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守凤
湖北黄梅县新开镇派出所警察信息
湖北黄梅县新开镇派出所警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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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张守凤(Zhang,Shoufeng),
女 ,
67岁 ,
祖籍湖北黄梅县分路乡霍桥村。原东风汽车公司纪委书记。九九年七二零恶党政治流氓集团公开诬蔑法轮功,大法弟子张守凤因不放弃修炼大法,被迫离职。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张守凤与两名大法弟子一起去天安门打“法轮大法好”的横幅,被蹲守的特务、恶警绑架。后十堰市东汽公司驻京办事处和东汽公司合谋非法将她们押送到十堰市第一看守所迫害一个月。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旬,十堰公安局驻京办事处,沙姓科长,对依法进京上访的张守凤进行刑讯逼供。用大号警棍毒打,穿着皮鞋用脚猛踢,将张守凤与另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两人各铐一只手,合铐一只活手铐后强迫跑步500米,最后两人的手都被活铐铐到肉里面去了,致使我母亲手腕受伤,腰部以下到大腿全部青紫,变色,肿胀疼痛,坐下都难。 张守凤坚持修炼大法,恶徒又将她绑架到十堰市东汽公司公安局东岳分局办的所谓“法教班”进行强制洗脑转化,迫害两个月。张守凤还是坚修大法,恶徒又将她绑架到十堰市第二看守所迫害一个多月,见她不转化,再次将她绑架到“法教班”到二零零一年五月。张守凤绝食抗议这非法的迫害,七天后东岳分局逼迫她的丈夫写了“保证书”、“监管书”之后才将她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三月底四月初某日,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管姓警察等非法抄走张守凤私人物品。 二零零一年九月,东岳分局第五刑警队管志军、罗某等八个恶警闯入张守凤的家,将她绑架至分局迫害七天七夜,不让睡觉。见改变不了大法弟子的心,又将她绑架到十堰第一看守所迫害四十天后,绑架到东岳分局办公楼三楼非法软禁,派专人看守洗脑迫害。十一月底,张守凤越窗走脱、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上午八时,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第五治安大队王片警和罗警察等,非法闯入并搜查张守凤的住宅,抄走私人物品。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十一月十日,十堰市公安东岳分局第五治安大队,由国安科裴姓科长和第五治安大队队长坐镇,三班倒的警察对张守凤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利用剥夺睡眠的酷刑的方式,刑讯逼供,整整长达六日五夜,完全不让张守凤合眼,致使精神迷糊、头脑不清醒,走路要倒。 二零零二年二月,张守凤辗转到黄梅老家,然而十堰“六一零”邪恶之徒又指使黄梅县公安局加害于她,张守凤再次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三年二月,张守凤与丈夫一起到浙江温州市打工,后遭绑架。恶警将她的父母诱骗到温州,企图用亲情来软化她,见她不放弃修炼,竟不让千里迢迢来温州看女儿的两位老人与女儿相见,两位老人悲愤交加,回家后不久老父含冤去世。 二零零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晚八时左右,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瑶溪派出所,五男两女共7名警察,对张守凤进行了长时间24小时不间断的利用剥夺睡眠的酷刑的方式,刑讯逼供,整整长达二天三夜,完全不让合眼。期间非法强迫采集两手指纹,非法强迫照相时,对张守凤的身体进行伤害,致使手指变形,腰部受伤。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瑶溪派出所非法抄了张守凤在温州的临时住所,抄走私人物品。 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日,温州市第一看守所,张守凤遭受强制做奴工(生产发卡)。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张守凤被非法判五年重刑,转到浙江省葡萄棚看守所迫害,期间家中的任何亲友均不能接见,不得有任何联系。 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日,张守凤被绑架到浙江女子监狱。监狱由四人组成的所谓转化小组做“转化” ,另两人白天黑夜寸步不离、如影相随监视(这六人全是真正的刑事罪犯、凶残成性),这些恶徒在恶警的操控和奖励下,每时逼她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每天逼看各种污蔑法轮功的材料、影片。