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七日上午,王桂芳在家中被一帮恶警强行进入并绑架,把家给翻个遍,在王桂芳家窃走六千多元现金。大法资料全部拿走。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勒索钱财; 私闯民宅;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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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富锦市公安局 : 孙维阳, 裴晓东, 于兴录, 赵怀祥 富锦市610办公室 : 郑恩贵 更新日期: 2008年4月27日 04:13
更新日期: 2008年4月27日 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