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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庆芳

简介:
闻庆芳
(Wen,Qingfang), 女 , 51岁 , 迁安市大法弟子,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工。

一九九八年四月,闻庆芳在弟媳的劝说下走入大法修炼。大法书中讲的各种状态如下法轮、灌顶、消业等,她都亲身体验过,那种美妙与神奇无法言表。从此,她坚定的修炼大法,按照大法的法理“真善忍”约束自己做好人,利益上不去争,矛盾面前找自己。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传来唐山抓人的消息,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打压,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她们于七月二十日去了北京。来到北京府右街附近时,到处可见警车、警察、武警、还有装扮成卖水果、卖冰棍儿的便衣也随处可见。气氛十分恐怖!她们刚到宗教管理局门口,那里的工作人员一听说是为“法轮功一事上访的”,就没让进去,把她们领到了另一个院子里,逐一盘问来自哪里?被登记后,用大客车把她们拉到北京丰台体育场。随后,迁安公安局把她们带回迁安。从此闻庆芳成了被打压的重点人物。

回来后,闻庆芳女士先被关在城关公安分局,七月二十三日下午由单位派人把她接回,随后被关在单位司机房,每天由工地上两位小工子(男)二十四小时看着,连去厕所都跟着,而且晚上与她同住一室,一关就是半个月。

一九九九年九月八日,闻庆芳又被关在下属单位维修队的工地里一个月,那里四周人烟稀少,而且不让接送孩子(离婚后孩子由她抚养),九岁的女儿只能自己孤苦伶仃的,在不熟悉的偏僻小路上步行四、五里路上学,每天往返两次。同年十一月她又被公安局勒索两千元保证金,而且未开任何发票和收据。

二零零零年七月公安局非法搜家,又将闻庆芳女士关押在看守所半个月,在看守所关押期间遭到现任公安局副局长彭明辉毒打,还敲诈五千元后才得以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县成立所谓法轮功转化班(即“洗脑班”),转化班抽调的全是公检法司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十二月二十一日,单位第一个把闻庆芳女士送去转化班。转化班是一个废弃的修理厂的办公地点,周围一片狼藉,窗户关不严,四面漏风,暖气不热,晚上只能和衣而睡。七天之内,一直是打扫卫生,整理四周环境。七天之后,全县大面积抓捕,绑架不少法轮功学员进来。开始严格规定作息时间,五点半必须起床,六点跑操,七点吃饭,白天学习(即强制洗脑),逼看诬陷法轮功的电视、录像或材料,强迫写揭批材料,不写就罚站、罚蹲(双脚并拢、双手抱头)、抽打嘴巴或让在雪地里跑(那段时间当地连降多日大雪)。

中午回到宿舍,小喇叭还尖叫不停,播放诽谤法轮功的谎言;晚上七点逼迫看电视;八点至十点强迫扭秧歌;十一点左右睡觉不准熄灯。洗脑班的人员看这样转化率低,就请来一位年轻武警,进行高强度、满负荷、超年龄段的训练。几天下来,法轮功学员们再也承受不了那毫无人性的折磨,集体绝食抗议,这样这位武警才被调走。换来一位新武警,继续在雪地里进行军训。不给她们饱饭吃,因为饥寒交迫,一位男学员晕倒在雪地里,有的法轮功学员身体承受不住,腿脚都肿了,鞋也穿不进去。后来又让她们走鸭子步,两人互相背着,单腿、双腿蹦,蛙跳,背三十多斤的沙袋跑,还有老汉推车(实际就是在地上爬),进行超负荷的训练和人格侮辱,有的还被毒打。在各种变相折磨下,张来儒(宣传部长)还威胁:不转化,继续炼法轮功就是死路一条。有时张来儒还亲自打学员,闻庆芳就被张来儒扇嘴巴。不转化,闻庆芳女士就被送进看守所。

在看守所吃的饭是带虫子的玉米面粥、窝窝头、菜是咸菜块,有时给一勺没有一滴油,里面加杂虫子,还带有泥土的烂菜汤。要求纹丝不动的半天半天坐监,床铺不够,就让她们直接睡在地上没有被褥,同时加用刑具电椅、电棍、橡胶皮带逼迫转化。她遭受过公安局副局长彭明辉利用电棍电击身体。她没有转化。

