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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虹

简介:
刘虹
(Liu,[Hong;Jiang]), 女 , 年龄未知 , 吉林通化市集安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晚上五点多钟,法轮功学员刘虹和同修到绿禹山庄发真相小册子和《九评共产党》,遭恶人举报被抓捕到集安市黎明派出所,分别到她俩家非法搜查,抢劫走了大法书,光盘和一些真相传单,晚十点多把她俩送到了集安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集安市国保大队队长姚新猛和万新非法对刘虹俩分别进行审问,最后集安市法院对她俩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和三年(后上诉改为一年六个月和一年八个月)。回来后,姚新猛和开发区街道韩主任一行四人,到刘虹工作的地方问她回来后为甚么不到他那报到,临走前姚新猛还扬言,只要他在这个位置上(国保大队长)就会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晚(家属说是六月四日),在发真相时被恶警绑架。邪党法院非法给刘虹判刑三年,刘虹上诉,九月三日被集安邪党法院驳回。刘虹刚修炼法轮大法不久,跟着老学员一起讲真相、救度众生,很精进,为人也很正直。据悉,刘虹被绑架后,遭恶警迫害得很厉害,恶警逼她说出其它大法弟子,逼她放弃修炼,均遭刘虹拒绝。

刘虹的丈夫早年离家出走,扔下刘虹和一上初三的女孩,刘虹与自己母亲住在一起,照顾老人。出事后刘虹的亲人都很着急,想出钱帮刘虹摆脱灾难,结果被集安恶警骗吃骗钱,骗去一万多元,家人连刘虹的面都没看到。刘虹家属极力想把刘虹营救出来。

二零零九年四月,姚新猛领黎明派出所十多人,非法绑架刘虹,恶警逼她放弃修炼,逼刘虹做犹大出卖其它大法弟子,遭拒绝,恶警把刘虹迫害得很厉害。还被集安恶警骗吃骗钱,骗去一万多元。刘虹被非法判刑3年。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非法判刑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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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集安市国保大队长姚新猛的罪恶
吉林集安市刘虹被非法判刑三年

责任单位及恶人:
集安市公安局集安市公安局长(原柳河县公安局局长)孔斌 : 万新姚新猛
集安市610
黎明边防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3年10月10日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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