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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玉敏

简介:
高玉敏
(Gao,Yumin), 女 , 38岁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七年九月,高玉敏在哥哥高连生家看望母亲,九月十九日中午,富锦市国保大队、公安局一群警察互为联合,到高玉敏哥哥家敲门,谎称是物业的,楼上漏水了,要检修。

高玉敏打开房门,这些警察就像强盗一样冲进房间抢东西,把高连生、高玉梅、高玉敏兄妹三人都绑架了。当时高玉敏身怀三个月的身孕,三、四名警察对高玉敏连拉带拽,抢她手里的东西,用力拉扯高玉敏,强行绑架将其送看守所非法关押。恶警从高连生家非法抄走刻录机等等,翻到现金二千元钱拿走。

高玉敏在看守所被迫害二十八天后,身体状态每况愈下,双目什么也看不见了,出现了严重缺血,昏迷后被送到富锦铁路医院进行输血。医院医生护士紧张抢救,给高玉敏做了手术,才惊讶的发现在腹腔内全是瘀血,一个还未来到世间的胎儿已经死去很久了。医生告诉高玉敏:被送进医院时,她没有脉搏,心跳也停止了,跟死人一样,能活过来真是奇迹,肯定是她积了大德了。

那年十一之前当地很多法轮功学员被抓,公安局人员称,不开完(邪党)十七大决不放人,而且还要托关系拿钱才能放人。因为高玉敏已经出现了死亡症状,国保大队的裴小东为摆脱殴打孕妇的责任,为高玉敏办了保外就医,高玉敏住八天医院后回家调养。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九点 ,富锦市公安局警察又闯进高玉敏家将她绑架,至当天半夜十一点钟,不经过看守所的审问,就送往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非法劳教。

公安警察告诉高玉敏说,二零零七年那次劳教期没执行完,还有几个月,是以前案件的延续,所以无需审理。然而到劳教所后,劳教所的警察又告知高玉敏:富锦公安局又重新非法劳教高玉敏两年。

二零零九年五至六月份,高玉敏因炼功被恶警强行拖到戴刑具的屋里上刑具体罚,不让大小便,连续7天才摘掉刑具,致手脚淤肿,满室污秽腥臭。参与迫害者:中队队长刘亚东、李秀锦,大队长王辛、慕振娟,管理科科长何强等人。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佳木斯劳教所解体,丁曦和张淑琴、任淑贤、王晓云、刘海兰、曲永学、李玉英、丁洁、解威、宋静娟、陈秀玲、高玉敏等被秘密的非法转押到位于哈尔滨市的黑龙江省女子戒毒所。

管理科的刘某、梁X梅和大队长牛晓云、刘巍、中队长孙宝莲、刘丽,警员王海英、于淼、谢丽佳、姜周、张春景、于坤、陆博雅 、师帅、何X娜等劳教所警察,不仅在身体精神上折磨,对洗漱上厕所也必须按照他们的规定时间,几分钟时间根本不够用的,加上那些犹大在警察的授意指使下,在各个方面处处刁难,尤其对于没“转化”的大法弟子只能在宿舍内的塑料桶里方便,还不能及时倒掉,得等着批准才能去厕所倒掉,吃喝拉撒都处在一个狭窄空间。

一个多月以后,她们回到宿舍,因为一直没有被所谓转化,她们就一直呆在这个“入所一班”,也就是不能减期不能享有他们规定的所谓“权利”,如不能亲自给家人打电话,不能会见家人等等。

他们又怕她们这些没转化的去车间干活影响其他人,又不甘心她们闲着,就弄了一个小车间强制劳动,并且让一个卖淫的天天看着她们,在这种黑白颠倒的地方,偷盗抢劫卖淫赌博的都成了警察的得力帮凶,在无知中跟着犯罪。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后,黑龙江省戒毒中心遭受酷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十二名,其中有:刘术玲、任淑贤、刘艳华、马淑芬、刘惠、于晓华、程丽、王凤霞、解薇、门秋银、高玉敏、佟亚琴。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晚上,高玉敏被放回,手铐勒进肉里很深,手没知觉,肩周疼痛,脚趾盖是紫黑色的。

来检查团时,警察把拄双拐的马春丽、超期关押的高玉敏、刘辉等法轮功学员,上访人士、重病号藏在杂物室。

原政法委公安局的安云峰、宫魁明、赵万龙等人,在中共邪党江氏集团的谎言欺骗下,为了紧跟迫害好人的形势,在二零零三年定的抓发法轮功真相资料的有赏,抓一个人多少钱,搜到一份资料五元钱。现在的人为了钱无恶不作。这样这条有赏的法下之法害了很多无辜之人。绥滨县北岗镇永德村的刘青春就是为了领赏和五元钱,不顾他们生命的安危,诬告举报了五名法轮功学员,致使他们被绑架迫害。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四日,法轮功学员袁玉龙、由金英、杨淑珍、高玉敏、刘志远在绥滨县北岗镇永德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希望村民不要受中共诬蔑宣传的毒害,结果被北岗派出所绑架至绥滨县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早上,高玉敏亲属被警察连踢带推打出门外,回头又给由金英十七岁的女儿两脚,连打带骂将他们一起推出公安局大门。七月二十三日下午,绥滨公安局警察又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韩福友。袁玉龙和韩福友两位六十多岁的老人目前在狱中绝水绝食抵制迫害。而由金英、杨淑珍、高玉敏则被转移到鹤岗市第二看守所。

