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方菊(胡芳菊)
简介:
胡方菊(胡芳菊)(Hu,Fangju),
女 ,
62岁 ,
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大法弟子。2007年4月份,胡芳菊因准备去向被中共恶党欺骗的世人发讲清真相资料时,被修水县国保大队恶警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修水看守所。同时非法关押的还有法轮功学员孙华梅。 2007年7月8日,修水县步行街当地恶警冲进大法弟子孙梅华、胡方菊家中,野蛮地将孙梅华、胡方菊强行抬出家门,劫持到当地派出所。 至2007年12月5日,又被送往江西女子监狱非法关押。其本人不愿前往江西女子监狱,看守所恶警强行给其戴上手铐脚铐强行绑走。 2008年5至6月,江西省女子监狱使用多种酷刑暴力“转化”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恶警利用邪悟者每天对胡芳菊进行洗脑迫害,有人看见她腿部有被绳子捆绑后留下的很深的伤痕,不知用过什么样的酷刑,但对她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痛苦。 另外,5月份,监狱强行给所有大法学员抽血检查身体,包括所谓被“转化”了的,但犯人不检查。 2008年12月,犯人舒影静、黄美凤、邓丽萍、王峥、邓国珍在恶警王娟、王淑美、王芬、郁深、陈莉等命令下,残酷折磨胡芳菊,四十天不准她睡觉,二次关禁闭长达两个多月,犯人舒影静、邓丽萍、王峥还对胡芳菊进行毒打;2009年7月又对胡芳菊进行罚站,致她脚肿大不堪,接着上老虎凳酷刑,脚消一点肿后,又接着罚站,如此长期轮番折磨。 法轮功学员胡芳菊(修水县人),刚进监狱不久,因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故,孙女摔断了肱骨,丈夫又得了偏瘫痪,没人照顾,在恶警“攻坚战”下,身心脆弱不得不写了转化。后来声明不“转化”,这些恶警就加倍折磨她,并且打电话告诉她家里瘫痪的丈夫,威逼家人,使得她丈夫病情激剧加重,不久含恨离开了人间。恶警隐瞒她丈夫离世的消息,不告诉她,反而继续对她进行二十四小时的轮流迫害,致使她摔断了的脚,红肿老大。 2016年7月7日,修水县古市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前来讲真相劝三退的大法弟子熊中英、胡芳菊。警察都很凶,把两名大法弟子随身带的救人资料连同真相币、讲真相用的数码机子都抢走了。 有一个黑黑的警察要抽胡芳菊的血,胡芳菊坚决不同意。胡芳菊的出生时间为1947年3月10日,黑警察恶狠狠的说:不是看这么大年纪,真想,真想打你几下。他们为所欲为的没收了三百多元真相币,又打算非法拘留十天,但两名大法弟子正念正行,最终被拘留所长拒收,回了家。 江西省修水县义宁镇法轮功学员胡芳菊1996年修炼法轮功,到1999年12月28日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加刑10个月。2002年被非法判刑2年。2005年又被非法劳教一年,2007年又被非法判刑四年。在被非法关押冤狱期间,为了坚持真善忍,受尽了种种迫害。2011年回家,2013年又被绑架非法关押15天。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手铐/脚镣 ;
非法关押;
逼迫放弃信仰;
洗脑/送洗脑班;
剥夺睡眠 ;
关禁闭;
毒打/殴打 ;
罚站;
老虎凳 ;
绑架未遂;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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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修水县义宁镇二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简介
-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32421.html#168323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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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修水县委政法委员会 07927221805 江西省修水县义宁镇万坊街凤凰山路51号332400
修水县委办公室 07927221164 江西省修水县义宁镇凤凰山路51号 332400
修水县司法局07927221043江西省修水县义宁镇修江路8号332400
修水县人民检察院07927221816江西省修水县义宁镇凤凰山路5号332400
修水县人民法院07927221407江西省修水县义宁镇卫前街沿江路300号332400
修水县公安局城区分局0792-7221025
江西省女子监狱恶警:
王淑美(警号3615316)、王娟(警号3615361)、陈莉(警号3615211),王芬(警号3615407)、郁深
犯人舒影静、黄美凤、邓丽萍、王峥、邓国珍
责任单位及恶人:
江西女子监狱
:
王芬 ,
王娟
江西省女子监狱
:
王淑美,
郁深,
陈丽
修水县公安局
修水看守所
修水县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20年12月12日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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