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保中(陈宝宗)
简介:
陈保中(陈宝宗)(Chen,Baozhong(chenbaozong)),
男 ,
年龄未知 ,
宁夏石嘴山市大法弟子,是高级工程师,企业的科技骨干。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七日下午六点至八点多,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分局及其辖区居委会人员闯入李兰凤家,抄走大法书籍及录音带和1张大法师父法像,并且拿走笔记本电脑一台,同时绑架李兰凤的丈夫陈保中(陈宝宗)。 当晚,李兰凤被带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李兰凤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石嘴山市第一看守所,执行此次绑架的负责人是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伏富魁及其国保大队队长景平。 二零一四年五月六日,陈宝宗(陈保中)、李兰凤夫妇和马延生、张迎霞夫妇四人到江苏连云港市走亲戚,遭到连云港市610人员伙同新浦区610、国保大队的警察绑架,亲戚被抄家。 随后陈宝宗(陈保中)、张迎霞办了“取保候审”。李兰凤和马延生被劫持到连云港市看守所。期间,骆健远赴连云港将两人劫持到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看守所,并非法扣押了李兰凤的宝马越野车和三十万元左右的现金及银行卡等物品。不久,李兰凤、马延生“取保候审”回家。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分局于二零一四年八月始,将李兰凤、陈保宗构陷案移送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数次,检察院退侦数次;二零一五年大武口区公安分局将该案又移送大武口区检察院,检察院又将该案退回,并建议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撤销案件。 该构陷案在公安分局、检察院间反复移送、退侦至终止侦查的两年多中,李兰凤、陈保宗始终“不认罪”,并聘请了两名律师。两名律师对《案卷》进行了反复阅读,比对现行法律法规,先后向公安分局、检察院分别递交了《法律意见书》。在检察院建议撤销案件后,律师又递交了一份《法律意见书》,督促公安分局尽快撤案。 二零一五年八月下旬,法轮功学员李兰凤、陈宝宗的“取保候审”结束,九月,开始了向办案单位大武口公安分局和委托亲友向连云港市公安局索要“取保候审保证金”。期间,经历了连云港市公安局新浦分局撤并到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 二零一六年九月,李兰凤、陈保宗被构陷案终止侦查。终止侦查之前,大武口区公安局先退还了被连云港警方非法扣押的私家车,终止侦查时,退还了被非法扣押的二十多万元现金。 因陈宝宗所交的保证金是公安国保直接向其聘用单位索要,然后再从其工资中扣除;本人没有交纳手续。索要“取保候审保证金”一事一波三折,处处受阻。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上旬,连云港警方全数退还了法轮功学员陈宝宗、李兰凤共九万一千元取保候审保证金。
迫害类型:
私闯民宅;
绑架/劫持;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关押;
迫害亲属;
交保证金;
勒索钱财;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苏、宁夏公安退还法轮功学员约三十万扣押金
宁夏各市县近期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补充
宁夏法轮功学员被构陷案被终止侦查
宁夏公安厅骆健的犯罪事实
宁夏石嘴山市大法弟子李兰凤遭恶警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的相关责任人电话
伏富魁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手机:13995262886
景平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办公室:0952-2034722,0952-2033974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宁夏公安厅
:
骆健
连云港市局国保大队
石嘴山市公安局
:
景平 ,
伏富魁
连云港市防范办(610办)
大武口区公安分局
:
李黎
新浦区六一零
大武口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1年9月4日 1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