高玉敏八十三岁的母亲,听到女儿被绑架后,天天从富锦赶到绥滨公安局去要人,三十多天如一日的坚持着。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上午,鹤岗市绥滨县法院在绥滨县看守所设立所谓法庭,对五位法轮功学员由金英、杨淑珍、高玉敏、袁玉龙、刘思远进行非法庭审,企图对他们非法判刑三至七年。绥滨法院刑庭庭长吴军、检察院的黄作龙为了达到重判法轮功学员的目的,频频干扰律师辩护及法轮功学员的自辩。

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刘思远的律师指出,起诉书指控的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编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不能成立,因为事实不清,且没有证据。他的当事人是普通的法轮功修炼者,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是一个正直守法的公民,所做的事是向别人介绍法轮功,并讲真相给人们听,用意和出发点是好的,采用的手段是和平的,是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律师并强调,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信仰自由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文明共识,并作为一项原则被写入《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国已经在几年前加入了这两项公约。

律师还特别指出:法庭判案最终必须以正义为依归。法官需要的就是对正义、是非的判断,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准则,也是判案的最终方法。本案中司法部门借用《刑法》第三百条来构陷、迫害和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就是严重违背人类良知和道德、违背社会正义的。明知法轮功学员是善良的、无辜的,却对他们处以刑罚,就是有罪。谁也不能借口自己是服从命令而对自己违背良知和道德的行为开脱。法庭应该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

法官吴军曾企图阻止律师辩护,同时对律师做出的无罪辩护感到不解,反覆询问律师是不是也炼法轮功?怎么能这样辩护?

二零一二年七月,中共邪党恶徒们又一次绑架高玉敏,现非法关押鹤岗第二看守所已有百余日。母亲刘桂清老人每日往返邻县绥滨公、检、法院要人,均遭无理拒绝。终因劳累,心力交瘁,老人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晚四点五十分含冤离世。

绥滨法院非法对五名法轮功学员诬判后,五名法轮功学员同时提出上诉。二审到鹤岗中院。十二月中旬律师接到鹤岗中院电话,说已决定二审不开庭,并让律师提交辩护词。北京正义律师兰志学到鹤岗中院,找到二审法官李巍,郑重提交了申请二审公开开庭的法律意见书,义正词严地要求开庭公开审理,因为新刑法元旦以后执行,二审必须开庭。邪党鹤岗中院想得到辩护词后草草结案,不开庭维持原判。

法官李蔚指律师说:你是兰律师吧,把律师证拿来看看。李蔚非常慌张说:我们想尽早把这件事在元旦前结束,基本维持原判,你把辩护词拿来吧,不想开庭了。兰律师说:我这次来把我的建议书共5页带来了,辩护词还没拿来。法官李蔚说:你先到对面打字室做个笔录吧。兰志学律师说:绥滨公安局法院对我的当事人法轮功学员由金英提供的物证不符,不符合法律,公诉机关提供的破坏法律实施罪与本案没有关系并不相连,我的当事人由金英本是一个普通公民,修炼法轮功只是强身健体,做一个好人,国家宪法第35条36条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出版自由,我的当事人是无罪的。并拒交二审辩护词。

