、弟媳被迫害致死 沂南农妇王西爱被绑架构陷
曾两次遭劳教迫害-山东沂南县祖培永又被枉判入狱
山东省沂南县法轮功学员祖培永、刘乃勋被劫持到济南监狱
山东沂南县四名法轮功学员均被维持枉判
山东沂南县公检法以扫黑名义迫害善良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四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 已上诉、控告中
山东临沂国保的暴恶行径
荒唐庭审、荒唐判决-山东沂南县法院制造冤案
山东沂南法院退回构陷四名法轮功学员的案卷
发生在年关前的荒唐庭审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80762.html#19122223653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78515.html#18121523272
山东省沂南县祖培勇被非法关押超过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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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沂南县法轮功学员杜一合被非法关押六月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76309.html#181027221226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76189.html#18102322500
山东省沂南县不法官吏其“名”其“事”(上)
山东蒙阴县李宝元充当610头目期间的恶行
蒙阴县“六一零”头目李宝元等迫害法轮功学员实录
谁来抚慰这个饱受风霜的家
蒙阴县公安局“六一零”恶警张咏等恶行记录
山东蒙阴县六一零头目李宝元的犯罪事实
山东沂南县大法弟子祖培勇被非法劳教两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30/161791.html山东沂南县祖培勇被非法关押 家人被拒绝探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19/161143.html
山东蒙阴县祖培勇被绑架 看守所拒绝亲属探视
山东沂南县大法弟子祖培勇夫妻遭受的迫害
山东省沂南县大法弟子所遭受的迫害
山东省蒙阴县法轮大法学员被迫害情况
相关单位及个人:
【济南监狱】电话:87072650
依汶派出所所长:刘伟明 手机:13573951366,(宅)0539-3230208
沂南公安局局长:刘星 手机:13905397663
沂南国保队长:胡发强 手机:13573991801,13573982901
沂南检察院公诉人:苗士武 手机:
沂南法院审判长:尹传伟 手机:18553917169
审判长:何守江
审判员:邱文 陈刚
法官助理:姜洁
书记员:黄洁琼
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沂南县邮码:276300,依汶镇邮码:276316
沂南公安局党委书记 (刘星) 13905397663,警号077223;
沂南公安局副局长:(郑志杰)13608901119,警号076936;
沂南公安局副局长:(郑军保);
沂南公安局 谢立伟:15969935123;
界湖派出所:(巩玉强)18315797110 警号077015;
城区派出所副所 张升东 15863873600 警号115146;
国保大队:(胡发强)13573991801,13573982901;
咸春亮手机:13791526321沂南县依汶镇政府人员(专管参与迫害法轮功)
沂南县依汶镇派出所所长刘伟明手机:13573951366
沂南县依汶镇隋家店村村民受指使监控监视本村大法弟子
参与人员村主任:孙安国手机:13468168766 15020357558
妇女主任贺成娟手机:18854484983 贺的丈夫李波手机:15094745696
沂南扫黑办
举报电话:李警官,13869992444;0539-3221751;局长热线:17861660110
举报邮箱:yinanxingjing@sina.com
蒙阴县公安局局长张元学 手机:13705397128
蒙阴县公安局警察:王明启 手机:13791512206
王伟 手机:13563979797
姚兴东 手机:13854946741 李勇 手机:13053964018
刘兆国 手机:13864989419 焦永红 手机:13188720936
蹇家峰 手机:13864989618
蒙阴县公安局政保科:张道欣 手机 :13589680531
刘军 手机:13853989678
熊淑华 手机:13562944163
蒙阴县刑警大队 张泳 手机:13953906866
蒙阴县信访科王科长 电话:0539--4818823
蒙阴县看守所:办公室电话:0539─4818620
大队长:邢献勤 中队长:马希军 教导员:李宗军
蒙阴县旧寨乡派出所所长:王振安 手机:13305396556
蒙阴县旧寨乡派出所副所长:石绍欣
蒙阴县旧寨乡派出所恶警:张奇 手机:13153903777 秦立奇
山东省沂南县610办公室 电话 0539-3259610
山东省沂南县公安局 电话 0539-3222020
山东省沂南县监管大队(看守所) 电话 0539-3239386
山东省沂南县公安局办公室 电话 0539-3221238
山东省沂南县公安局政保科长 马成龙 手机:13305396110
外线:0539-3223401
山东省沂南县公安副局长 刘长杰 手机:13505395666 、13355062666
山东省沂南县公安局长 朱茂臣 手机:13954473705、
山东省沂南县公安局刑警队大队长 尹队长 手机:13355032666
依汶派出所:
所长刘伟明13573951366宅0539-3230208
拘留所:
电话:0539-3775463
高宏斌13581095166;
杜守霞13705493972;
伏圣娜13563928986;
李发青13562901301办0539-7909677宅0539-3867413
丁相华13853967386办0539-7909677
刘树远15953918869
高峰13581071800宅0539-3230293
韩爱民13001570076
陈恩德13668693920宅0539-3273022
徐以开13355090510
孟庆启13013514432宅0539-7906820
刘增钦13869960190宅0539-354288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淄博王村劳教所(王村洗脑班)(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
沂南县大王庄乡党委
:
解红日
沂南县看守所
蒙阴县看守所
沂南县马牧池乡
:
代海波
临沂市中级法院
临沂市610办公室
蒙阴县610办公室
:
张勇
沂南县公安局
:
孙宪宁
济南监狱
大王庄乡洗脑班
:
李永宝,
庄干德,
张元金
沂南县610
蒙阴县公安局
:
王伟,
张咏
王村劳教所
旧寨乡派出所
:
秦立奇,
王勇
沂南县依汶乡政府
:
孙安国,
贺成娟
依汶镇派出所
沂南县青砣镇派出所
沂南县大王庄乡(蒲汪镇)
:
李洪江
沂南县政府
沂南县人民法院
河东区看守所
依汶镇610
:
咸春亮
更新日期: 2023年1月13日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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