大多数的情况下狱警不出面打大法弟子,而罪犯打大法弟子,狱警假装不知、不处理、不制止。 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日~二零零八年九月二日,浙江省女子监狱,张守凤遭受强制做奴工(生产指套)。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广州市花都区公安分局新东派出所出动了十多名警察,先后数次骚扰一名九旬老妪及其女儿大法弟子张守凤,对她们进行跟踪、恐吓、搜包、抢走身份证、软控监视及审讯、拘禁,最后以“亚运”为借口,将母女俩驱出广州。警察称这是奉当地政法委、六一零的指令。而这一切仅仅因为她们是法轮功修炼者。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多钟,从湖北来探亲的张守凤和她母亲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公园散步,在公园里与一位环卫工人聊天,环卫工人说起自己身体不好,丈夫已过世,有个儿子要负担,不挺着干就没有钱,活不下去了。张守凤母女听后很同情她的境遇,就送她一张“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的护身符,告诉她照着诚心敬念,就会遇难呈祥,有福报,身体也会好起来。环卫工人对母女俩连声道谢。 十点多,张守凤和母亲坐在公园亭子里休息,突然过来四、五个警察,手里拿着那张她们送给环卫工人的护身符,警察说她们在宣传法轮功,要搜包。张守凤告诉警察,他们无权搜包。恶警仗势强搜,但什么都没搜到。张守凤扶着母亲离开了。 不料在回家途中,警察们又开车追上,声称执行上级花都区政法委和“六一零”指令,遂将母女俩劫持到新东派出所非法审讯,直到下午快五点时才放人。 五月二十四日上午,又有一帮人以居委会查人口为借口,闯到张守凤住处,家人被查了身份证件。 这帮人走后一个小时左右,广州市花都区政法委书记杨某、科长赵某以及工作人员,新东派出所的几名警察,带着专门“请”来的张守凤户籍地湖北十堰公安局东岳分局第五治安大队队长等二人共一行十余人,突然再次闯到张守凤住处,赵某说:广州在十一月份要开亚运会,花都不敢欢迎你们这样的人(法轮大法修炼者)在这里住。我们把你们户籍所在地的李所长千里迢迢地叫来,就是把你们交给他们带走。户籍地的警察则说:如果要带走,就是送去法教班(洗脑班),如果不走,就要写个保证书。张守凤和母亲拒绝写所谓保证书,被迫去买了回原籍老家的火车票。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派人非法搜查张守凤家(家中已久无人住),抄走了宏基笔记本电脑一台,新唐人新年晚会光盘若干,大法各种经书,《转法轮》若干本。 近期,张守凤女士的家人控告发起迫害的元凶江泽民。自1999年4月27日至2015年,江泽民个人或伙同已知与未知的共同犯罪参与者,发动、设计、谋划、命令、主导、落实、管理、参与或煽动了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残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与惩罚,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国宪法以及中国刑法。 湖北省黄梅县分路镇大法弟子张守凤、张细凤,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在新开区讲真相,被不明真相人举报,被新开派出所绑架到黄梅县拘留所,具体情况待查。
迫害类型: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逼迫放弃信仰;
剥夺睡眠;
迫害亲属;
非法判刑;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监视/跟踪;
威胁/恐吓;
非法审讯;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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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善忍”为官清正 东风汽车公司张守凤被迫害八年
湖北张守凤在浙江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近三年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黄梅县拘留所
十堰市第一看守所
东风汽车公司(东风汽车公司洗脑班)
十堰市东岳公安分局
:
管志军
十堰市610
浙江省女子监狱
花都610
东岳分局
新开镇派出所
十堰市第二看守所
东汽公司驻京办事处
葡萄棚看守所
花都区新东派出所
花都区政法委
龙湾区瑶溪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6年12月8日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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