据悉,法轮功学员高玉敏在鹤岗第一看守所的被犯人打伤;袁玉龙已绝食抗议迫害9天。

二零一二年七月月十五日,高玉敏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并非法判五年,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回到家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诱骗/利诱非法关押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劳教其它酷刑加期(延期)/超期关押非法审判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恶人举报监视/跟踪不准上厕所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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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区号:0454<br>电话: <br>所长室 b-0454-8891958<br>所长 姜作奇<br>科长 徐恒基 闫庆忠<br>政委 付茂森 b-8891890<br>副所长关德君 b-8891948<br>副所长姚德斌 b-8891931<br>副所长孙德宏 b-8891932<br>副所长徐利峰 b-8891933<br>纪检委 b-8891934<br>政治处 b-8891935<br>管理科 b-8891940<br>办公室 b-8891938<br>财务科 b-8891937<br>卫生所 b-8891943(灌食多是它们执行)<br>女大队长室 b-8891638<br>二大队 b-8891924<br>三大队 b-8891926<br>检察院驻所检查室 b-8891953<br>何强 手机 13945455333<br>高洁、高晓华、李秀锦、刘亚冬等恶警<br>周江电话0454-6113288、0454-6112001、手机:13903689326<br>徐立峰所长0454-6112006<br>付 13604542666<br>李秀锦<br>孙养成 驻所检查室 : 穆振娟王欣刘亚东李秀锦何强
黑龙江省戒毒所(黑龙江省戒毒中心)哈尔滨市太平区先锋路副239号<br>事件相关责任人:<br>省劳教局0451-82725638(办),局长0451-82724371,<br>戒毒所:总机0451-82412884,办公室0451-82424098,0451-82412172,0451-82424012,<br>管理科:0451-82447047,0451-82415994,<br>苇河林业局:<br>李伟生0451-53403849(610办)<br>张铁力0451-53403633,警察<br>鞠青松0451-53403866派出所所长<br>宋建成警察<br>郭子刚0451-53402489,政法委书记<br>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br>办公室电话:0451-2424046<br>管理科杨科长:0451-2424093<br>所长:刘勇义(男) 副所长:陈桂清<br>教导员:宁丽新 副教导员:牛晓云<br>一中队队长:赵伟 指导员:孙宝莲 副队长:张玉苏 、 刘巍<br>管教:宋之雨(男)、张旭(男)、王丹(大)、王丹(中)、张春景、刘明、张力维<br>二中队队长:李全明 指导员:张丽 副队长:刘祝杰、王丽梅<br>管教:尹娜、王冰、王丹(小)、王颖慧、杜晓波、董管教(男)、邓玥璐、何秋红<br> : 刘微于坤刘丽江周谢丽佳陆博雅张春景石帅
哈尔滨女子戒毒劳教所电话:0451-82424046 0451-82424093<br>哈尔滨女子戒毒所: <br>地址:哈尔滨市太平区先锋路副239号 邮编:150056 <br>(戒毒劳教所地址:哈市太区先锋路副258号) <p>电话:0451-82412172、82424014、82424046 <br>总机:0451-82412884 <br>戒毒所一大队队长 赵伟 电话:0451-82424046 <br>戒毒所副所长:陈桂清 0451-82424046、82424093、82412172、82424014<br>哈尔滨戒毒所二中队队长李全明0451-82424046<br>哈尔滨戒毒所管理科杨科长0451-82415994<br>法轮功劳动教养女队办公室0451-82424046<br>所长:刘勇义(男) 副所长:陈桂清; 教导员:宁丽新 副教导员:牛晓云 <br>一中队队长:赵伟 指导员:孙宝莲 副队长:张玉苏 、 刘巍 <br>管教:宋之雨(男)、张旭(男)、王丹(大)、王丹(中)、张春景、刘明、张力维 <br>二中队队长:李全明 指导员:张丽 副队长:刘祝杰、王丽梅 : 牛晓云于渺王海英
鹤岗市中级法院 : 李巍
绥滨县检察院 : 黄作龙
绥滨县法院 : 吴军
绥滨县610 : 张振强
绥滨县公安局绥滨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 <br>赵万隆(此人非常邪恶,主抓610,因迫害法轮功不遗余力,曾立过二等功)电话: <br>7862923(家);7863164(办公室) <br>绥滨县公安局局长 安云峰 办公室电话:7863453 <br>绥滨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继涛 电话:7862525(家);7863741或 7863753(办公室) <br>绥滨县公安局政保科干警 邱宏涛 (610成员)电话:7862021(家) <br> : 安云峰宫魁明赵万隆陆建生
富锦市公安局局长 陈永德 0454-2345991 0454-8314666(宅) 15046496666<br>副局长 李国辉 13504695777<br>副局长 王国良 0454-2323327 0454-2935598(宅) 13339549778<br>13614543777<br>副局长 孙彦丰 0454-2325133 0454-2329712(宅) 13903640200<br>副局长 王政友 0454-2325959 0454-2324648(宅) 13903640278<br>13339555278<br>副局长 刘廷新 0454-2659718 0454-2323718(宅) 13903640718<br>0454-6908888<br>副局长 冯玉刚 0454-2325266 0454-2360000(宅) 13258617777<br>富锦市国保大队<br>大队长 郭振海 13069926993<br>教导员 沉静元(此人邪恶) 0454-2331261(宅) 13079756909<br>袁力 0454-8185689(宅) 0454-6916689<br>尹忠梅 0454-2343259(宅) 13845440055<br>范玉坤 0454-2341567(宅) 13704691123<br>曲智 0454-2332121(宅) 13224541333<br>王加林 0454-2330666(宅) 15945878787<br>富锦市国保大队长单洪飞:13504692766<br>富锦市国保大队:沉静元  手机:13019756909(注:此人是继上一任国保大队长裴晓东之后刚到任大约三个月左右)<br>局长:陈永德  手机:13089691666 13351861299<br>富锦市公安局副局长:于兴录  手机:13093649377<br>6900888(此号码为小灵通手机号,如外省拨打需加拨区号:0454.例如:0454--6900888)<br> : 孙维阳裴晓东于兴录赵怀祥
富锦市610办公室富锦市 “610”办公室主任:郑恩贵 宅电0454-2351202 手机:13946414366 : 郑恩贵
北岗派出所
绥滨县政法委
绥滨县看守所
绥滨县北岗镇永德村 : 刘青春

更新日期: 2023年8月3日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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