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琼
简介:
李国琼(Li,Guoqiong),
女 ,
年龄未知 ,
四川省米易县沙坝乡法轮功学员。2000年12月14日,李国琼因贴真相标语,2001年1月8日被政保科恶警从家中绑架,用手铐铐在公安局走廊的栏杆上两天两夜,不让吃饭、不准睡觉。后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年零3个月。 在看守所,李国琼炼功,被狱警罚顶墙、戴手铐、关单间、用三根荆竹条打,李国琼等人发正念,被罚两个人戴一副手铐,经过绝食才得以解除。 2001年1月8日李国琼因贴真相标语被政保科恶警从家中绑架到政保科,用手铐铐在走廊的栏杆上两天两夜,不让吃饭、不准睡觉。后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年零3个月。在看守所李国琼炼功被看守所的狱警罚顶墙、戴手铐、关单间、用三根金竹条打,李国琼等人发正念被罚,两个人戴一副手铐,经过绝食才得以解除。2002年4月11日米易县法院枉判李国琼四年徒刑,送往四川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迫害。 2002年4月11日,李国琼被米易县法院枉判四年徒刑,送往四川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迫害。 2007年5月10日,攀枝花国保恶警秦刚和米易莲华派出所所长龙正芳及草场乡姓沙的书记到沙坝乡法轮功学员李国琼家抄家,并绑架了李国琼,非法关押在米易看守所十五天,勒索现金五百元。
迫害类型:
剥夺睡眠;
铐在某处上;
绑架/劫持;
抄家;
非法关押;
手铐/脚镣;
毒打/殴打;
非法判刑;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米易国保、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十二年罪行录(二)
四川省米易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汇编(四)
四川省米易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汇编(二)
四川米易县“六一零”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
四川攀枝花市、米易县邪党恶徒近期恶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米易县公安局
:
杨梓华,
周林
米易县看守所
四川省女子监狱(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
攀枝花市国保支队
:
秦刚
米易县法院
莲华派出所
:
龙正芳
更新日期: 2012年8月13日 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