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
简介:
李海(Li,Hai),
男 ,
28岁 ,
硕士学位,被第一次非法拘留前,在外交部负责澳门回归的澳门基本法方面的工作。1999年11月份,法轮功学员李海因去国务院信访局上访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非法拘留1个月,后被单位接回并被遣送回山东老家。 2000年初,李海回到单位后一直未被安排工作,外交部见对他转化无效后,多次劝他辞职。6月12日,李海去北京大兴天堂河监狱看望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结果还未到监狱在路上就被公安劫持,被非法关押在大兴看守所。李海认为公安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因此拒说单位和姓名,他绝食8天,期间遭到殴打和强制灌食,后被公安认出送回单位。随后他被外交部软禁失去了人身自由,党籍被开除并要求他辞职,外交部还收回了他的宿舍并要求他回老家。 近日,李海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据由其亲属处获知的消息,李海单位于数日前告知他亲属,李海被以"冲击监狱"的罪名拘留。 由于邪恶疯狂迫害,李海被迫于2001年流离失所。据可靠消息,李海于2003年被北京警方抓捕。现在,由于邪恶疯狂封锁消息,李海生死未知。 2004年8月30日,在北京的9名大法弟子王益、但凌、张振忠、张鸿儒、李海、晋源涛、徐若辉、郭为民、白莉莉,在被非法关押了两年之后,近日被非法判重刑,现都被非法关押于北京市看守所。 李海2002年11月被非法关押至今(2004年8月)。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非法拘留;
逼迫放弃信仰;
摧残性灌食;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毒打/殴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外交部大法弟子李海生死未知
北京9名大法弟子被劫持两年之后遭非法判重刑
中国外交部条文司法轮功学员李海探监路上被以"冲击监狱"的罪名非法拘留
相关单位及个人:
1、北京市看守所(原北京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合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501号,邮编:100023; 2、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兴区看守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2日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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