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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志


简介:
43、 王旭志(Wang,Xuzhi), 男 , 30岁 , 四川省成都市自来水公司车队驾驶员。1999年12月初,因去北京上访被密判一年半劳教。由于经受长期非人折磨,身体极度虚弱,被“保外就医”, 2000年8月5日晚,含冤离世。

1999年10月,王旭志一人在外公开炼功,被治安拘留关押半个月。12月初,王旭志又赴京上访,被拘押在成都驻京办事处,遣返回来后被关押在成都九如村拘留所。后未经任何法律程序被密判一年半劳教。

2000年1月中旬,王旭志被送到四川省资阳大堰劳教所。在劳教所,王旭志多次被武警用枪托毒打头部,多次被警察用警绳捆绑,警察唆使犯人对他毒打,扇耳光,罚他“开飞机”或通宵干活。王旭志责问警察的违法行为,警察恼羞成怒,唤来五、六个刑事犯,一拥而上把他按在地上,强行扒光上衣,象死刑犯一样紧紧地五花大绑起来(捆警绳是一种极痛苦的酷刑,细麻绳深深地勒进后颈、双肩、腋窝、大小臂、手腕的肌肉里,双臂使劲拧到后背捆紧向上猛地拉起,时间稍长就会致残、致死)。一个警察命令犯人踩住王旭志的小腿拉起来强行按在地上跪着,然后脱下皮鞋,用鞋跟向他脸上猛打狠砸,打得王旭志鼻青脸肿,满口流血。

王旭志绝食150多天抵制迫害,警察唆使犯人强迫给他灌食,用塑料管乱戳,经常把上腭、鼻孔插得鲜血直流;用针管注食时,故意把滚烫的奶粉水猛射进胃里;晚上他的双手被反铐在床头,被用烟头烫,用打火机烧,甚至给他灌屎尿。

由于经受长期非人折磨,王旭志身体极度虚弱,劳教所为推脱罪责,放王旭志回家“保外就医”,此时王旭志已经瘦得不成人形,几条肋骨已被打断,几乎不能行动,不能进食。 11天后,即2000年8月5日晚,王旭志含冤离世。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拘留非法劳教毒打/殴打剥夺睡眠高强度超负荷劳动摧残性灌食细绳绑五花大绑烧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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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堰劳教所 : 王羽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29日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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