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
简介:
李玉(Li,Yu),
女 ,
七十多岁 ,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法轮功学员。原甘肃省庆阳市二中高级英语教师(现已退休),本身有残疾。二零零零年三月底,李玉与四位法轮功学员去北京证实大法,被西峰区北街派出所恶人绑架,非法关押在西峰看守所十九天。恶警勒索了李玉的一位亲戚两千元,才将她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李玉和缪玉珍去另一法轮功学员家,被西峰区公安分局付永奎等三、四名恶警绑架到西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个月。 二零零一年元月十日,西峰北街派出所的片警祁雪楼和另一名男恶警来到李玉家说:“到派出所去谈话。”李玉说:“下雪路滑,我不去。”他们说:“我们用车送你回来。”李玉就跟他们去了。 到了戒毒所门口,祁雪楼给李玉拿出非法劳教一年半的判决书,并把她非法关押在戒毒所八天。二零零一年元月十八日,西峰区公安局把李玉转到平安台劳教所七大队一中队。 在平安台劳教所七大队一中队一组,因坚修大法绝不写“三书”,常常遭毒打;白天强迫在外面干重活,每天晚上(22:30-5:30)在外面整宿罚站,从八月份以后,每天如此遭迫害。 在平安台劳教所,恶警中队长谷艳玲强迫法轮功学员用铁锹翻地,用架子车拉粪,到粮仓搬二百斤重的大麻袋等重体力劳役。恶警谷艳玲逼迫李玉和包夹干一样多的活。有一次她对一个包夹说:“你干多少活,就让李玉也干多少。”那个包夹说:“人家那么大岁数了,我怎么能要她那么做呢?”由于包夹的这一正念,使谷再未吱声。 二零零一年九月,恶警戴文琴(此人现在甘肃女子监狱)和周志忠,强制逼迫法轮功学员所谓“转化”。用吊铐、不让睡觉等邪恶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李玉被罚站,晚上不让睡觉长达二十多天。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经历了一年半的残酷迫害后,李玉回到家。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晚十点左右,李玉和郭惠芳在西峰区康寿路发真相资料时遭到西峰区巡逻恶警绑架。恶警把李玉的一个手指折伤,从李玉手中抢走包。 郭慧芳为了保护李玉,就撒腿从另一个方向跑了。恶警放开李玉,就去追郭慧芳,恶警将郭慧芳绑架到西峰看守所。由于郭慧芳不配合邪恶的要求,被西峰看守所的恶警打残,还把她关押到甘肃省女子监狱长期迫害。 李玉当天晚上就在邪恶的逼迫之下离家出走,流离失所在外。李玉走后的第二天,恶警就到李玉家非法抄家。恶警还常常到李玉家骚扰,使她的家人不得安宁。 李玉和同样被迫害流离失所的西峰区法轮功学员焦丽丽在兰州合租了一套房子。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三日早七点多钟,焦丽丽出去打工,两天不见回到住处,后经证实焦丽丽被邪恶的610与恶警秘密绑架,关押在兰州市龚家湾洗脑班遭受迫害。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兰州公安局二十六处以陈至光队长为首的警察伙同渭源路派出所经过长期跟踪,蹲坑,在同一时间统一行动绑架、关押迫害、骚扰十多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晚七点多钟,李玉被兰州市恶警无任何理由的强行抄家、绑架。十七日上午,庆阳市西峰区警察将李玉绑架到西峰,并逼迫李玉做体检,强迫李玉家人交了五千元,然后以“保外就医”之名放回家。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李玉被西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李玉接到了西峰区法院将于三月二日下午二点三十分非法开庭的传票,审判员付良刚,书记员白×兴。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庆阳市西峰区法院对李玉非法判刑二年。 李玉入监时,因不写「三书」,孙立伟让全监区包夹围攻她到深夜。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
罚站;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逼迫放弃信仰;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勒索钱财;
剥夺睡眠 ;
迫害亲属;
骚扰;
抄家;
非法起诉;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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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甘肃省第一劳教所
:
谷艳玲
兰州市公安局
:
陈至光
平安台劳教所(甘肃省第一劳教所)
:
周志忠
西峰区法院
西峰区公安分局
:
付永奎
西峰看守所
西峰区检察院
甘肃省女子监狱(兰州女子监狱)
:
孙立伟
兰州市女子劳教所
:
戴文琴,
米丽娜
城关区渭源路派出所
西峰区北街派出所
:
祁雪楼
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18日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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