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玲
黄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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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黄玲(Huang,Ling),
女 ,
34岁 ,
中国传媒大学理学院教师,丈夫胡传林是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务处职员,夫妇皆为北京市法轮功学员。黄玲被非法劳教两次,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四年三月,女所三队,大队长焦学先。黄玲女士所经历的奴工种类:织毛衣;做挂历,装箱;装减肥茶。 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零八年七月,在女所六队,大队长白某某,被强制做劳教系统所有的劳教服。 二零零八年七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在山西女子劳教所,黄玲所经历的奴工种类: 1、糊山西汾酒厂的汾酒包装盒。糊硬纸盒用的各种胶毒性很大,手上的皮肤浸在胶里,溃烂、撕破。 2、装酒楼的月饼; 3、穿装饰灯泡; 4、做电路板。 二零零零年二月北京天安门广场中心簇拥着一批人,北京学员黄玲正在地上独自盘腿,便衣拳打脚踢,但她始终稳如磐石,一向若不禁风的北京学员冯平挺身护住黄玲,便衣警察便撕扯冯平。周围学员聚过来,告诉警察不要打人,便衣们从四处狂风一般窜过来,大约十几分钟后,学员们被全部带上警车。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北京市局、丰台分局绑架胡传林及黄玲夫妇后,北京市局、丰台分局警察就从定福庄二小把胡传林及黄玲夫妇孩子带走,连续讯问八岁的孩子两个小时,问父母都去过谁家,孩子最后抵不住,说去过小轩阿姨家。就这样他们随后就把中国传媒大学媒体管理学院教秘轩金鸽老师从家中带走,然后以搜走家中一份法轮功资料为由,非法劳教她两年。 从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到十月十七日,胡传林及黄玲夫妇都被关在丰台看守所。期间,黄玲被非法“提审”两次,提审员是丰台镇派出所警察;同时,胡传林被国保的人秘密带到一家宾馆,从九月十一日至九月十七日,有一个星期的时间,逼迫他说出家里放法轮功书籍的地方。拿出一种类似瓦斯枪喷雾器,喷出来的烟雾使人窒息的东西来威胁他。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八日,轩金鸽、胡传林及黄玲夫妇被送到北京调遣处,所有被劳教的人都要从调遣处过一趟。在调遣处里,警察(十六队大队长,付××为首)把黄玲带到了一间单独的房间,叫了四、五名卖淫、吸毒人员围着她,逼写“不修炼法轮功保证书”,未遂,她们对黄玲强施体罚、“思想转化”,不让站,不让上厕所。恶警强灌黄玲喝水、吃饭,让四、五名卖淫、吸毒人员在纸上写满了不堪入耳、下流话侮辱法轮功,按着黄玲的手往伪造文件按手印,连掐带拽。从上午九点一直到晚上八点,十多个小时的时间。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黄玲被劫持到北京女子劳教所。 二零零八年七月,黄玲被转送山西太原新店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九日,黄玲和郝晋京被送到封闭队。警察唆使至少两名吸毒人员包夹一名法轮功学员,不许法轮功学员之间说话,监视着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如果包夹做得好,警察会给他们多种奖励和方便;如果做的不好,警察会处罚她们。这些“包夹”只是被利用的工具,共产邪党的意图、警察的意图被这些包夹人员具体地执行,一旦出什么问题了,这些包夹人员就成了替罪羊。山西女所封闭队的多名法轮功学员曾多次被包夹打。 恶警刘忠梅和雷红珍转移黄玲去二大队迫害(该队劳务重,环境恶劣)。黄玲到二队后仍不配合,不妥协,不做奴工,不带胸卡,一身正气。她被天天罚站,身体日渐消瘦。刘忠梅、陈惠如等恶警相互勾结,迫害黄玲,黄玲被关禁闭,恶警指使吸毒犯打,打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不允许她去食堂吃饭。 黄玲因不配合,被邪悟的梁蕊举报,借口传“经文”被延期两个月。现黄玲被关押在二大队由吸毒人员看管,任意打骂,酷刑折磨,不让睡觉,不让下去吃饭,不让洗澡,那天在厕所窗户口喊“这里迫害人权,不让体罚实际上劳教所就是利用吸毒人员用酷刑打骂坚定的大法弟子。”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日,依照规定把写好的覆核申请递交,申诉信一直被“安检”走 ,被搁置。