一个月后,闻庆芳女士又被送到转化班。对于不转化的,有单位的,要求单位来人;农村的,要求镇政府来人二十四小时陪着。使不明白法轮功真相的人,因此仇恨法轮功学员。工作人员还叫来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威胁家属说:炼法轮功的就是反革命,将判多少年徒刑,家属都要受牵连。有的法轮功学员家属非常害怕,就配合他们殴打自己的亲人,几位女法轮功学员被丈夫毒打,导致浑身紫黑,眼睛肿成一条缝,三位男法轮功学员的妻子承受不住压力,害怕受株连离婚而去。她母亲两次被吓晕倒,从此,落下了心脏病的病根。

到了夏季,她们被反锁在宿舍里,吃、喝、拉、撒、睡全在屋里,晚上灯还是常明,任凭蚊虫叮咬。为了抗议无期限的非法关押和各种侮辱、折磨,闻庆芳曾在里面三次绝食,期间多次被灌食。灌食是一种酷刑手段,每次灌食都是把很粗的软管从鼻中插入,插时喘不过来气,憋的感觉眼睛都要挤出来,管子抽出时,鼻子往外淌血就象打点滴一样,嘴一口一口往外吐胃里的血。这次非法关押闻庆芳女士一年零七个半月,扣发全部工资,还被勒索伙食费四千多元。

从洗脑班回家之后,公安局还多次到家中和单位骚扰、非法搜查,扰乱闻庆芳女士的正常生活秩序,把她女儿吓的直哆嗦。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国保大队的邪恶头目彭明辉,恶警王士武、哈福龙及另外一名恶警突然非法闯入闻庆芳的家里,将其绑架到看守所,并非法搜家,同时抢走她女儿中考学习用的电脑,把闻庆芳关进看守所。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为了抵制无理迫害,闻庆芳开始绝食抗议。大概在绝食的第八、九天时,看守所副所长代军华与狱医陈学带领四、五名犯人按着她强行输液(药物不明)。输到二十分钟左右开始出现不良反应,内脏、四肢剧烈疼痛,就象摘肝、拽肠、抽腿脚筋一样痛,痛的她在床上翻滚,四个女犯人摁不住她,又加上两男犯人摁着。大概四十多分钟一瓶液输完,又在床上稳了十分钟后,右腿、右脚没有了知觉,不会动了,然后剧烈疼痛,腿骨总感觉粘满了冰块,还钻心透骨的凉。一个犯人把她背回监室,她从此生活不能自理。

回到监室后,口干舌燥,怎么喝水嘴都是干的,疼痛的说胡话,越到晚上越疼。过了七、八天, 右腿肌肉开始萎缩,而且右腿的外侧凹进去一条沟,骨头都凸出来了。头、右上半身子和右腿都僵硬,并往后背,整个人向后弯曲。在输完液的八天之内,一个犯人每天至少四次到监室观察她的动静,叫着她的名字,一看有回应,就离开。在这种情况下,看守所还继续非法关押。直到第二十八天家人来看她时,身体已经非常虚弱,整个右腿、右脚面临残废,家人非常着急,四处奔波,带她去中医院检查,结果是中枢神经坏死,这样家人才把她要了出来。

出来没几天,单位通知:不写“保证书” 就停发工资,不让上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也没给缴纳。因为她生活不能自理,坐轮椅,上下楼得用人背着。哥哥们把她送进医院,住了八天,没有效果,她强行出院哥嫂们担心她永远残废下去,决定出钱走遍各大医院访名医也要为她治疗。她告诉哥嫂们说:不用,我就坚信大法。这样她每天坚持学法和炼功,腿不会站着,她就靠墙、靠床炼,腿和脚都疼痛难忍。经过六个多月恢复了自理和行走能力,可以说,创造了现代医学无法解释的奇迹。知情的医生后来看到她 在大街上自由的行走,惊呆了。问了她一大串问题,她都一一解答。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又到闻庆芳家非法搜查,绑架时怕她出声,哈福龙和浦永来用擦脚布勒住她的嘴。当晚十点多钟被非法送往迁安市种子公司(迁安市北环路)洗脑班。

