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国珍
简介:
董国珍(Dong,Guozhen),
女 ,
七十多岁 ,
四川省泸州市法轮功学员。江阳区泰安镇杨院子村村民。一九九六年,董国珍修炼法轮功,不久身上的疾病奇迹般的好了,身体获得了健康,恢复了正常的劳动和生活。 一九九九年七月,大法弟子董国珍去北京上访,遭到当地公安机关──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机构“六一零”的迫害。二零零一年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六一零”将她非法关押在灯竿山、三华山看守所八个月之久。 二零零零年一月,泰安镇政府干部敖本清带工作人员张撸芬、常梁荣,派出所公安、村支书董世华、村干部杨明珍、村会计张春霞、村民兵干事董国秋、村民陈小明等大队人马,闯进董国珍家非法罚款。有人进屋看了看说,好穷啊,连彩电都没有。敖本清下令将董家仅有的一对肥猪以总额七百元的低价卖给村民陈小明。在此之前,村民胡顺才出一千元买这一对猪,董国珍的丈夫都没答应。敖本清强行卖了董家的猪,又下令乡政府人员抢走董家六只公鸡。一个女的乡干部把鸡抓在手里向围观群众喊:“这就是炼法轮功的下场!” 二零零一年一月,董国珍上访期间,泰安镇派出所多次到董国珍家中抄家、追问人在哪里,派出所公安对董国珍的家属说,因董国珍上访要罚款三万元。之后董国珍被非法关押,泸州市江阳区公安分局通过泰安镇派出所交给董国珍家属一份刑事拘留证,写明拘留原因是“参加邪教组织,”这个罪名完全是诬陷。 二零零一年八月,董国珍在被非法关押八个月后,还没有踏出看守所,就又被江阳区国安、“六一零”强行绑架到了茜草“六一零”洗脑班迫害。 九月的一天,洗脑班要接受省“六一零”检查,为了表现积极配合、迫害得力,江阳区“六一零”在洗脑班走廊上、寝室内、法轮功学员的床头上贴满恶毒攻击法轮大法的标语,会议室挂出大横幅,邪气嚣张。法轮功学员维护真理与正义,撕掉了这些邪恶的标语。董国珍因此被姓周的公安打耳光、脖子上被周的爪子抓出血痕,手臂上打的青红紫绿,还被推到坝子里罚站。 洗脑班里面,董国珍与其他法轮功学员天天在警察监视下被强行灌输中共污蔑、诽谤法轮功的那一套邪恶的宣传,还要求人人写“学习”后的心得体会,企图强迫法轮功学员书面表态不修炼法轮功,跟着它邪恶的宣传指鹿为马说瞎话,并以“否则休想出去”相威胁。 在精神、人身自由遭受严重的侵害、生命安全遭受严重威胁的情况下,部份法轮功学员于十月十四日从洗脑班走脱。事件发生后,江阳区“六一零”更疯狂的迫害法轮功学员。董国珍被劫持到三华山看守所。出了看守所又进洗脑班、进了洗脑班又进拘留所,董国珍又在玉皇观拘留所被非法关押三个月之久。 10.14事件以后,“六一零”弄董国珍进出看守所、拘留所这些机构,既不向本人及家属出示关押证明,也不告知家属董国珍关押的地点、时间及原因,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程序、也没有法律手续。 董国珍因上访被非法关押在三华山看守所期间,江阳区公安分局发给她一张逮捕证。董国珍被非法关进看守所是一月几号,而逮捕证发给本人是五月十四日,按国家刑事诉讼法规定,董国珍从进看守所到下达逮捕证其关押时间早已超过法定期限。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董国珍依法上访,向政府讲真相,被泸州市江阳区国安、“六一零”非法关押、强行洗脑、剥夺人身自由一年零六个月;泰安镇及杨院子村的邪党人员,在董国珍被非法关押、失去人身自由期间,向董国珍家属非法罚款、强抢董家财产。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上午,四川泸州市七名法轮功学员高贤英、董国珍、周明英、张元华、刘忠芬、帅先芳、宋平(男)驱车到泸州市合江县五通镇赶场,被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然后带到合江九支镇派出所审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的当天下午至晚上,合江国保出动大批警察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抢走他们的大法书籍等私人财物,拿到合江作为迫害的证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下午,董国珍、高贤英两名七十岁以上的老人被监视居住放回。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日上午,合江国保在董国珍的所在地泰安镇约见董国珍。董国珍在其丈夫的陪同下去了泰安派出所。合江国保的办案人——国保大队长王中说,你不要认为你年龄大了就不关你。你们一行七人就关了六个。下次我们不来了,你们到合江来。 董国珍被传唤。回家后,董国珍经常被骚扰。合江国保到当地派出所来传唤见人;有时合江委托当地派出所上门找她签字;有次合江公安伙同当地派出所一行七、八个人闯进董国珍家,拍照、强迫签字。 二零一八年三月下旬,董国珍两次被传唤到合江公安局。陪同去的女儿被询问,笔录。按以往中共司法迫害法轮功的手段,亲人说的话都会被他们用来作为迫害的证据,将亲人变为证人。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抄家;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罚款;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发布逮捕令;
毒打/殴打;
罚站;
逼迫放弃信仰;
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威胁/恐吓;
骚扰;
监视/跟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泸州市国保和检察院构陷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52761.html#17819224751
四川泸州市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
四川泸州市恶警、邪党人员迫害董国珍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四川泸州合江县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责任人:
合江国保大队队长王中和
合江国保警察任伟、刘淇(音)
责任单位及恶人:
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政府
:
杨明珍,
敖本清
茜草610洗脑班
泸州市江阳区国安
江阳区公安分局
三华山看守所
灯竿山看守所
玉皇观拘留所
泰安镇派出所
江阳区610
合江公安局
:
刘淇,
王中和,
任伟
更新日期: 2018年4月10日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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