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禧
简介:
陈明禧(Chen,Mingxi),
男 ,
52岁 ,
重庆渝北区法轮功学员,妻子王晓霞于二零一五年因法庭阻止抢救而被迫害致死。二零零零年九月至二零零二年九月被非法劳教,详情待查。 在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又被非法劳教一年,所外执行。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九日晚八时,渝北区双龙派出所教导员华伦伙同杨光荣等十余人围住法轮功学员王晓霞、陈明禧的房前屋后,到了晚上十点,又找开锁匠强行开锁。到了二十日早晨,渝北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的队长刘洪维强行闯入王晓霞房中抄家,当场打断王晓霞的左手臂,并将陈明禧非法劫持。 从二零一一年五月中旬以来重庆政法委、“六一零” 指挥开始的又一轮迫害,持续黑社会式的绑架,抄家抢劫、办文革式的洗脑班,对外极力掩盖事实。对法轮功学员采取撒谎诱捕、撬门押锁(甚至让专门开锁的人开锁)等下三滥的手段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的绑架,多数都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截至七月二十二日从突破封锁得到的消息,有一百零八人被绑架,其中四人被非法劳教,一人被非法判刑。还有二十三人遭到骚扰、恐吓。 陈明禧被绑架到北区鹿山村望乡台度假村洗脑班洗脑班迫害,此洗脑班(对外称鹿山村望乡台法制学习班)是中共重庆当局私设的黑监狱(其老板姓张,退休前是公安人员,退休后仍与公安局、“六一零”恶徒勾结作恶,为牟取暴利、迫害无辜),邪党内部人员称为“市班”(鹿山村望乡台度假村洗脑班是由市六一零直接设立的全市最邪恶的洗脑班,另外各区县都设有洗脑班),除渝北区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被送到这里迫害外,各区县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也被转到这里进行更残酷的迫害。此邪恶机构存在已有十年之久。 洗脑班恶人:渝北区“六一零”头子袁勤华(政法委书记)、李代贵(六一零主任)、梁海清(武装部部长)、周勇等。 最后抢走大法资料、一个笔记本电脑,三支手机、一个路由器等。陈明禧要求留下的清单,伍永东没留带走了。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上午十点,重庆市北碚区法院第二次对王晓霞(陈明禧的妻子)庭审。当天还未开庭时,王晓霞自述头昏头痛,但审判长仍坚持开庭,要家属将王晓霞扶入法庭。王晓霞还未走到被告席,就昏迷不醒。 陈明禧及亲友恳请法院停止庭审,赶快抢救,但法庭以需要领导批准为由不准送医。直到三十多分钟后,法院领导到场查看了才准家属送到北碚区中医院抢救。但医生说送医太迟了,王晓霞已心跳停止、呼吸停止。虽然在重症监护室抢救,每天医药费要五千元,还是没有挽救她的生命,王晓霞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晚上十一点过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五岁。 二零一七年七月,重庆市渝北区派出所、街道办、居委会、小区等对多位法轮功学员骚扰,其中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陈明禧、郑晓琴、乔光慧、黎素君、陈忠林等。 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晨8点钟左右,渝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明禧开门正要出去,被渝北区国保支队伍永东、邹胜勇、何云,双龙派出所李川等10来人拉住门,强行闯入。他们强行搜包,抢走笔记本电脑2台,打印机2台,切纸刀、压纸器,移动电视1台,大法书籍2套,真相币1万多元,生活费1千多元,热点手机2个,已坏手机和没用的手机各1部,安装U盘3个等许多私人物品,装了4个大包和1个行李箱。 他们把陈明禧带到双龙派出所,从上午10:40直到下午1:30左右问讯。然后将陈明禧拉到双凤桥卫生所体检,抽血、测血压、胸透X光,因血压高压为175,医生说要到中医院再测、写病历。之后把陈明禧拉到两江医院做核酸检测,照头部CT;再到中医院测血压,血压高压为185.回到派出所后,被采指印、掌印,瞳孔、声音采样,再次抽血采样。到晚上8:45,双龙派出所宣读决定书,陈被监视居住半年。 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双龙派出所片警(有穿警服的、有便衣)三人,到陈明禧家中以询问工作为理由敲门骚扰并照像。一边离去一边说“不要炼了,这是上面规定的。 九日上午,派出所以到学校不让陈明喜儿子读书来威胁他再次到派出所签字,说对他监视居住半年。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晚11时过,重庆渝北区双龙派出所警察孙某、另一警察(穿着警服)、渝北区国保支队伍永东、重庆市公安局周某和两个年轻便衣,闯到法轮功学员陈明禧家翻箱倒柜的查看,床下也用电筒照着看,卫生间顶部吊顶伍永东也伸手到上面去摸。 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早上,陈明禧准备出门时,被渝北区国保警察伍永东、邹胜勇、何云、陈家翔、彭竹君、双龙派出所警察李川等十余人强行闯入抄家,抢走大法经书两套、打印机两台、笔记本电脑两台、热点手机两部、师父法像一张、台历两册和真相币一万余元。国保警察要求陈认罪可从轻处罚。陈一直坚称自己无罪,是他们在知法犯法,违法犯罪。江北区检察院接手后检察官刘捷、童新权于九月三日再提此要求。也被陈明禧严词拒绝。陈明禧在六月八日被国保警察告之,被监视居住到十二月八日。但不给任何手续。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江北区法院书记员黄潇肖电话通知陈明禧,十五日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九点半,江北区法院非法庭审陈明禧。起诉书中的检察官是刘捷,审判长孙红涛,书记员黄潇肖。 当天,因检察官刘捷直到快十点钟才到,在等候过程中,陈明禧将自己的辩护词交一份给达美律师事务所的程律师、匡律师,还给书记员黄潇肖。在来了一位陪审员后,陈明禧准备再给一份,但黄潇肖不准,然后,黄潇肖将她的那份给了审判长孙红涛。 检察长刘捷宣读起诉书后,陈明禧驳斥了所谓“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指控,说国家公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也说自己一介平民,根本没有能力破坏法律的实施,并且国务院50号令从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就被废止了对法轮出版物的禁令,所有的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达美律师所的程律师也说了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没有造成社会危害。 