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强
简介:
顾强(Gu,Qiang),
男 ,
43岁 ,
河北保定市阜平县大法弟子。2007年7月31日晚,河北保定市阜平县以公安局副局长翟向宇和国保大队长张进辉为首的恶警对多名大法弟子进行非法抓捕和抄家。 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六点,顾强开车往家走,在河口收费站被国保大队长张进辉带领的一群警察拦截绑架,警察们先抢走他身上的手机。同时把他开的一辆新哈飞轿车和车上的东西一同劫走:其中有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套锅盖天线。接着又到家里抢劫、抄家,抢走了他家的两张存折3000多元、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大法书籍和大法资料等价值共70000元。 恶警张进辉把顾强绑架到阜平镇派出所,把他铐在暖气片上呆了一宿,铐子都铐进了肉里,手腕流着血。 第二天,又把顾强劫持到阜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他被迫害的口吐白沫,心脏病复发,血压升高,身体出现异常。顾强以绝食抵制恶警的这种迫害,狱医李新波指使犯人按住顾强强行给他灌食,灌厕所里的水两次。恶警范振华几次非法提审他,恐吓、威逼、利诱他出卖同修,写四书。最后恶警把他送保定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顾强被绑架到车上时迫害的口吐血沫,不省人事,在家人的强烈谴责下,恶警将顾强拉到县中医院输液,8月4日稍微好转又被劫持到县看守所。 顾强被非法劳教后,阜平县公安局局长王益民、副局长翟向宇、国保大队长张进辉又软硬兼施,恐吓、威逼利诱、勒索顾强家属现金30000元。恶人们拿到钱后,把顾强关押了二十九天,说是给他办了个监外执行,放回了家。 2007年8月27日,才放顾强回家,并勒索其家人两万元装自己腰包,现(2007年9月16日)还有一辆新面包车没还。 2008年奥运期间,城关派出所副所长每天带领几个警察到顾强家骚扰,并派人24小时监视。 2010年8月12日上午十一时,阜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与保定市及邻县公安,在同一时间,闯入阜平县城十几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在众目睽睽之下,肆无忌惮地撬门砸锁,狂搜乱翻这些修炼人的家,并野蛮绑架了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和两名十几岁的孩子。 8月12日上午顾强送孩子上学,走在县委门口大街上,突然窜上来几名警察,将他按倒在地,然后塞进警车,随后抄了他的家。 2012年8月12日上午10点,公安局国保大队十几个恶警又绑架了顾强,并抢劫他家,抢走了大法书。将他绑架到公安局迫害一天一宿,第二天送保定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因身体出现病态,劳教所拒收后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审讯;
勒索钱财;
铐在某处上 ;
非法劳教;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中共迫害阜平法轮功学员十四年综述(下)
河北阜平县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抄家
河北阜平县顾强遭绑架、抄家和勒索的经历
河北省阜平县邪党恶警部份犯罪记录(图)
河北保定阜平县恶警近期恶行
河北保定市阜平县恶警非法抓捕袁桂花等大法弟子
相关单位及个人:
河北保定市阜平县看守所电话:0312 7221252 派出所电话:0312 7221364 ,河北保定市阜平县县委办公室电话:0312 7221373 7225733 政法委办公室电话:0312 7221270 政法委书记办公室电话:0312 7221278 纪检委办公室电话:0312 7221235 河北保定市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312 7221230 7224040 7221244 监察局办公室电话:0312 7221618 河北保定市阜平县公安局办公室电话:0312 7221260 阜平县公安局局长办公室电话:0312 7221031 7223071 7223094 7223073 政委办公室电话:0312 7227340 7223072 纪检书记办公室电话:0312 7223070 治安股办公室电话:0312 7221261 阜平县检察院办公室电话:0312 7221510 反贪科办公室电话:0312 7224250 起诉科办公室电话:0312 7224250 举报中心办公室电话:0312 7222000 阜平县人民法院办公室电话:0312 7221253 阜平县人民法院院长办公室电话:0312 7227258 阜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办公室电话:0312 7223572 7223571 7224130 7225938 主任室办公室电话:0312 7224087 刑一庭办公室电话:0312 7223337 刑二庭办公室电话:0312 7224096 经一庭办公室电话:0312 7223575 经二庭办公室电话:0312 7222524 行政庭办公室电话:0312 7223317 申告庭办公室电话:0312 7222407 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312 7221315 律师事务所办公室电话:0312 7226199
责任单位及恶人:
保定劳教所
阜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范正华,
王益民 ,
张进辉,
翟向宇
阜平看守所
:
李新波
更新日期: 2013年10月5日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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