结果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直至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被释放之前,都被单独隔离,不允许拿笔和纸,不允许写任何东西,后来经过多次申请允许写信时也是每次只给一张信纸(信纸全由包夹保管)。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七日,在山西女所二队九组被隔离期间,被十名吸毒人员轮流看管,剥夺基本生活权利,常常挨饿、吃冷饭菜、不能洗澡、长时间罚坐等等限制。 因为要求取消隔离而遭毒打数次至脑震荡、伤痕累累 。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中午十二点多,黄玲的先生胡传林一直没回家,当时在他校后勤处办公室附近出现警车(警1299)和一辆依维柯警车。黄玲给他办公室打电话,胡传林接了电话只说了一句话:“现在警察找我谈……”电话就出现杂音,马上断了。随后胡传林的亲属再往办公室打电话,有人拿起话筒就关掉,几次都是,再以后就没有人接了。黄玲随后确定,也有警察在她的办公室--中国传媒大学理学院教学办,企图等着她一上班就绑架她。黄玲和十三岁的儿子在同日被迫离家出走。 在此之前,九月十七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两个警察(一个姓韩,五十多岁,曾参与二零零七年对胡传林一家的迫害;一个姓张,四十多,副处长)到黄玲单位找她谈话。内容是让黄玲保证十八大之前别出去。黄玲明确告诉他们不可能保证,法轮功学员不可能向任何组织去保证什么。他们又问她的家庭住址和地点,黄玲都拒绝回答,说这种笔录就别做了,她不会说什么的。两警察耗了近三十分钟才走。临走时,黄玲劝告他们不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五十岁的韩姓警察说:“我们不是迫害你,要是我们迫害你,下次就穿着警服进你办公室找你了。”黄玲说:“你来我也不怕你,我是堂堂正正的,你们干的是什么事!”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胡传林被转至北京新安劳教所六队,十一月十四日胡传林被允许跟他母亲通了电话,他母亲说,在电话中胡传林已经表现的非常失常,与他平时的状态完全不一样。新安劳教所六队警察对胡传林的母亲说已带胡传林看过医生,医生说胡传林的大脑确实出了问题。 胡传林家人聘请的正义律师对中共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胡传林进行申诉,却遭到包括朝阳区分局预审处、北京市劳教局、新安劳教所及律师协会等在内的多方阻挠及恐吓,不许律师会见胡传林。参与迫害的某些人员甚至还骚扰、误导胡传林年迈的父母,妄图让他们主动取消会见申请。胡传林的父母年过八十,刚都做过白内障手术,本该安享晚年,却因此事忧心如焚,日夜难安,不得不四处奔波求救。 经过律师、家人、法轮功学员及其他正义人士的多方努力和坚持,直到十一月十六日,胡传林才得以和律师会面,签署了行政覆议书。但就这签署过程也是波折重重。先是二人会面之前,就有一所谓的新安六队(胡传林被非法关押之处)狱警欺骗律师说胡传林本人声明已经放弃覆议,不用见面。后欺骗伎俩无效,在胡传林签署覆议书时,一旁监视的狱警和新安劳教所执行科的吉某某甚至上前抢夺胡传林手中的笔,不让他签字。律师大声呵斥他们行为违法,而胡传林本人也很坚定,再加上行恶的二人也怕自己违法行为被抓到证据,覆议书最终被签署。 二零一四年八月,胡传林、黄玲结束流离失所回家后,北京610要求两家单位:胡传林正常上班,黄玲被中国传媒大学要求写保证。黄玲拒绝写,中国传媒大学停发黄玲所有工资,至今不让黄玲上班。黄玲多次找中国传媒大学理工学部书记张鹏洲、保卫部处长秦自生和王宝民及人事处处长夏丹和校领导反映要求正常上班。 期间,中国传媒大学说:这是上头的意思:三选一,写保证上班;送洗脑班;开除。所谓的上头就是北京610.传媒大学曾告诉黄玲:你告吧,你把学校告到法院吧。 中共北京两会期间,北京公安“610”、派出所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拍照、摄像、录音,声称向上交差,有的直接绑架到洗脑班进一步迫害。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日上午,黄玲在北京通州邢各庄附近,被通州宋庄派出所警察绑架,黄玲被锁在铁椅子上,手脚全被铐住。警察非法录制口供,黄玲都拒绝回答。晚上十一点多,警员李磊等人将他带到医院体检,随后送到台湖通州看守所。 三月五日下午四点多,由于拒绝吃饭遭强制灌食,两名管教警察(主要负责的是黄姓警察,四十五岁左右,曾参过军;另一名姓张,二十多岁。)在场录像,并指使犯人协助灌食。三月六日再次遭到灌食并有狱医抽血。黄玲被灌食后,黄姓警察下令给黄玲戴上手铐、脚镣,并且给黄玲穿上约束衣,勒住上臂,把两胳膊紧紧的固定在身体两侧,不能伸、不能抬。二十四个小时,放下时,上臂已经肿了,黄玲仍被戴手铐、脚镣,十三天后才卸下。 因黄玲不喊“报告”、点名不蹲下,黄姓警察恼怒,要求值班员刘金凤逼迫黄玲遵守规矩。刘金凤、王瑞、乌兰、张如意是黄姓警察从其它监室调来包夹黄玲的。 医务室要给黄玲验尿,黄玲拒绝,黄姓警察和值班员刘金凤不让黄玲上厕所二十四小时。 