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英
简介:
刘桂英(Liu,Guiying),
女 ,
56岁 ,
四川成都市法轮功学员,成都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所高级工程师。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七日早晨,刘桂英打电话给黄忠小区学员祝艺芳,被当时在祝艺芳家诱捕法轮功学员的黄瓦街派出所公安接到,一女公安假装祝艺芳和刘桂英聊了几句。接着成都公安就以刘桂英电话串联”为由,勒令29所开除了她的党籍、公职,扣发工资一年多,并长期软禁在金牛区举办的“教育转化学习班”(在营门口派出所内)。 刘桂英女士以前并没有去上访,或写信向党中央和各级政府写信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仅因打一个电话,就遭受如此迫害。 二零零一年一月因数据原因被单位开除,被非法关押在宁夏街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九月,在鲍善昭等人的威胁利诱下,有个别人说出了大法弟子刘桂英讲真相、救世人的事。于是鲍善昭先派一些中层干部去给刘桂英施加压力、软硬兼施,之后在九月三十日,自己亲自出马,把刘桂英叫去谈话。刘桂英不屈从邪恶压力,鲍善昭就指使恶人将她绑架到位于洞子口街道踏水小区“逸园农家乐”内的金牛洗脑班。 二零零八年被单位停止工作,取消一切待遇。 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鉴于当局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刘桂英就自己因坚持信仰而遭受的非法劳教、酷刑摧残、任意拘留等一系列残酷迫害,向最高检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简称“诉江”)。 因为“诉江”,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中午一点左右,法轮功学员刘桂英与丈夫在家被警察绑架、抄家。同时还有位小伙子在刘家楼梯过道口被警察叫住,同时遭警察绑架。 被非法关押半个月后,刘桂英的先生终于回家,被所谓“监视居住”,而刘桂英仍深陷囹圄。 据悉,刘桂英的单位长期迫害刘桂英。此次绑架前一两个星期,刘桂英的单位因控告江泽民一事开大会,要求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参加,刘桂英没有配合,而是丈夫代为参加。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刘桂英在家中被金牛区国保以查物业的名义骗开家门绑架的。自刘桂英被绑架之后,其辩护律师见过刘桂英后,曾多次向承办该案的茶店子派出所提出“取保”申请,对于刘桂英这样温文尔雅的知性女性,在侦查阶段,不应予以非法关押。刘桂英的家人也曾提出审前,不应予以非法关押,但均被承办人拒绝。 案子到检察院之后,律师阅卷后,两次向公诉科承办人提出“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指出,该案证据明显不足,更没有事实,不具备起诉条件。律师并表示,该案到检察院后,因为证据不足被退回。两次补充侦查,并没有新的证据,那说明该案仍是证据不足,怎么能起诉呢?承办人表示无奈,说他们是集体决定的。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律师得到消息,刘桂英女士已被金牛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刘桂英被中共迫害的借口是她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刘桂英遭构陷的材料于上月被金牛区检察院再次退回金牛区国保和茶店子派出所做补充侦查,二零一六年七月这是该案第二次被退回。 刘桂英被构陷案,已被移交到金牛区法院,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律师前往金牛区法院案管中心查询该案时,被告知,该案已交到成都市中院审查。 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辩护律师再次到诉讼服务中心查询,仍无结果后,联系到新的承办人李力,询问立案开庭事宜,被告知仍在审查当中。 辩护律师在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向金牛法院继续递交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至今(二零一七年八月)不予答复。在该申请书中律师表示,对刘桂英的羁押已严重超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不能在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当事人应当应予释放;或至少应变更强制措施。 构陷刘桂英的案子被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移交到金牛区法院已逾十一个月,严重超过法定期限。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下午1点,在成都金牛法院对刘桂英非法开庭。 日前刘桂英遭非法判刑三年。法庭中,刘桂英的自我辩护感动了庭上的人,当她讲到在大法的受益及怎样用真、善、忍的博大精深法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时,有人都感动的流下了热泪。法警也被感动。法庭上,律师们的无罪辩护,使审判长和公诉人都哑口无言,只能默默的听。律师们要求无罪释放刘桂英。最后法官还是冤判刘桂英三年,法官私下里与律师说:“这是上面预先拟定好的,我也没办法”。 吴有淑、刘桂英在成都女子监狱六监区被迫害。几个月都不允许她们洗澡、洗头、刷牙,连卫生纸都不许用。饭菜都用水洗后。给她们吃,还不让吃饱。一天只给四小杯水,只准上四次厠所。坐小板凳,膝盖抵着墙,脚后跟离地,身体坐得笔直,一动也不动的坐着。现在她们都是瘦的皮包骨头了,身体非常虚弱。(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洗脑/送洗脑班;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审判;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坐小板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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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实大法中修炼,在修炼中证实大法
不争的事实,公开的秘密--愈加之罪,何患无辞
相关单位及个人:
金牛区检察院:公诉科:任立君(承办人)
金牛区法院:刑庭吴瑶(原承办人)李力(现承办人)
金牛区“六一零”:电话:028-87705679
主任谢乐杰028-87705219、13881913333宅028-87668771
金牛区国保大队:电话:86406297
副大队长陈建华、王平波13982193266
金牛区茶店子派出所: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北街13号,邮编610036
电话:028-87524114、028-87524192
所谓承办人甘一伟
所长彭兴梅、副所长朱兴旺
小区片警朱莉丽13408001081
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76号,邮编610000
电话:028-86406210,028-87635110
局长周国军
副局长:毛议、黄兵
金牛区检察院:
公诉科人员任立君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营康西路496号,邮编:610036
电话:028-7551800转
所长毛嘉艺
副所长陈鑫
书记姜道安
副所长张国庆
科技处处长张毅
空间行波管研发中心王刚
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星科路3号邮编610031
电话:028-87611300
举报:87610326
值班室028-87620535、028-87621383、
传真028-87620552
检察长连小可
副检察长:朱昆、崔峰、秦宗龙
办公室:主任姚太勇87620535
批捕科:科长张宇(女)传真028-87620552(涉案人员)
侦查监督科:科长王燕87620823
公诉科:科长廖殿雄87626855
监所检察科:科长吕健87620631
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谭伟峰87622023
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邓中文87627693
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窦静华87621332
驻北改街道检察室:主任饶华69264719
检察院其他人:蒋远君、史丽花、魏勇、高洁、王帅文、张欣、仕立君、王聪、张跃、张志成、赵正、谢坚、徐理、孙毅
金牛区公安局
地址:成都金牛区交大路176邮编:610031
金牛区公安分局局长:王峰、徐晖、毛议、彭代康、黄兵、宋文
国保大队:陈国华、陈建华、刘亚波、代勇、何国华、王平波、何波涛、赵浩然、文建平、刘永华、王草冬、毛先军、侯世平、杨育滨
责任单位及恶人:
成都市宁夏街看守所
成都市看守所
成都市黄瓦街派出所
成都市中级法院
金牛区法院
:
吴瑶,
李力
成都女子监狱(原名川西女子监狱)
金牛区检察院
:
任立君
成都机电部二十九所
:
鲍善昭
金牛洗脑班
茶店子派出所
:
孟红
金牛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20年3月6日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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