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殿荣
简介:
张殿荣(Zhang,Dianrong),
女 ,
54岁 ,
吉林省农安县大法弟子,是农安县公路管理段财务科主管会计兼养护公司财务科长。二零零二年一月三十一日,长春市国保支队(原公安一处)数名警察闯入她家进行非法搜查。与此同时,当地派出所六名警察将她从单位强行绑架,后转交给长春市国保支队。当晚四名警察(高鹏、张航、刘会彬、王立东)将她绑在铁椅子上,双手背铐,进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四名警察对她大打出手,用电棍电击她的面部、前胸、后背,并将她的腰椎打折二节。导致神经受损,双腿膝盖以下无任何知觉,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经过九次转换地点,他们又将她送到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非法关押。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日,农安县法院以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判她九年徒刑。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她被迫离婚。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大法弟子张殿荣在长春铁北监狱医院(中心医院),也称公安医院“治疗”。同期治疗的还有大法弟子张波、李静(长春市)等约七、八个人。 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因赔偿费一事尚未解决,家人不接,中心医院不留,他们又伙同当地公安局将她送到当地精神病院继续非法关押。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她才恢复人身自由。 现在她双腿仍不能独立行走;双腿肌肉、筋萎缩;双腿经常浮肿、麻、凉、硬;双脚腕不能自由活动;双脚面不能抬起;十趾变形;双脚底肌肉萎缩。 二零一五年张殿荣向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状告首恶江泽民,张殿荣在控告书中向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呼吁:顺天意、顺民心而行,将破坏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罪魁祸首江泽民绳之以法!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精神酷刑;
电击;
毒打/殴打;
非法关押;
送入精神病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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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安县恶警叫嚣:“给她开肠破肚”
刘成军家乡长春农安县大法弟子惨遭迫害的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长春市公安局
:
刘会斌,
王立冬
长春市公安局一处(长春公安一处)
:
高朋
农安县公安
吉林省公安医院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
长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
张航
长春公安医院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9日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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