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财(吉财)
简介:
王继财(吉财)(Wang,Jicai),
男 ,
五十多岁 ,
辽宁本溪大法弟子。法轮功学员王继财曾在一九九八年夏季捐款十万元人民币支援抗洪救灾。本溪邮局服务员一再追问他的姓名和住址,王继才郑重地告诉服务员:“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服务员主动的把本溪市的记者、录像师找来,一再要求给王继财录像。他当时就拒绝了,并告诉记者:“我是法轮大法修炼者,国家有难、百姓受灾,尽己所能帮助别人是我的责任。因为大法的法理告诉我们:修炼人是不求名、不重利的,无私无我地为了别人着想。”就是这样一名不为名、不为利的好人却被恶警非法教养,并在期间被上抻刑,导致脊椎错位。在此期间,为迫使王继才“转化”,丁会波丑态百出。一次,丁会波竟在领一些犹大围攻王继才时问:你反不反对××党?王回答说:我不反对。丁指责王说:你不“转化”,就是反对××党。王反问:我若反对××党,我又怎么会在九八年大洪水向灾区人民捐款十万元?你们这么热爱××党,能做到我这样吗?丁听完后哑口无言,马上将王继才单独隔离迫害。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四日清晨7点多钟,在本溪市某公园,法轮功学员王继财正在向游人说明法轮大法的真相,突然,一辆“110”警车一下子开到他身边,立即将他带走,后来他被送到本溪市彩北拘留所关押,被判一年半劳动教养。 被非法关押在本溪教养院的两名大法弟子刘宏春和王吉财在遭到惨无人道的毒打后,身体极度虚弱,每天还要被体罚,由于身体支持不住,在体罚中二人先后在 二零零零年的十月、二零零一年的七月,从楼梯处掉到楼下,刘宏春摔成脑骨裂开,脊椎受伤,身体受到了极大摧残。王吉财摔成脊椎错位,至今仍行动不便。
迫害类型:
抻刑;
非法拘留;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单独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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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本溪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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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会波
本溪市教养院
本溪市彩北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3年2月4日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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