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淑英
简介:
于淑英(Yu,Shuying),
女 ,
49岁 ,
河北省唐山市大法弟子。 二零零七年七月九日上午十一时左右,恶党街道书记与路北区公安局、新立庄派出所警察一伙人闯入于淑英家中,把她绑架至派出所,同时抢走计算机、打印机等私人物品,并将她丈夫一同绑架。她丈夫于当晚被放回,于淑英被绑架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八月十三日,于淑英的家人又一次去新立庄派出所了解情况,要求接见于淑英。专门负责这个案件的警察就是抄家抢劫、绑架于淑英的恶警耿懿琳和赵金阳,赵金阳主要负责去第一看守所非法提审于淑英。他们没有给于淑英的家人提供任何有关于淑英的情况,并说他们没有权利让家属见于淑英。 八月十八日,唐山公安局路北分局给家人寄来了所谓的“逮捕通知”,声称经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八月十五日由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对于淑英执行逮捕。于淑英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2007年年底,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对于淑英非法开过一次庭,家人没被通知,也没收到法院判决书,家人在去看守所探望时,才知道于淑英已被不明不白的给定罪判刑了、又秘密转走了。家人在去路北法院找主审张雪峰要判决书,邪党法院人员竟说不给家属。 据知情人透露,于淑英在2008年1月17日被转到石家庄鹿泉监狱,2月份家属接到鹿泉监狱邮来的判决书,被非法判刑3年。 但直到现在,家人再也没收到有关于淑英任何信息;家人和鹿泉监狱也联系不上,因电话无人接,不知什么时间能接见。家人很着急,十分担心于淑英的身体,因为于淑英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时就发高烧,警察还通知家人多拿钱给她看病。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抄家;
绑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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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新立庄派出所所长:宋庆军 参与迫害于淑英的人员: 1、范志发, 男,63岁左右,家住(于的邻居):国矿楼8栋2门3号(此人曾电话举报于淑英) 2、李春伯,男,书记, 家住:国矿楼29栋1门2号 3、王铁芝(女),会计、办事员,家住:国矿楼13栋 河北鹿泉监狱: 联系地址:河北省鹿泉市石铜路。 通信信箱:河北省鹿泉市55信箱12分箱 邮编050222 电话:0311-83939712 监狱长张毅(女)13832116656 83939601(办)其子杨宏杰:1393382665狱长于某电话0311-83939608 手机 13933131616 狱政科长付文慧(女)13731123369(邪恶) 教育科长葛曙光(女)13722997678 注:此人极其邪恶,通过迫害大法得以升迁,并到全国各地学习迫害经验。电话0311-83939595(办) 0311-83939727,0311--83939726 监区长冯惠之(女)13503338384 徐燕:13932147831 杜立静:13731123361 二监区联系电话:0311-83939783 生活科:商慧、王莉。 一监区:吕凤兰、孟颖、张平(恶)、李宁、郭晓琳、邢美洁、张辉、赵伟。 二监区:吴琳琳、李鑫、杨文英、高彤、张丽红、邢剑霞、张俊丽、张永兴、谭晶、冯惠芝、方芳、孙志军。 三监区:谷永红、苏慧玲、马冬梅、张增燕、王伟敏、刘均、尹金霞、胡海萍、刘尔伟、吴飞。 四监区:宋爱霞、陈姗姗、张维霞、许兰、高丽娜。 五监区:王丽娜、吕君君、吴红霞、张路花、马玫、马桂双、韩冬、杨杰英、刘洋、杜凌燕、肖红霞、李伟丹、王霞、李建利、李倩。 六监区:孟慧、陈莉红、杨志红、范淼、史云霞、王蓓、何书彬、李辉、王贺莉、张亚斋、马克杰、李洪珍、于宗江、贾慧娟。 七监区:马莉、赵静、李秀珍、王亚娜、董雪、李琳、安志英、杜立平、李海云、陈云卿。 八监区:刘华、杜立静、李永红、兰云鹏、郭晓慧、毕春梅、陈云伟、刘彦巧、徐海英、张洁。 十监区:张丽华、张霞、赵亚卿、马爱京、韩秀欣、段斌、杜建华、李春华、杨晓静、赵润蕾。 狱政科科长,付玉惠(邪恶) 监狱负责人:张毅手机:13832116656、0311--83939601(办)
责任单位及恶人:
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路北区公安分局(路北分局)
鹿泉监狱
新立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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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懿琳,
赵金阳
更新日期: 2010年3月14日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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