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高玉琴


律师去牡市纪委举报中心及公安局要求会见权


高玉琴


高玉琴被抓走五天后才给家里送来拘留证


酷刑演示:老虎凳

简介:
高玉琴
(Gao,Yuqin), 女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穆棱市河西乡二站村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二年高玉琴正在地里干活,村长举报(他当时在大街上说他得500元钱),派出所三个警察把高玉琴打倒在地,硬拉到车上,把高玉琴的脸打青一块儿,腿青一块儿。当时高玉琴不知道打青了,警察说:“你看,我的手都出血了。” 高玉琴一看他手,好几个地方破皮了。路上,恶警又在一个村子抓了一个同修,一路上,他们喊着法轮大法好。
恶警把他们送去了看守所,给高玉琴照相,相机坏了。国保大队提审高玉琴照相,高玉琴不配合,他打她,大皮鞋脚印,印在高玉琴大腿上。他的相机也坏了,他们说四个相机都坏了。还有一个警察,让摁黑手印,高玉琴不按,把牙给打掉一颗。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高玉琴丈夫,儿子和妹妹来看她,高玉琴说妹妹,那光盘上的你不信,你看腿上的青紫皮鞋印儿,妹妹哭了。派出所向高玉琴丈夫要了1000元钱,关了高玉琴76天。

二零零二年五月,河西乡派出所副所长陈志勇开车在农田地里把高玉琴抓走。当时高玉琴不上车,恶警拳打脚踢把高玉琴抓走了,什么手续也没有,穆棱市国保大队恶警孔庆增打掉高玉琴两颗牙,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七日被释放,当时交看守所伙食费三百三十元。交河西派出所一千元押金,至今未退回。

二零零五年高玉琴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四五个警察去家里把高玉琴抓走,非法劳教一年(看守所4个月,劳教所8个月),在劳教所被迫看造假录像到晚上12点,早上4点就把高玉琴叫醒。第二天早上,高玉琴刚一下床就昏死过去了,醒来后,后脑勺摔了鸡蛋大的包,他们架着高玉琴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心脏脱落,肺气肿,回去后,他们还让高玉琴干活,装牙签。等到二零零六年到期放高玉琴的时候,劳教所又多关10天。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日在哈尔滨劳教所共计一年零十天。

二零零七年高玉琴和同修去离家17里路的村庄发真相,因为是晚上,被村里人误以为偷牛的被举报了,第二天送到看守所,又被非法劳教了一年半。高玉琴绝食40天,瘦的皮包骨,走路虚弱,送劳教所不收。派出所警察又把我们送回了看守所,然后又绝食17天,没吃没喝。。在看守所被非法关了90天

二零零七年八月下旬至十一月二十七日共计九十天。高玉琴在八面通看守所受到酷刑,她绝食抗议迫害十七天,一百二十多斤的高玉琴回来时不到七十斤。骨瘦如柴,交给看守所伙食费九百元。

穆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第二派出所、河西乡派出所、下城子镇派出所于二零零七年九、十月份绑架了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穆棱市看守所,遭到恶警残酷迫害,他们一直绝食抵制迫害,现在身体极度虚弱,生命垂危。

高玉琴、张秀兰于九月二十五日在讲法轮功真相中被河西乡派出所所长李某为首的四名警察绑架。

穆棱市河西乡高玉琴于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在家洗衣中被警察绑架,抄家,被抄走计算机、打印机、VCD、照相机、手机、大法书籍、光盘等私人物品。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三日,高玉琴被610和派出所便衣抓到派出所,四个警察把高玉琴举起来,一人拽一条膊腿抻开,摁着头,被扯分尸了,当时高玉琴的各个骨缝都疼,放下来之后高玉琴不会走了。两个警察把高玉琴架到另一个房间,放铁椅子上,头晕,又把高玉琴送到医院检查,检查完后四个警察抓着高玉琴让其按手印,高玉琴不按,其中一个警察回手给她一个大嘴巴子,把她的大牙打掉一颗,他们用棉签蘸高玉琴的血当手印,血不够,又用针扎食指,挤出血来,当手印,送到看守所。

