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勇
简介:
朱勇(Zhu,Yong),
男 ,
33岁 ,
重庆荣昌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晚,朱勇、杨秀(女)和另外几名大法弟子被荣昌公安一科邪恶之徒绑架、非法拘留、抄家。其中杨秀和另外两位大法弟子(朱勇、黄勇)分别被劫持到重庆毛家山女子劳教所和重庆西山坪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朱勇、何祖兵、金雨三名法轮功学员自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九日被绑架抓捕以来,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当地看守所。 重庆荣昌区法院原定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对金雨、朱勇、何祖兵等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现改为一月二十九日。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重庆荣昌区法院对何祖兵、朱勇、金雨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行为进行了非法开庭审理,两位律师也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目前,法院还没有最后判定。参与审判的法官有唐帅、王小非(主审,已多次参与非法审判及枉法判罪)。目前又欲第二次非法庭审。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何祖彬、朱勇、金雨被重庆市荣昌区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何祖彬被非法判刑5年,勒索五千元的罚款。金雨被非法判刑2年,勒索二千元的所谓罚款。 朱勇被非法判刑2年,勒索二千元的所谓罚款。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被重庆市荣昌区法院非法判刑,上诉到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已受理此案,由刑二庭负责承办此案,承办法官是刑二庭副庭长:钟宇斐(电话:023-63905540)(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何祖彬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款五千元。 朱勇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款二千元。 金雨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款二千元。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号,何祖彬和朱勇的家属,一大早从荣昌赶车到重庆,准备去见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负责承办此案的法官,上午十一点多到了中院,要求见法官,遭到门卫无理拒绝,不准她们上楼。但法官不下楼,拒绝接见她们,说他只见案件当事人的律师。 十二月一日,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再次从荣昌一大早赶车到重庆,到了第五中级法院,三位家属给承办法官钟宇斐打电话,要求他下楼给他见面谈一下情况,并亲自把她们写好的申诉信递交给他。但他还是拒绝接见,然后叫了另一位不知姓名,干什么的人员,下楼接了申诉信,然后就匆匆离开,上楼去了。三位家属感到很无助,只好又赶车回荣昌了。 面对非法判决,三人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在一审判决的十天之内,三位法轮功学员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后三位学员的家人和何祖彬的律师,都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刑二庭二审主审法官钟宇斐提出要求开庭重新审理此案或发回重审,但钟宇斐、尹华、粱婷三位法官不采纳何祖彬的律师的意见,不顾三位家属的强烈要求,不但没开庭,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判决。 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重庆市荣昌区何祖彬、朱勇、金雨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监狱迫害。 重庆市荣昌区朱勇、金雨结束两年冤狱于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信息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1129.html#17119233816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0686.html#1719235816
重庆市法轮功学员何祖彬、金雨、朱勇上诉
何祖彬等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向重庆第五中院递交申诉
何祖彬等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向重庆第五中院递交申诉
遭非法判刑-重庆市何祖彬等上诉
重庆市荣昌区法轮功学员何祖彬、朱勇、金雨遭非法判刑,已上诉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36829.html#16102622442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36532.html#16101922924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31547.html#1671903326
二零一六年二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23470.html#1624231536
重庆荣昌区法院对金雨等三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改期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22445.html#16119233124
十三年來重慶善良民眾遭迫害紀實(二)
重庆市荣昌县“六一零”迫害大法弟子案例
重庆荣昌县“六一零”恶警迫害大法弟子案例
重庆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判刑事实统计(部份)
相关单位及个人:
重庆市荣昌区法院刑庭:
庭长黄常菊13883670148
副庭长王小辉023-46784723、15922615070
主审法官唐帅023-46782310 、17708335587
荣昌区政法委:
书记唐成军13609403088
610主任李强13368333777、
副主任刘兴涛15803029251
重庆第五中院法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人民路13号
邮编:400012
重庆第五中级法院刑二庭 电话号码、区号023
庭长:(023)63905542王立新
副庭长:(023)63905540钟宇斐 (023)63905556周赟珏
一合:(023)63905326尹华 吴灿
(023)63905543唐龙飘 靳朝然 郭敏
二合:(023)63905535卢俊莲 蒋学武
(023)63905337余勇 伍平尧 于渝
三合:(023)63905160兰建恒 彭芳芳 张晓威
(023)63905326梁婷
内勤:(023)63905545刘国庆 田丹 (023)63928643传真
责任单位及恶人:
荣昌县公安一局
:
杨恩培,
雷天鸣
荣昌县看守所
荣昌县法院
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
:
钟宇斐,
尹华,
粱婷
荣昌区公安
更新日期: 2017年4月25日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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