为了抵制非法关押,她一直绝食抗议,期间被三次灌食,二十六天后无条件释放。

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夕,单位让闻庆芳女士去上班,就是现在的档案馆。同样的工作,工资待遇却相差悬殊,单位每月只给她八百元生活费,直到二零一二年上半年才把生活费涨到一千三百元,二零一二年下半年涨到一千五百元至今。效益工资没有,养老保险等均没给缴纳。长期扣发工资,使得她和女儿生活非常困苦,经常是白开水煮挂面充饥。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前后,三、四人开着警车,两次去敲法轮功学员闻庆芳家的门,没有找到闻庆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也就是星期一,这几人又开着警车来到闻庆芳的单位。闻庆芳质问来人,“你们这样开着警车上单位来找人,到家里找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一般公安局找的人都是坏人,而我又不是坏人,有事情你们去找我们单位的领导吧。你们这样做将给我带来什么影响?你们得去我们领导那里澄清一下”。来人只好笑嘻嘻的说,要开十八大了,不要上哪儿去?我们只是“回访”一下,上边有任务和指标。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十点左右,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法轮功学员闻庆芳、万永红、刘小元、周秀霞四名法轮功学员在资料点遭绑架,下午国保大队警察浦永来带领多名警察先后去了四名法轮功学员家进行非法抄家。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上午,迁安市国保大队的警察郭董生、梁学武等人把四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闻庆芳因体检不合格取保回家。刘小元、万永红、周秀霞三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被迁安市检察院非法批捕。

在家属多次向国保要人不果后,聘请了律师。当家属陪同律师找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责任人时,他们根本不敢见律师的面,让两个协警告诉律师,说他们不在家,案子已报到检察院,把律师递交的材料拿走。家属陪同律师又找到迁安市检察院,检察院的人说,我们不知道咋办,案卷已送到唐山市检察院,家属陪同律师又去唐山市检察院。唐山市检察院的人员说,我们没接到案卷,如果迁安检察院他们给我们送来,我们也得打回到本地,由本地立案。就这样他们推来推去的,都不敢面对律师。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六日上午,万永红的律师在家属的陪同下去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找到办案责任人浦永来。在交谈中浦永来问万永红的儿子谁请的律师,律师回答说:是万永红的儿子给我打的电话,浦永来说:你这样说没有诚意,没法交流,你知道这是法轮功的案子吗?律师回答说:修炼法轮功也不违法啊!

三位律师分别向唐山市检察院、迁安市公安局、检察院递交了国内外对法轮功案子办理情况的材料;向迁安市公安局、检察院递交了律师意见书。

三位律师在迁安市检察院已阅卷,得知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已把法轮功学员刘小元、万永红、周秀霞、闻庆芳的案卷送到迁安市检察院,由公诉一科办理。

二零一六年三月六日下午,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一警察给闻庆芳女儿打电话说:叫她妈妈来一趟,有些情况需核实一下,形成一个材料,材料上要你妈妈签字。她女儿回答说:我妈妈身体出现头沉、头痛、头晕、目眩、呕吐、腹泻的症状,去不了。警察回答说:那过几天也得来一趟。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下午,迁安市检察院公诉一科的王小京打电话说:让闻庆芳明天上午去检察院公诉一科,问她两句话。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上午,闻庆芳去后,由周文庆、王小京接待,王小京问了一些情况,闻庆芳拒绝回答,只是给他俩讲真相。周文庆说:你配合做笔录,别跟我们讲别的。闻庆芳说:你们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给法轮功定罪,《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然后周文庆又打断闻庆芳的话说:你不用跟我们讲这些,有你讲的,就等上法庭去讲吧,你回去吧。

二零一六年五月得知,迁安市检察院已把刘小元、万永红、周秀霞、闻庆芳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案卷退回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家属们采取各种方式营救四位法轮功学员。

迁安市公安局已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下旬又把刘小元、万永红、周秀霞、闻庆芳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案卷”补充构陷材料后,送到迁安市检察院,由迁安市检察院公诉一科的周文庆、王小京办理此案。

唐山市迁安市检察院于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把构陷刘小元、万永红、周秀霞、闻庆芳四位大法弟子的所谓“卷宗”移送到迁安市法院,企图继续对大法弟子迫害。

刘小元、万永红、周秀霞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闻庆芳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被释放回家,多次遭骚扰。

八月中旬,迁安市法院有关人员给闻庆芳的女儿打电话,叫她母亲去法院取所谓的“起诉书”,闻庆芳为了不让有关人员再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而犯罪,只好被迫离家出走;

迁安市法院有关人员再次打电话找闻庆芳的女儿,要挟说:再不来我们就报警了;近期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对闻庆芳的女儿的电话骚扰,造成她身心疲惫,寝食不安。