在看守所时,家人给请了律师,律师帮高玉琴写了控告状,从地方到中央,律师告诉我,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中政委〈2013〉27号〕,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穆棱市国保大队孙雅君、崔兴国、李艳春、郑凤国、田立亮等在河西乡派出所对高玉琴上抻刑,当时抻拽至不能走路,田立亮打掉高玉琴一颗大牙,造成高玉琴昏迷。河西乡派出所副所长孙立学负责找“证人”炮制伪证,高玉琴当天晚上被送至牡丹江第二看守所。

高玉琴的儿子和女儿,得知母亲又被绑架、非法关押,他们在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请了王宇律师,并于七月二十四日到达牡丹江。

七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一点二十分,王宇律师去牡丹江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高玉琴,整整一下午,一直没会见上。王宇律师说:“按法律规定,律师持家属委托函、律师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可以直接会见当事人。”可牡丹江第二看守所不让会见,理由是,在当天上午收到穆棱市国保大队的传真文件通知:禁止任何人会见高玉琴。可是此案已进入检察院阶段,穆棱市国保大队已无权干涉。这种执法犯法的行为令人很气愤。

七月二十五日,王宇律师与高玉琴家属一同去穆棱市检察院阅卷,可工作人员说负责此案的赵金玉科长去牡丹江开会了。也有工作人员说他去牡丹江培训去了,也有工作人员说他去哈尔滨了。

当天下午,王宇律师与高玉琴家属一同去了公安局国保,找崔兴国和李彦春质问他们为何违反法律程序,传真白条文件给看守所,禁止律师会见?他们开始说是看守所的明文规定,后来又说是单位写的,后又说是工作需要,问他谁能负此责任,都不敢承认。

八月十日,王宇律师、唐天昊律师一同到牡丹江会见高玉琴,律师向监管科科长王某阐明要求正常会见当事人的意见。王某拿出一个材料说:李明先书记(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主任)说关于某些案件对于北京“维权律师”实行“三不”(即不接待、不受理、不解释),要想会见拿钱来。

随后两位律师前往牡丹江市检察院反映情况。还有两位律师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于是他们一起向检察院反映情况。检察官田某说:检察院一定要求牡丹江市第一、二看守所依法纠正违法情形。

八月十二日早上八点多,唐天昊、王宇、李春富、李敦勇四位律师到达检察院,检察官田某下发给看守所“要求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看守所按照刑诉法、律师法的规定,保障律师的会见权。然而律师们到看守所后,看守所依然不让会见当事人,并声称即使有法律规定,也要听上级--牡市公安局的命令。

当天下午,唐天昊律师去穆棱市法院,其他三位律师到牡市纪委举报中心及牡市公安局反映情况。不料在下午三点多钟,王宇、李春富、李敦勇三位律师竟被牡丹江市公安局警察绑架近七个小时。

八月十三日早八点二十,唐律师去法院找庭长郝桂菊要求阅卷,工作人员继续推脱她还没来上班,已经第四天了,家属一直在法院递交律师手续,郝桂菊一直在躲,电话也不接。

穆棱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赵金玉一直拒见律师,阻止律师阅卷,背地里偷偷把案子递交到法院。法院庭长郝桂菊则以多种形式推诿、搪塞、拒见、刁难律师,阻挠律师阅卷。律师第五次来穆棱法院等待三天,仍不允许阅卷。而当律师返回重庆途中,法院明知律师无法马上返回,突发短信通知律师阅卷。结果在律师无法阅卷、未收到起诉书的情况下,法院通知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对高玉琴非法开庭。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穆棱市法院对高玉琴非法开庭。近四个月来法院多次阻止当事人的两位辩护律师北京律师王宇,重庆律师唐天昊正常合法阅卷,开庭前十日内也没有给律师起诉书和出庭通知书。穆棱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郝桂菊一直拒见律师,拒接律师

这次开庭也没有通知家属,家属不断地打听情况才得知十一月二十一日开庭。在开庭前一天,家属向牡丹江检察院、中级法院反映事实情况,牡丹江检察院、中级法院也说这是违法开庭,让家属提出异议去找穆棱市法院。

穆棱法院庭长郝桂菊说:“不管你律师来法院多少次,我没通知你来阅卷,你就不能阅卷,你得听我的安排。”

找法院监察室主任王京龙,王京龙非但不监督郝桂菊违法行为,不制止违法开庭,还表示支持郝桂菊违法行为,说“要开就开呗。”