在黄姓警察的命令下,从三月底开始,值班员刘金凤逼迫黄玲喊“报告”、蹲下,否则不让她上厕所,黄玲被逼尿在棉裤里两次,每次都被迫洗棉裤,再将湿的棉裤和衣服穿上,四月的天气还是冷,黄玲冻的开始闹肚子、手抽筋。每天只能上一次厕所、或者一次也不能上,每次都被憋的身体疼的厉害。 在黄玲离开通州看守所前,一直被限制上厕所。期间,警察指使吸毒人员乌兰和张如意暴力逼迫黄玲喊“报告”,她们动手打、拽头发。因黄玲多次向警察反映被打的事情,警察害怕出事担责任,也制止包夹。后来包夹就不敢再动手。 直到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中午,黄玲才被释放。黄玲在通州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三十七天。 三月三日黄玲被绑架当时,她的母亲到胡各庄派出所报案失踪。三月六日下午五点,胡各庄派出所藉口要看黄玲的身份证,诱骗胡传林并绑架,三月七日送到通州看守所非法关押,直至四月六日,胡传林被单位取保回家。 胡传林仅仅为了寻找失踪的妻子,就被通州公安分局、胡各庄派出所构陷,非法关押一个月,期间还被威胁要判刑。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罚站;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非法提审;
逼迫放弃信仰;
体罚;
关禁闭;
毒打/殴打;
剥夺睡眠;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非法关押;
监视/跟踪;
坐/锁在铁椅子上;
不准上厕所;
约束衣;
手铐/脚镣;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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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相关机构及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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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6号(邮编:100024)
电话:010-65420101 65752126
北京市朝阳分局
地址:北京朝阳区道家园1号 邮编:100025
电话:010-85953400 010-65522452
朝阳公安分局信访办: 010-65484900
朝阳公安分局国保支队: 010-- 85953550
朝阳区610办公室: 010--65892288转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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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公室:010-65778005
组织统战部:65778592
人事处:010-6577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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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010-65778007 65778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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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78506 65778507
资产管理处:010-65778559 65778012 65778467
责任单位及恶人:
通州区看守所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北京市公安局
丰台看守所
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北京公安局文保处大学一处)
三间房派出所
:
孟令华
北京女子劳教所(新安劳教所)
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
新店女子劳教所(山西女子劳教所)
:
王敏,
陈慧茹,
刘忠梅,
雷红珍
北京市610办公室
中国传媒大学
丰台镇派出所
朝阳区610
北京公安局朝阳分局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胡各庄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9年8月6日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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