在陈明禧准备自己最后陈述时,审判长孙红涛直接打断他,并宣布择日宣判,然后还说:“陈明禧,你不要那么顽固嘛,不是看在你有一个未成年人要独立抚养,早就把你逮捕抓起来了。”陈明禧说:“那是你们在执法犯法。”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上午,在江北区法院二楼第二审判庭,审判长孙红涛宣读了对陈明禧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 重庆市渝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明禧、符中碧,被江北区法院非法判刑后上诉,二零二二年三月,两人均被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日,法轮功学员符中碧、陈明禧二人上诉重庆市高级法院。目前,高级法院责令一中院受理申述。一中院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近日得知,渝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明禧因二零二一年六月被渝北区国保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两套,打印机、笔记本、手机、真相币一万三千多元,后被江北区检察院构陷到江北区法院,被非法枉判四年,罚款一万三千元。 陈明禧提出上诉,上诉到第一中级法院后,第一中级法院也不开庭,直接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二二年九月五日,陈明禧向重庆市高级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法再审。重庆市高级法院已受理。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收到重庆高级法院驳回通知书,仍旧维持枉判。 二零二三年一月四日再次收到重庆高院邮政快递通知说驳回申诉要求,仍然维持原来一中院的冤判。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重庆市渝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明禧接当地派出所通知去一趟,十七日陈明禧去派出所,至今没有回家。陈明禧家里还有读书的孩子需要他照顾。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抄家;
私闯民宅;
威胁/恐吓;
洗脑/送洗脑班;
骚扰;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迫害亲属;
非法审讯;
非法起诉;
逼迫放弃信仰;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重庆市渝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明禧去派出所后至今未回家
重庆高院无理驳回法轮功学员陈明禧的重审申述
重庆高级法院受理重庆市渝北区符中碧申诉,陈明禧的申诉被驳回
重庆市渝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明禧依法向重庆市高级法院申诉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48413.html#2291222532
重庆陈明禧和符中碧申述案高级法院受理
两次劳教、妻被害死-重庆陈明禧又遭诬判四年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39084.html#22216222531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35273.html#211223215941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35205.html#211222225813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34991.html#21121722758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28623.html#211215225739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34070.html#211125222822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26965.html#21613232227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93010.html#1991314210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354726.html#1710203914
重庆渝北区警察断水断电闯民宅骚扰绑架
重庆法轮功学员郑永琛、陈明禧遭骚扰
重庆市渝北区近期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十三年来重庆善良民众遭迫害纪实(二)
2011年重庆当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综述
重庆当局近二月绑架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
重庆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判刑事实统计(部份)
相关单位及个人:
江北区法院审判长:孙红涛,陪审员:彭郁潇、李红微,书记员:黄潇肖。
重庆市江北区法院:
检察官:刘捷:
检察官助理:董新权
书记员:黄潇肖 电话:023-67564022
骚扰的警察是何建平(电话:18223538266)、何利华(电话:13002370400)等
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参与迫害人员:
审判长:欧明艳
审判员:谢懿、李颖
法官助理:夏玉杰
书记员:陈佳宇
责任单位及恶人: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委及政法委610办公室
渝北区公安分局
:
梁海清
渝北区双龙派出所
:
华伦,
杨光荣,
何建平
渝北区公安分局
:
伍永东,
刘洪维,
邹胜勇
渝北区国保支队
渝北区派出所
望乡台洗脑班
江北区法院
渝北区政法委
:
周勇,
袁勤华,
李代贵
江北区检察院
:
刘杰
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
:
欧明艳,
夏玉杰
重庆市高级法院
迫害证据文件:
陈明禧就医证明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29日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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