按法律规定,律师可以随时来法院阅卷。从七月份以来,律师从数千里地之外不间断的来穆棱法院要求阅卷,每次几天,穆棱法院郝桂菊从不接待律师,从未接律师电话,一直避而不见,致使律师不能正常合法阅卷。还有一次律师来,法院干脆撒谎说卷不在法院,骗走律师。

从检察院接到高玉琴的案件之后,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赵金玉和法院庭长郝桂菊以多种形式阻碍刁难,使律师无法阅卷。在开庭数日前,律师曾接到不确定身份的短信(号码为:13836321519)要开庭,律师回电要确定身份却拒接,致使无法确定身份,不能确定是法院发的短信。开庭前一天,当事人家属询问郝桂菊,为什么没有给律师起诉书?为什么不接律师的电话?郝桂菊恬不知耻地说:“我为什么要接,我发短信通知就可以了。”

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非法开庭,当事人女儿在法庭旁听席上义正词严地说:“律师没有收到起诉书,律师不在,开庭违法!”之后,当事人女儿被法警驱逐出法庭,当时高玉琴也喊到:“我的两位律师怎么不在?怎么给我开庭?”公诉人在宣读陷害高玉琴的黑材料时,高玉琴说这些都是假的。之后心脏病发作人事不省,法院找来法医给灌药抢救,大约过了十多分钟,人才缓过来。公诉人还接着念他们伪造构陷的材料,而此时高玉琴已不能说一句话。

法庭上,公诉人念了五个证人的名字,虽然他们签过字,但他们当时均不知签的是什么。而在五个证人当中有高玉琴的丈夫孙国阳,当孙国阳在庭上听到念到他的名字,诬陷自己的妻子,愣住了,责问法庭上的人员说:“我什么时候证明过?”法庭上的人都不吱声了。庭后家属问其他的证人,有的根本不知情,说下次如果开庭,可以出庭澄清。有的害怕说不做证不签名,怕被抓,没办法。

穆棱市法院庭长郝桂菊无视法律,不见律师,不允许律师阅卷,不给律师起诉书,百般刁难律师后,在律师无法到场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后得知高玉琴被非法判刑四年,是不公开宣判,高玉琴已上诉至牡丹江市中级法院,牡丹江中级法院主审法官是高玉喜,牡丹江市检察院公诉科负责人是魏春琪。二审将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开庭,牡丹江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高玉琴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继迫害。因在监舍炼功,被狱警酷刑折磨。被非法关押在十一监区的十八名法轮功学员因此向狱方提出请求:希望狱方尊重人权、尊重信仰自由,遵守宪法和法律,停止折磨高玉琴,遭狱方拒绝,十八人于十月十二日开始以绝食绝水的方式向狱方表达诉求,希望能唤醒狱警良知,停止对高玉琴用刑。

二零一五年四月,高玉琴被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高玉琴不配合她们签字,监狱警察带着进了大门,20多个犯人站立在那,上来四个犯人把高玉琴抬上了四楼,拖鞋也弄坏了,把高玉琴送到十一监区,包组警察肖丽娟,组长李伟波,高玉琴身体很虚弱,不让高玉琴上床,只能坐小凳上靠着,就开始放污蔑大法的录像光盘给高玉琴看,从早上5点一直到第二天半夜2点才让高玉琴睡觉。强制坐小板凳,把手放在膝盖上,腰挺直。

第二天,来了四个犯人,叫高玉琴写四书,高玉琴说她病都好了,做好人,往哪里转化她,让她骂人啊,她不写。他们就把高玉琴棉裤扒下来,只穿了一身单衣服,五六个犯人,其中一个人说,把她弄到窗台下面没有监控器的地方打。高玉琴晕过去了,她们裤头上写上师父的名字,好几个人抓着高玉琴强制她穿,她要脱下来就打她,等到半夜2点让她上床了,高玉琴脱下来放在床头铺上面,警察翻号看见了,拿到办公室,她们说警察大队长让高玉琴继续穿。后来高玉琴就把字刻下去了,把裤头扔了。