河北省迁安市法院欲于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周五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万永红、周秀霞、刘小元、闻庆芳。闻庆芳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被释放回家。刘小元、万永红、周秀霞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上午,正在街上买菜的法轮功学员闻庆芳在没有给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就被当地警察和迁安国保绑架到迁安市公安局,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已四个多月。

近日获悉,闻庆芳已遭非法起诉。她于十月初收到迁安市法院送去的非法起诉书副本和“合议庭成员变更通知书”,审判长:王子良,审判员:徐富、王虹。(二零二二年十二月)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闻庆芳女士遭迁安法院非法庭审。闻庆芳拒绝法庭指派的律师,她在自辩阶段运用法律知识将修炼法轮功的合法性展示的一清二楚。闻庆芳还要求当庭宣读《九评共产党》,法官没敢答应。非法庭审约进行了两个小时,当庭未宣判。

二零二三年七月,闻庆芳被迁安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她不服此判决,目前已向唐山中级法院上诉。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左右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关押摧残性灌食骚扰勒索钱财抄家毒打/殴打敲诈/掠夺/破坏财物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威胁/恐吓私闯民宅强行施药嘴塞肮脏物品(如擦脚毛巾,臭袜子,卫生纸等)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非法提审非法起诉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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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公安局通信地址:河北省迁安市钢城大街777号,邮编: 064400<br>地址:兴安大街526号,邮编064400<br>副局长:彭明辉,手机13832984718,办公室:0315-7616765,0315-7637448,住址:迁安市燕春小区,老家:上庄乡彭家洼村。<br>副局长:万向阳(主管国保大队),手机18832980889<br>[国保大队]<br>电话:0315-7637451、7637452。<br>值班电话0315-7637422<br>队长:范颖红18832988566<br>副队长:穆得雨;浦永来13832987825(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是重点讲真相的对像)。<br>国保警察:<br>哈福龙13832987822,住址:现居燕春小区,老家:建昌营镇太平村。<br>浦永来13932987825、13832987825,住址:交通局家属楼,老家:沙河驿镇葛庄子村。<br>邓文忠,杨凌峰,梁学武15132524633;郭董生18832987047;盛茂斌13933444036;某警察电话:15132524633。 : 郭董生梁学武彭明辉浦永来哈福龙
唐山市中级法院地址:唐山市建设路48号 邮编:063000
迁安市种子公司洗脑班迁安市国保大队:<br>国保大队 电话0315-7637451<br>彭明辉 手机13832984718 ,0315-7616765(家), 0315-7637448 (办公室)<br>杨玉林(610头目洗脑班负责人) 手机13603153659,0315-7898663(家),0315-7639612 (办公室)<br>恶警哈福龙 手机13832987822,0315-7688882,0315-6296596<br>恶警浦永来 手机13832987825<br>恶警王士武 手机13832987826<br>恶警耿继洋 手机13832987829<p>迁安市公安局:<br>局长 幺春雨 办电 7637499 宅电2341899 手机13832988855<br>副政委 张黎明 7637466 7629287 13832989466<br>副局长 伞福丰 7637488 7666599 13832989639<br>副局长 侯颇 7637481 7625298 13832986986<br>副局长 张小峰 7637408 7696666 13832989619<br>副局长 宋耀兴 7637458 7635908 13832988878<br>副局长 郭志强 7637486 7609598 13832989498<br>副局长 张自忠 7637419 7681668 13832988879<br>副局长 李火剑 7637416 7669369 13832984018<br>副局长 高建立 7637495 7665288 13832984689<p>法院院长 李艳明 7607888 6611928 13803159525副院长 张树安 7683519 7683036 13323156555<p>迁安市恶警:<br>周文庆 手机13315597268<br>冯小林 小灵通:0315--7899983<br>李瑞生   手机13103158572   0315-7607888<p>迁安市看守所 邵艳红 13832987832<br>迁安看守所狱医陈学 手机13831503844 <p>在新寨附近开有一模板模具商店洗脑班:<br>洗脑班 电话:0315-7696865<br>种子公司 电话:0315-7612668(为洗脑班提供场所)<p><br>
迁安市检察院 : 周文庆
迁安市法院迁安法院院长:张树安 手机:13931519599 : 王子良
迁安市城关分局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公安局城关分局:<br>地址:迁安市惠泉大街165号<br>通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惠泉大街165号 邮政编码:064400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日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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