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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平(宇苹)

简介:
王宇平(宇苹)
(Wang,Yuping), 女 , 60岁 , 云南曲靖市法轮功学员。

1999年7月20日凌晨5点,曲靖市公安局强行搜查法轮功学员王宇平的住宅,将她自费购买的《转法轮》等大法书籍100多册拿走,并将她带到市公安局关押到下午6点钟才放回家,在家才呆了两个小时,市公安局的便衣和单位保卫科人员又将她从家中骗出(当时家中尚有朋友多人),再次关押直到8月16日 。在这段时间里,几乎每天都受到提审和盘查。

2000年1月30日早上,王宇平和几个学员在曲靖艺术剧院花园广场挂着“法轮大法好”横幅、集体炼法轮功,被曲靖市公安国保大队孙云辉及莫崇彬带领二十几个警察把黄喜兰、饶习、代玉珍、秦瑞英、包存芝、王宇平和赵群美七个团团围住,并强行绑架,关押在曲靖市看守所,并逼迫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

曲靖市几个警察、局长、国保大队队长,一天二十四小时(除睡觉以外)强行逼迫写不修炼法轮功的所谓“保证”,并分别多次提审:这次行动谁组织?谁挂“法轮大法好”的横幅?经多次逼供,大家都不说,也坚决不写保证,他们就动员单位工会、学校、亲朋好友、多方劝说,赵群美还是坚定的坚持修炼法轮功。也不允许做无罪辩护,最后赵群美被非法两年劳教,其他几个学员(除一人写保证书,被放回家)都被曲靖市中级法院判两年劳教、王宇平被判三年劳改。

在曲靖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时,不许王宇平说话、申诉,甚至连指派的律师提出质疑,都被法院驳回,宣布无效。王宇平从监狱回家后,2002年6月被强迫参加“转化学习班”,2003年9月再次被骗到学习班转化。

2000年1月30日,曲靖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孙云辉带领手下的二十多名警察,在曲靖艺术剧院花园包围手无寸铁、在炼功、证实大法的王宇苹、黄喜兰、饶习、赵群美、包存芝、代玉珍、秦瑞英七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拘留、强迫写保证书,法轮功学员不配合,并表态坚修大法,决不写保证书,被非法判劳改、劳教。

2005年7月23日,曲靖市“610”、公安局、国保对全市法轮功学员进行大搜捕,曲靖市公安局以朱金保、邵宏为首带领一帮恶警抄查法轮功学员的家,全市被绑架的有王宇苹、饶习、黄喜兰、赵群美、朱彩凤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后被非法劳教两至三年。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非法判刑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关押绑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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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红河州公安局国保大队红河州公安局,地址:蒙自县凤凰路;区号:0873--;邮编:661100 。电话:<br>州公安局:办公室0873—3733602<br>通信处:0873—3733381,技术队长办公室:0873—3733390<br>红河州国安局:办公室0873—3730264;业务科0873—3730263<br>个旧市公安局国保大队:<br>大队长:钟崇富,男,約50岁,13508732626<br>警 察:赵汉民:13908734563、13987300225<br>徐庆峰:13908731976;<br>秦晋云:13987316698,2134464<br>州森林公安局:0873—3725481,3725482,3725483,3725484(地址:蒙自县文化路)<p><br> : 钟崇富
建水县政府建水县区号0873, 邮编654300 : 田金堂
个旧市610办公室个旧市“610”办公室主任是雷波,手机:13312665290 : 陈永奇
曲靖市公安局 : 朱金保邵宏孙云辉莫崇斌
曲靖市中级法院
曲靖市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7日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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