高玉琴被强制坐板凳半个月,屁股坐出血了,肿了,又把高玉琴送小号关押了半个月,高玉琴虚弱的不行了,回来后又换了一个组。以王晓丽为首的十一监区每个犯人都是帮教,都帮着看着大法弟子,大法弟子之间不准说话,被另一个犯人举报了就得扣分。犯人还给王晓丽送礼,有一年犯人给王晓丽送奶,被罩,20个组长还有别的犯人送的。王晓丽告诉犯人原竟芳,你要是把她转化了我给你加20分。我因为炼功,王晓丽指使犯人用专用皮带绑了高玉琴四天两宿,没吃没喝,到第五天的时候,王晓丽让犯人给高玉琴黑米干饭泡凉水灌,高玉琴不配合,犯人打她的头,当时鼻子就出血了,高玉琴一个耳朵就听不见了。后来高玉琴家人找检察院控告,狱警才带着高玉琴去医院检查,耳科医生说,治不好了,条件再好也治不好了,除非佩戴耳机。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高玉琴在女子监狱委托其女儿为其代理申诉。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牡丹江市中级法院立案庭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证人证言系伪造、酷刑取证等原因,将此案进入申诉立案程序,并定于十一月九日将召开本案的听证会,届时刘书庆律师和熊冬梅律师将出席听证会为高玉琴维权。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两名律师到监狱会见高玉琴,但女子监狱“六一零”头目杨丽滨表面上说不为难律师,实际阻挠律师会见高玉琴,没有法律依据的将律师手续送到黑龙江省“六一零”请示汇报,“六一零”给律师所在地司法局打电话给律师施压。

直到十一月八日,律师都没能见到高玉琴。听证会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上午十点在牡丹江市中级法院第十六号法庭召开。负责高玉琴案件的法官是中级法院的王维平法官。

穆棱市法院、检察院一向回避不见法轮功学员当事人律师,几度枉法冤判高玉琴、彭建普等多位法轮功学员。

高玉琴因一年前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十一监区遭受关小号殴打等迫害,现在高玉琴全身浮肿,经医院检查,高玉琴右耳失聪、肺瘀血、心脏不正常、高血压、妇科炎症等。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监狱方让高玉琴写保外就医申请,但至今没有明确消息。

黑龙江省穆棱市河西乡派出所警察在邪党十九大之前到法轮功学员高玉琴(现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家中拍照,问高玉琴丈夫和女儿是否炼法轮功。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村长张玉冒在警察指示下打电话给高玉琴丈夫又问其女儿工作、住处等详细情况,被高玉琴丈夫严厉呵斥。

穆棱市河西乡高玉琴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结束四年冤狱从黑龙江省女监出狱回家。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曰晚上七点五分多,黑龙江省穆棱市八面通河西乡派出所警察于明旭与另一个穿制服的人,由自兴村治保主任刘光才带着,去河西乡自兴村(二站村)法轮功学员高玉琴家里。于明旭带着执法记录仪,问高玉琴是否还修炼法轮功,高玉琴说,我学大法做好人,一身的病都好了。高玉琴给警察讲真相,让他们有个好的未来。警察说要看看书,强行拿走5本大法书,说把书明天给送回。第二天,并没有把书送回。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非法劳教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抄家毒打/殴打抻刑非法审讯非法判刑迫害亲属骚扰坐小板凳关小号剥夺睡眠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穆棱市河西乡大法弟子高玉琴家被警察骚扰
黑龙江穆棱市农妇高玉琴遭受的迫害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信息
2017年下半年牡丹江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56152.html#171031221422
黑龙江省穆棱市河西乡派出所警察骚扰高玉琴家人
2016年牡丹江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上)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高玉琴在省女子监狱遭迫害严重
黑龙江穆棱市李永胜被关押在市看守所近9个月 其律师一再被法院拒绝
牡丹江中院就高玉琴申诉案开听证会
监狱“610”阻挠-律师无法会见高玉琴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折磨曹迎春等学员补充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折磨高玉琴-18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
在家洗衣遭绑架-高玉琴被判刑四年
遭抻刑、被打掉牙齿-高玉琴被非法判刑
黑龙江穆棱市法院践踏法律-陷害高玉琴
黑龙江穆棱市高玉琴面临非法庭审
黑龙江农妇被警察绑架、殴打、构陷
牡丹江市公检法阻挠律师介入
农妇在家洗衣被警察劫持 律师约见受阻
善良妻子被抓-丈夫鸣冤呼救
牡丹江恶警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要求会见当事人 三维权律师被牡丹江警察劫持
师在牡丹江市公安局门前被绑架
营救黑龙江省穆棱市高玉琴等五名大法弟子

