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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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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群

简介:
赵群
(Zhao,Qun), 男 , 35岁 , 牡丹江大法弟子。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黑龙江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戴启鸿、高顺婷和林口县法轮功学员赵群在赵群家被跟踪抓捕,赵群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公安医院,戴启鸿从被捕就一直在绝食反迫害已经20多天,生命垂危。

赵群被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后,曾被迫害得送进牡丹江公安医院抢救。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吕律师会见了法轮功学员赵群,得知,自从年前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之后,没有任何办案人员提审过他。下午,两位律师一起到办案单位公安局找承办人,承办人声称外出,不在局里,一个自称王姓的大队长接待了律师。

王姓的大队长首先表示案件已到检察院,他们只是补充侦查,所以不起决定作用,应该去找检察院。律师表示:既然检察院两次退回,就说明案件存在重大错误,无法补充,而且,从法律上来说,也无法补充。因为他们三位法轮功学员在法律上无罪,这个案子就是个错案。希望办案单位三思,立即撤销案件。

据赵群母亲说,赵群的二哥在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晚上接到某教导员电话,称赵群的所谓「案子」到检察院了。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王明英的家属几人,来到牡丹江市爱民区检察院,见到检察院公诉人王娟,听说案件昨天退回阳明公安分局了。家属说:“上次您说退了,我们去了,李敏(阳明分局国保大队的队长)说还在爱民检察院,我们今天再去阳明案备科查查。”过程中,接触到的人给予家属解答了问题。

家属又去阳明公安分局,来到李敏办公室。李敏来后,态度很不好,还带来六、七个人。有个警察脱了警服后,对家属很凶。家属本着善念沟通,他们也乱说一通,一会说没在他们那,一会又说在他们那又咋样?家属告诉李敏不要做坏事,真是为她好,说王明英学法轮功就是个信仰,快放了吧,人都是善良的。大约僵持了十来分钟,很凶的那个警察才答应说往上反应反应吧。

三月二十二日上午,律师会见了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高顺亭和王明英。高顺亭被构陷的案件目前送回检察院,高顺亭说公诉人王娟于十二日到看守所,问其是否愿意和大法决裂,高顺亭拒绝了,也没有签字。几分钟后,公诉人离开了。王明英见到律师后,称最近办案单位都没有去找她。律师告知其案件被退回阳明分局了,家属这边不请律师了。

二十二日下午,家属和律师来到爱民区检察院找公诉人王娟,王娟一直未接电话,上班时间敲其门也未开。

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原定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九日上午对法轮功学员赵群、高顺亭、戴启鸿三人非法开庭,六月十六日又通知家属,开庭时间延迟,另行通知。

爱民区检察院公诉人王娟参与了对这几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起诉,将构陷他们的案卷送到法院。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把信仰合法的相关资料递给王娟,王娟拒收资料,也拒绝与家属接触。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九日,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高顺亭、赵群的两位代理律师到达牡市,上午九时先去爱民区法院沟通,然后去看守所会见被非法关押超过十个月的两位法轮功学员。

吕律师会见赵群,得知上次承办律师交手续给法院的当天下午,便有两个女法官提审赵群,询问其委托律师的情况,并要求赵群解除对律师的委托,写认罪书,法院会从轻处罚。赵群没有答应法官,重申自己无罪,坚持委托律师做无罪辩护,希望法官不要继续做恶。法官见赵群态度坚决,便匆匆离开。

现在律师被通知将于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下午一点半在牡丹江爱民区法院对他们非法开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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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黑龙江法轮功学员戴启鸿,仍被非法关押
男性法轮功学员赵群被迫害到牡丹江公安医院
二零一七年九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53335.html#179404738
林口县古广厚、李淑玲、王桂玲、赵群遭迫害信息

相关单位及个人:
爱民区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祥伦街82号,邮编157009,电话:0453-6557388 公诉科:王娟18645760199,13845340526,18545760113 爱民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祥伦街82号,爱民区法院,邮政编码:157011 审判长:季明18645770167,13704838909,0453-8909459 朱家滨 牡丹江610综合科科长 0453-6171748 0453-6928739 13766662322 李学军 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  0453-6282637 0453-6282639 13945343051 15504530351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新区乌苏里路兴隆街 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杨丹蓓 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 0453-6282635 13945309336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新区乌苏里路兴隆街 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尹航 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0453-6282526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新区乌苏里路兴隆街 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马群 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0453-6282526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新区乌苏里路兴隆街 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彭福明13845344344 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李岩松:0453-6282526 新华分局社区警务二队民警 林治山 13514563268 新华分局圣林小区警务大队 民警 王继友13514575055 姜延春 15504531989 新华分局民警李君凯 13945341680 于琦芳13945345469 刘天祥 13945365122 高嵩15504530221 新华分局科员 胡鹏 13514590987 孙志强 13845362718 郑承业 15504531960 李易南 15504531962 高怀宇15504532004 吕俭15504531969 温放 15504531978 赵晓丹 15504531980 新华分局向阳社区警务大队民警 胡晓松15504531862 新华分局光明社区警务大队民警 张迪 15504531958 新华分局大庆社区警务大队副队长 张文军 15504531981 新华分局新华社区警务大队队长 李松15504531986 民警周游 15504536025 北安社区警务大队民警宋杨佳运 15504536027 向阳社区警务大队民警刘昊18346349472 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 副院长、审判长:季明18645770167、13704838909、0453-8909459 审判员:张颖18645777171、13836375966、0453-8909481 审判员:王楠18645777172、13204533269、0453-8907599 书记员:仇爽18645777173、0453-8909481

责任单位及恶人:
牡丹江看守所
爱民区检察院检察长:张雪彤 0453-6599801 13904535013<br>副检察长:臧雨清 0453-6599804 13604830345<br>副检察长:马东晓 0453-6599805 13904537388<br>副检察长:战曦鹏 0453-6599803 13634633333<br>副检察长:赵涤非 0453-6599802 13945327615<br>公诉科:0453-6599809<br>办公室:0453-6599806<br>纪检监察科:0453-6599817<br>侦查监督科:0453-6599808<br>职务犯罪预防科:0453-6599813<br>民事行政检查科:0453-6599814<br>反渎职侵占局:0453-6599810<br>反贪污贿赂局:0453-6599811<br>法警队:0453-6599815<br>北安监察室:0453-6599816<br>专职检查委员会:0453-6599819<br>收发室:0453-6599821 : 王娟
牡丹江公安医院
新华分局参与人员:<br>新华分局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地明街曙光新城院内新华分局,邮编:157009<br>新华分局局长:龚海涛<br>新华社区警务大队队长:李松,15504531986<br>新华社区警务大队警察:李易南,15504531962<br>吕俭15504531969<br>赵振龙<br>吴昊<br>接报警察:孙宁泽<br>爱民区检察院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爱民区西祥伦街82号,爱民区检察院 邮编:157011<br>公诉科:王娟,13845340526,18645760199<br>公诉科:张文杰<br>爱民区检察院部份电话<br>办公室0453-6599806<br>纪检监察科0453-6599817<br>公诉科0453-6599809<br>侦查监督科0453-6599808<br>职务犯罪预防科0453-6599813<br>民事行政检查科0453-6599814<br>反渎职侵占局0453-6599810<br>反贪污贿赂局0453-6599811<br>法警队0453-6599815<br>北安监察室0453-6599816<br>专职检查委员会0453-6599819<br>收发室0453-6599821<br>传真号0453-6533966
爱民区法院
阳明公安分局 : 李敏

更新日期: 2020年2月11日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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