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明芬
简介:
钱明芬(Qian,Mingfen),
女 ,
年龄未知 ,
浙江省金华市大法弟子。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金东区公安分局、六一零恶人,趁大法弟子钱明芬在农田干活,潜入钱明芬家非法搜查,并绑架了钱明芬,并被非法抄家,警察向钱明芬家人骗取了两千元。恶党人员再诱逼其妻,还绑架了另二位大法弟子钱小弟和曹宝献。当时家人不知道送往何处了,无法寻找。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后,恶党人员才将逮捕证送到家中,秘密判这三位大法弟子四年刑。 浙江省金华市大法弟子钱明芬四年六个月的冤狱即将满(2016-10-)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金华市金东区公安分局传唤陈艳花,并于八月七日取保候审;七月二十九日又传唤钱明芬,并于八月六日取保候审。 随后,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以婺检刑诉〔2025〕Z9号起诉书,指控四名学员“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将案件移送婺城区法院。法院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受理,检察员邬雪红继续出庭支持公诉。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日,婺城区法院作出枉判: · 钱明芬:五年徒刑、罚金四万元 · 陈艳花:四年徒刑、罚金三万元 · 钱恩棣:二年三个月徒刑、罚金一万五千元 · 吴嫦娥:一年三个月徒刑、缓刑一年十个月、罚金八千元 审判长黄俊伟,陪审员郑刚、罗晓庆,代书记员褚海燕。判决书编号为(2025)浙0702刑初1249号。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抄家;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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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大法弟子钱明芬四年六个月的冤狱即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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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金东区公安分局
金华市防范办(金华市610)
婺城区法院
婺城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6年6月20日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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