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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淑华

简介:
何淑华
(He,Shuhua), 女 , 63岁 , 四川省自贡市法轮功学员。

2002年11月份,听说居委会主任仁XX,撕去很多大法资料,于是何淑华主动写信告诉他法轮功真相,谁知道,该恶人把信交给贡井分局。12月31日,贡井分局恶警黄建忠等人在家里找到她,敲诈勒索2500元。

2003年4月,她的亲戚打电话告诉她,她的妹妹病危。谁知道她家的电话一直被警察监控,还没有等她动身,恶警王静等二人去了她家,问她是否去武汉,何淑华告诉说去武汉看她妹妹,并让恶警当场打手机证实了她妹妹在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病危。结果,第二天,刚出门就被三个人挡住(后来才知道,三个人在她家门外守了一夜)。当时她说,我只是去看我病危的妹妹,这是我的人身自由。结果那些人如临大敌,立即打手机又叫来四个人,并且街道办事处主任罗XX,书记卢XX亲自“护送”到成都,又派王静等两人一直跟到外地,并找当地公安继续跟踪。

2003年6月9日,她去高速公路口找某个司机要一下欠款(以前,她买汽车配件,该司机拖欠了一部分),谁知道公安局的警察们又在到处找她。晚上,警察找到她家中,她告诉他们去收以前的欠款,恶警们趁机把该欠单骗走,一直没有归还。

2003年8月2日,早晨6点,贡井区公安分局黄建忠等4个恶警,又来非法抄家,并把她非法拘留15天。

2015年9月23日上午10点左右,被非法拘禁一年多的九名法轮功学员:颜祥、高淑芬、何淑华、刘桂荣、王志坚、彭俊英、王光荣、吴秀容、陈树禄,被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第五次非法开庭。

诬判高淑芬三年,缓刑三年;颜祥一年零六个月;吴秀容一年零四个月;刘桂荣一年零三个月(已刑满释放);彭俊英一年零三个月(已刑满释放);王志坚一年(已刑满释放);何淑华一年缓刑一年(已释放);王光荣一年缓刑一年;陈树禄一年缓刑一年。

迫害类型: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勒索钱财非法拘留抄家非法判刑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省自贡市九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
四川自贡地区部分大法弟子被迫害情况

相关单位及个人:
内江市610办公室电话:
主任:周功会,手机:13320699506;
副主任:欧子齐 1398020919;
工作人员:曹阳 13096082909 、唐义德、潘相全、邓德友;
值班电话:0832-2023970。
保安队长:新XX
保安:陈英杰、王涛、小列、小林。

责任单位及恶人:
贡井区公安分局 : 黄建忠王静
自流井区法院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路西段583号,邮编:643000<br>院长兼书记:江声华<br>审判长:曾享政08134706260<br>陪审员:邓国财、罗仲仪<br>书记员:闻名08134706260
自流井区检察院地址:自贡市汇东新区兴川南街159号,邮编:643000<br>邱琳08138104533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20日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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