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十一月,龙泉派出所伙同龙泉办事处,把大法弟子张宏、王萍带到办事处办转化班五天。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通化市王萍几年来遭受的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龙泉派出所 通化市龙泉办事处
更新日期: 2007年8月2日 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