相关单位及个人:
黑龙江省穆棱市河西乡派出所: 地址:黑龙江省穆棱市河西乡派出所 邮编:157599 所长刘大朋座机:0453-3021729 河西乡派出所所长室 0453-3121211 执导员孙立学电话:13091813888 自兴村治保主任刘光财电话:15246375100 穆棱市河西乡派出所:0453-3021729 河西乡书记:0453-3021721 3025516 副书记:0453-3021767 乡长:0453- 3021910 穆棱市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赵祥军 手机15245351989 办电:04533188839 穆棱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徐立友 0453-3123919 13514510056 穆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孙雅君(女)手机13945376898 固话0453-3186376 穆棱市国保大队教导员:李艳春 手机13945320989 固话0453-3186375 田立亮,副大队长, 13845317767 固话0453-3186374 穆棱市国保大队警察:崔兴国 手机:13766639696 固话0453-3186375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监狱长:孙久杰 办0451-86639099 副监狱长:史耕辉  0451-86639066,45186639077 副狱长 邵建民【追查】:13503685048,45186618177 副狱长 于晓平【追查】:45186636266 ,◎ 13694652999 副狱长 杨明昕【追查】:45187085377 ,◎ 13946151888 副狱长 包 锐【追查】:13303600660 十一监区:45186639041 大队长:王晓丽 15945663455、副队长 戈雪红打手周丽丽,高红军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政委 康民【追查】:13351980337,45186639077 主任 曲宏【追查】:45186629766 狱政科:45186639022 科长 郑杰【追查】:45186639021 教育科(610):45186639023,45186639024 主任 肖林【追查】:13845193360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邮编︰150069 穆棱市法院 庭长:郝桂菊13836321519,宅0453-3122309,办0453-3138161 穆棱市检察院 公诉科科长:赵金玉13945399032,办0453-3122682 穆棱市公安局 副局长:周伟13069788866,办0453-3186342(主管迫害) 国保大队长:孙雅君(女)13945376898,办0453-3186330 国保大队教导员:李艳春13945320989,办0453-3186331 警察:崔兴国13089851237,办0453-3186331 警察:田立亮13845317767,办0453-3186399 牡丹江市中级法院: 地址:西三条路339号,邮编157000,区号0453 法官:高玉喜 电话0453-8902609 牡丹江市检察院 地址:江南新区阜宁街9号 区号:0453 邮编:157020 公诉人:魏春琪 固话 0453- 6271513 手机13704532547 穆棱市河西乡派出所 地址:黑龙江省穆棱市河西乡派出所 邮编:157500 所长室 0453-3121211 办公室0453-3021729 孙立学 副所长 15504533096 警号04426 刘志国 社区民警 15504533095 警号04403 穆棱市公安局 地址: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239号 邮编:157500 孙雅君 国保大队 大队长 13945376898 固话0453-3186376 李艳春 国保大队 教导员 13945320989 固话0453-3186375 田立亮 国保大队 13845317767 固话0453-3186374 崔兴国 国保大队 13766639696(新号) 固话0453-3186375

