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君
简介:
李德君(Li,Dejun),
男 ,
54岁 ,
大连市大法弟子。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庭长。李德君,男,生于1954年11月4日,1999年中共镇压法轮功时,李德君任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当时他旁听了大量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在旁听的过程中,他因对被非法审判的法轮功学员均不认罪感到奇怪,从而开始了解法轮功。 在读了《转法轮》等法轮大法的书籍后,李德君深深的被法轮大法博大精深的内涵所折服,并认识到这种信仰对人类社会道德提升的巨大力量,从而走入大法修炼。 李德君担任红旗法庭庭长后,用法轮功书籍中所讲出的做人的道理,告诉人们如何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后来,为了让来法庭的人都能知道如何做一个真正的好人,他将李洪志师父的《富而有德》、《修内而安外》等经文做成牌匾,悬挂于法庭的墙壁上供世人观看。 2007年6月21日,李德君被大连市国保大队十余人绑架。当时大连市委、市政法委,以“为保证达沃斯会议顺利举行”为理由,要求公安局、安全局、及各企事业单位、街道加紧对法轮功学员的监控,并且在六月十八至二十一日,集中抓捕了数十名法轮功学员。 李德君的妻子失业,女儿正上初三,父母都已经80多岁了。他被绑架后,他的妻子女儿彷徨无依,经济上陷入困境。他的母亲因承受不了这巨大的打击,于2007年末病重身亡。 2007年12月,在大连市“六一零”头目都本有的唆使下,李德君被大连市普兰店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李德君不服,提起上诉,2008年2月末被大连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决维持原判。 中共人员采取各种方式从精神上迫害李德君,他们把李德君家破人亡的现状归罪于李德君,一方面对他的家庭情况假装同情,说李德君其实够不上判刑;另一方面利用领导、同事、朋友等方方面面的人员劝说他认罪,写悔过书,说只要认个错就可以与家人团聚、保留公职,回去上班。李德君坚持自己无罪,坚决要求无罪释放。 他和辽宁蓝城律师事务所张雅茹律师,还有多次被抓捕、受尽酷刑的杨传军先生、转业军人杨关成先生(他的妻子毕代红在二零零五年被迫害致死)等,在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八至二十一日,被大连市委、市政法委,以“为保证达沃斯会议顺利举行”为理由,要求公安局、安全局、及各企事业单位、街道加紧对法轮功学员的监控,且集中抓捕了数十名法轮功学员,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监视/跟踪;
电话监控;
非法判刑;
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连市副市长袁克力遭恶报被免职审查
辽宁盖州市法轮功学员巩恩荣被迫害纪实
大连地区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的大法弟子(五)
大连法官旁听法轮功案子开始修炼 遭非法判刑
大连市邪党政府人员以“达沃斯”的名义进行犯罪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连市610办公室
:
都本有
大连市政法委
大连市国保大队
大连市政府
:
袁克力
大连中级法院
大连铁路看守所
大连市委
:
张成寅
大连市公安局
普兰店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18年11月12日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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