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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洪珍

简介:
白洪珍
(Bai,Hongzhen), 女 , 35岁 , 九江市大法弟子。

因修炼法轮功,大法弟子白洪珍遭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金鸡坡派出所所长朱玉带恶警迫害,强迫她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曾经被邪党人员绑架关押迫害,白洪珍曾经被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折磨。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晚九时许,由九江市浔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李明带领孔江等恶警非法闯入白洪珍家(九江市金鸡坡省二建宿舍),四个恶警用粗绳把白洪珍打翻在地,并将其捆绑后绑架,同时把碰巧来白家的刘义志也一并绑架,强行拉走。当时省二建分公司保卫科科长王永根及马道荣参与了迫害。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九江市浔阳区公安分局恶警,610(专职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国保大队副队长黎君带领恶警绑架了大法弟子刘义志、白洪珍以及朱胜利的妻子。大法弟子白洪珍被绑架,身上捆着绳子,她参与其中。

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上午,恶警把大法学员刘义志和白洪珍劫持到伪法院,非法审判由一年轻熊美琴(审判长)主持,浔阳区伪检察院的邓春玲参与非法公诉。大法学员白洪珍不配合恶人的非法审问,当庭申诉法轮大法受冤,讲述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大法学员刘义志讲述自己学大法亲身受益的经历。两人的发言均被不法人员无理打断。刘义志的妻子两次举手申诉,受到不法法官的威胁,一男子凶狠的说:“如果不配合,就离开这里。”

大约十点左右,“法官”宣布休庭,并声称下次开庭再通知家属,刘义志和白洪珍被邪党不法人员强行带走继续非法关押。在九月七日被被非法秘密判重刑五年,10月21日被送到新建县洪都监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审判逼迫放弃信仰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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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浔阳区朱玉、王文江等恶警的恶行

相关单位及个人:
金鸡坡派出所 0792-8615295
朱玉手机:13907028918 警号021913

责任单位及恶人:
九江市浔阳区法院 : 熊美琴张雪华
金鸡坡派出所电话:0792---8615295<br>所长朱玉  手机:13907028918 : 朱玉
浔阳公安局江西省九江县邮政编码   332100<br>江西省九江市邮政编码   332000<br>九江市浔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李明(手机:13907929697)<br>副大队长:黎军(电话:8195293 手机:13320129100)孔江(手机:13507926645)<br>九江市浔阳区公安分局主管国保大队的副局长:王小明<br>九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韦强(办电:13307028418 宅电:6810909 手机:13979231599)<br>张力军:浔阳区公安分局局长  张力军(手机:13007923237  13879299688)<br> : 李明黎军孔江
九江市金鸡坡省二建分公司 : 王永根马道荣
浔阳区检察院 : 熊春珍

更新日期: 2010年2月18日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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