责任单位及恶人:
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所长:张爱国<br>电话:0453-6483002
牡丹江市公安局韩 建--办6924236宅6282015<br>李福成--办6930185宅6259618<br>李东泉--办6282216宅6939163<br>孙庆丰--办6923158<br>牡丹江市公安局:<br>0453--6924236、6930185/6282216、6923158、6927339、6918155、6282413、6282360<br>局长赵金成:13314636111<br>杨饶林 6282316 、13904530778<br>张成彬 6282416 、13504533068<br>李东泉 6282318、 13766669088<br>李怀岩 6282312 、13904838383<br>江滨  6282409 、1383637999<br>谢斌英 6282322、 13945360111<br>杨阳  6282216 、13904536126<br>于光  6282221、 13394530333<br>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0453-6282523 ,6282520,<br>队长:李哲<br>成员:彭福明 杨丹蓓 李学君 刘君 乔平<br>牡丹江公安局国保二大队长杨丹培电话: 0453 6282526<br>牡丹江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手机李哲电话:13604831098<br>牡丹江公安局国保恶警彭福明电话:13845344344<br>牡丹江公安局国保办公室电话: 0453 8777444<br>
穆棱市政保科 : 孔庆增
穆棱市公安局穆棱电话区号:0453<br>【穆棱市公安局】<br>联系电话:0453-3122592,传真:0453-3123395<br>总机 3122141,查号台 3122592<br>局长:符双仁3123174办;孙旭滨<br>政委:邴文华3122412办<br>副局长;曹怡锋13904832838、宅3131968、办3123017<br>副局长:金克宏;彭公利;王乐刚;范长胜;周伟<br>【穆棱市国保大队】<br>地址: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235号,邮编:157500<br>队长:臧殿旭:13208437077<br>副队长:田立亮:3186374、13845317767(经常动手打人,已被“追查国际”追查)<br>教导员:李艳春:3186375、13945320989,说话向来蛮横,经常动手打人(多年来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br>国保警察: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的相关人员:崔兴国、李艳春、田立亮、孙雅君。数年来,此四人长期绑架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酷刑折磨,多次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直到目前还在继续参与迫害大法弟子。<br>崔兴国:3186375、13766639696,经常动手打法轮功学员(每次迫害法轮功学员都有他) 。<br>孙雅君(女):3186376、13945376898,国保大队大队长,多年来持续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很多非法抓捕都是她指使的。<br>周新生:13054332788、宅3128951、办3124982、3125124,周新生之妻:王艳梅13845332290、宅0453-3128951<br>市委书记办公室 3123837<br>市610头子:范伟民:13359691169、宅3124155、办0453-3134469 : 孙雅君郑凤国周新生李彦春田立亮崔兴国
穆棱市610办公室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7号。 <br>邮编:150069<br>哈尔滨女子监狱总机:0451-86684001 ,0451-86684002 ,0451-86684003<br>监狱医院院长:赵英玲 8053 <br>哈女监监狱长徐龙江 总机转8001<br>哈女监监狱政委 总机转8002<br>政委:褚秀华(女)0451--86684001-3003<br>四大队长:吴艳杰、陶淑萍<br>八监区区长:郑杰0451─86358314<br>区长:彦玉华、杨华、崔艳<br>九监区区长:张秀丽0451─86359539 <br>八监区区长:何松梅、张春华<br>吕某某:集训队队长 <br>大队长:康袢×、夏某<br>哈尔滨女子监狱十一监区<br>大队长:王晓丽<br>犯人打手: 何冬梅(道长,大庆人)、曲红梅(27岁、大庆人)、范秀梅、高洪君、周丽丽、李诚、武静、关晓霞<br>哈尔滨女子监狱九监区<br>大队长:桃淑萍,<br>队长:王珊珊、马智桧、董丽华<br>教员:王娇。<br>黑龙江省女子监狱610科长杨丽斌<br>警官:于敏,裴相,牛琳,范婷婷,侯警官,姜卓芳,穆子男,孙丽维,李晶,李松敏,肖淑芬,王亚男,徐淑艳,李福<br>恶人榜:白荣环、芦淑华、黄丽艳。<p>狱侦科科长:肖林: 13845193360(手机)<br>地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9号 邮编:150069<br>(在哈尔滨市火车站乘343路车到新建下车)<br>打总机0451─86684001、86668488后说人名或职务即可找到。) <p>周五为监狱长接待日 下午 13.00-15.00 电话:0451-86684002-3009,  0451-86694053<p>哈女监副监狱长丛新、渚淑华、刘志强(主管保外就医)<br>哈女监监狱狱政科科长杨丽斌 总机转8142<br>哈女监监狱教改科科长肖 林 总机转8130<p>派驻哈尔滨女子监狱检察室电话:0451-82030982
