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份,国保大队长严勇(女,四十多岁)对尚月爱进行抄家、罚款,把尚月爱关押在兴平市看守所进行迫害。在看守所非法关押38天,罚尚月爱的儿子7500元 ,恶人让尚月爱的儿子请吃了一顿饭,才把尚月爱接回家。
迫害类型: 抄家; 非法罚款; 非法关押; 迫害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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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武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严勇 兴平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2年4月9日 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