哈尔滨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现任监狱长:方根宝、包锐,电话0451-86639099,86636066<br>政委 褚淑华 电话0451-86639077<br>副监狱长 陈飞 电话0451-86629677<br>十监区院长: 赵慧华<br>十监区监区长: 赵晓帆<br>十监区大队长: 吴红<p>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9号 邮编:150069<br>(在哈尔滨市火车站乘343路车到新建下车)<br>哈女监联系电话:0451-86639059, 0451--86639069<br>哈尔滨女子监狱总机:0451-86684001 ,0451-86684002 ,0451-86684003<br>周五为监狱长接待日 下午13:00-15:00  电话:0451-86684002-3009,0451-86694053<br>监狱医院院长:赵英玲 8053<br>哈女监监狱长徐龙江 总机转8001<br>哈女监监狱政委 总机转8002<br>政委:褚秀华(女)0451--86684001-3003<br>四大队长:吴艳杰、陶淑萍<br>八监区区长:郑杰0451─86358314<br>区长:彦玉华、杨华、崔艳<br>九监区区长:张秀丽0451─86359539<br>九监区恶人榜:<br>刘志强(队长)、贾文君、燕玉华<br>八监区区长:何松梅、张春华<br>吕某某:集训队队长<br>大队长:康袢×、夏某<br>狱政科科长:杨丽斌<br>狱侦科科长:肖林: 13845193360(手机)<br>哈女监副监狱长丛新、渚淑华、刘志强(主管保外就医)<br>哈女监监狱狱政科科长杨丽斌 总机转8142<br>哈女监监狱教改科科长肖 林 总机转8130<br>派驻哈尔滨女子监狱检察室电话:0451-82030982<br>哈尔滨滨江检察院举报电话: 0451-86663178<br>哈尔滨市滨江地区检察院电话:0451-82359148<br>哈尔滨市滨江地区检察院驻女子监狱电话:0451-86663178 : 肖丽娟王晓丽杨丽斌
穆棱市法院地址:黑龙江省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23号<br>邮编:157500<br>刑事审判庭庭长:郝桂菊13836321519,宅电0453-3122309,办电0453-3138161<br>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连润18745370899,办电0453-3138162<br>书记员:杨林13946319444,办电0453-3138162<br> : 王京龙郝桂菊
穆棱市第二派出所 : 孙德龙
牡丹江市政法委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王育伟13339537666宅0453-6996666.0453-6680477,6171978(办),6282555(办)。 : 李明先
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339号 邮编:157000<br>院长张敏<br>副院长高金鹏18903630008、0453-8902777<br>副院长刘伟<br>邪党书记姜英波<br>副院长孙为群副院长13303636811、0453-8902618<br>政治处主任王昭义13836359991、0453-8900333<br>纪检组组长杜平6377120<br>总值班室:0453-8902715<br>信访办田赫13555004588、0453-8902716<br>执行局副局长付杰<br>执行局综合科副科长郝强13945368111、0453-8902613<br>执行局局长兼庭长王凤祥13604639894、0453-8902638<br>执行一庭副庭长张微13359887771、0453-8902636<br>执行二庭庭长张亚亮13845397288、0453-8902632<br>执行二庭副庭长黄晓丽13836363030、0453-8902633<br>审管办副主任赵英宝13359566629、0453-8902635<br>刑一庭:0453-6377061、6377062、6377063、6377064、6377065、6377066、6377067<br>刑一庭审判员高玉喜18545300137、0453-8902609(高玉琴二审法官)<br>刑二庭:0453-6377068、6377069、6377070、6377071、6377072 : 高玉喜
穆棱市检察院地址:黑龙江省穆棱市八面通镇土环街21号<br>邮编:157500<br>赵金玉,穆棱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近年来被枉判的大法弟子是他提起公诉的。<br>手机:13945399032 固话0453-3122682<p>千玉环,穆棱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br>手机:13634637988,固话:0453-3134902<br> : 赵金玉
牡丹江检察院地址:江南新区阜宁街9号<br>区号:0453 邮编:157020<br>金银墙6271001(办)13514550151(手机)<br>郭书亮 13945348000(手机)<br>张坤明6271005(办)13903632928(手机)<br>张剑秋6271108(办)18604538313(手机)<br>刘春彦6271003(办)15846757777(手机)<br>董景祥6271201(办)13304830999(手机)<br>赵晓军6271006(办)13089888977(手机)<br>李炳学6271007(办)15945300077(手机)<br>赵卓彧(或)6271008(办)13555001234(手机)<br>办公室 刘 君6271502(办)15945369666(手机)<br>值班室6271591<br>侦察监督科 石刚 13314536695(手机)<br> : 魏春琪
八面通镇看守所
河西派出所 : 陈志勇刘志国
穆棱市河西乡派出所地址:黑龙江省穆棱市河西乡派出所<br>邮编:157500 : 孙立学
穆棱市河西乡 : 张玉冒

更新日期: 2022年7月16日 23:05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