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柱
简介:
张鹏柱(Zhang,Pengzhu),
男 ,
33岁 ,
辽宁省本溪市法轮功学员,本溪市钢铁集团公司(本钢)汽运二队职工。二零零二年二月,大法弟子张鹏柱所在单位本钢汽运二队队长廉xx、书记及长山社区、本钢保卫处、光明派出所、千金派出所五家单位同时出动,由市610指挥,共十余人将张包围在家中,意图将张非法抓捕。 恶人想利用撬门压锁的流氓手段把门打开,由于张全力顶住房门未能得逞,双方僵持长达几个小时。最后,张为避免被恶警绑架后酷刑虐杀的危险,在被逼无奈下从楼上跳下逃生。恶警冲入其家中一无所获,将其家中一些生活用品非法抄走。抢走的家中物品有:录像带一套、索尼空白录音带两盘、结婚录像带一盘、全家人合影照片数张、手绢一打。由于非法抓捕,张被迫离开工作岗位,流离失所。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九日晚12点20分左右,本溪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北台分局、东风镇派出所来张丽萍家抓人,大约有20多名警察,四辆车左右,把张丽萍家围了起来,跳墙而入,破门而进。有十多名大法学员被抓被打,张丽萍及李庆环、赵玉良三人整个脸部被破布蒙住、被打。当时被绑架的大法学员有张丽萍、李庆环(已被迫害死)、赵玉良、任彩霞、任彩云、张秀娟、吴丽娟、张彭柱。 张鹏柱于二零零四年九月十八日午夜被警察入室绑架,后被非法判刑9年,在盘锦监狱遭受惨无人道的折磨。 恶警把张丽萍、李玉环、赵玉良、任彩霞、任彩云、吴丽娟、张秀娟、张彭柱绑架到东风派出所已是深夜一点多钟。 二零零五年五月,王建军把刚刚关入五监区(现在的二监区)一中队迫害的本溪法轮功学员张鹏柱,以莫须有的借口,蓄意对张鹏柱实施了六个月的“定位”迫害:用一张单人床,把人呈“大”字形铐在床上,用四副手铐分别把手和脚铐在两边。解除定位迫害后,开始加戴戒具,每天二十四小时戴着手铐和脚镣。参与的恶警是管教大队长:王建军,管教科长:韩雪松。 二零零六年四月,因包夹犯人参与迫害,张鹏柱割腕(注:修炼者不可自残)抗议,再次遭到六个月的定位迫害;解除定位迫害后,继续加戴戒具。这次参与迫害的责任恶警管教大队长:王建军,管教科长:王辉。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恶警以不服从管理为借口,把张鹏柱强行带到大队教育室,用镐把和电棍把张鹏柱折磨了两个多小时;事后又将张鹏柱进行迫害三个多月,到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才解除定位和加戴戒具的迫害。这次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恶警大队长:王建军,管教科长王辉,刘继春,赵红玉等。 辽宁本溪市五名法轮功学员杨丽威、邓玉林、张鹏柱、胡林、张莉敏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被绑架、非法关押至今已有半个月时间,警方仍没给家属出具拘留通知书。 杨丽威、邓玉林、张鹏柱、胡林、张莉敏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去桓仁县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向当地民众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本溪市国保大队、桓仁县国保大队大队长王成刚和普乐堡派出所共计20余个警察绑架、非法审讯一天一夜。五月二十四日,非法抄家,不法警察从杨丽威家强行搜走许多本应该受法律保护的私人物品,且没有给家属搜走物品清单。 张鹏柱被非法关押于桓仁县拘留所。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逮捕,在被构陷至检察院不到十天,即于八月十三日,桓仁县检察院公诉科孙金甲向桓仁县法院非法起诉。法院刑庭陈晓云为责任法官。 参与作伪证人员,陷害法轮功学员: 1.王永兰,女,54岁 电话:15941490707 现住址:桓仁县桓仁镇东坡新居1单元 户籍地址:桓仁县二棚甸子镇道川村西尖头30号 2.王宇泽,1973年7月9日出生 电话:13842422779 现住址:桓仁镇浑江大街135-3栋5号 开“鸣东超市”的人 3.潘菊(说的比较多),女,67岁,1952年11月14日出生 15174116566 现住址:桓仁镇鹂鸣小区2号楼 4.黄玉海,男,60岁,1959年5月11日出生 电话:13050264548 现住址:桓仁镇东坡新居 桓仁镇南关路61栋1-4 5.杨志华,女,1963年6月18日出生,57岁 电话:15841402567 现住址:桓仁镇东坡新居5单元 桓仁镇浑江大街147栋5-7 6.曹喜静,女,62岁 电话:13030737587 鹂鸣山庄2号楼1单元402 现住址:桓仁镇南关路59-1栋4-11 7.陈强(一直看着两个学员发真相,说的最仔细),男,32岁 电话:18340422777 现住址:鹂鸣山庄 户籍:桓仁县华来镇木盂子村南山街189-1 8.杨述利,男,57岁,1962年8月9日出生 现住址:桓仁镇中心贸易市场 户籍:桓仁县八里甸子镇八里甸子村龙江街235号 9.姜岩,男,35岁,1984年1月11日出生 电话:18704148898 现住址:桓仁镇中心贸易市场 在镇隆兴浴池上班 户籍:桓仁县二棚甸子镇和平里道路2号183-1 二零二零年五月得知,看守所以疫情为由,已四个月不让律师接见法轮功学员邓玉林、张鹏柱、张莉敏。 本溪市法轮功学员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被绑架、非法关押一年多,面临非法开庭。日前,律师接到桓仁县法院通知,准备于八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在桓仁县法院开庭。 二零二零年七月中旬,张莉敏、邓玉林的律师及家属,依据最高法院关于疫情期间线上诉讼规定的“不得强制线上诉讼”的通知,向桓仁县法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包谏国、刑庭庭长王思杰,通过EMS方式,递交了《不同意在线视频审理的意见书》。 桓仁县法院是违背最高法院通知规定,强行于八月十八日线上非法开庭,而且在开庭前,看守所人员一直以疫情期间为借口,不允许律师接见当事人法轮功学员。至此,律师已有七个月没见到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八月十七日下午,律师及家属亲自来到桓仁县法院,递交了律师不到庭的意见书,对法院这种违法行为,表示强烈抗议,同时要求,依据最高法院通知,终止非法庭审,立即释放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但是,桓仁县法院法官陈晓云通过电话表示,不到庭,就视为自动放弃辩护。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律师和家属来到法院,却只准律师进法庭,不允许家属旁听。非法庭审现场,只有桓仁县国保大队的几个人和检察院的公诉人及法院的法官。 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三位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通过视频参与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杨丽威,因被迫害的身体出现多处器官衰竭,而被取保在家,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上午,已在家里被非法开庭。 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已经一年多,家属已经一年多没和他们见面了,非常想见他们一面。但这种合理合法的要求,却被桓仁县法院剥夺,法院人员宣称疫情期间,不准旁听。然而,这只针对被构陷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同时开庭的其它案件,却没有这个限制,可以旁听。 三名律师进庭后,也被分开,一个律师一个小屋,每个律师面前一个小屏幕,与看守所连线。所展示的所谓视频证据及监控,根本无法看清,并且从头到尾,也没提到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干了什么,到底哪儿违法了。所谓的证人也无一到场,同时,所谓的证人,都没亲眼见到过三位法轮功学员。 本溪市四位法轮功学员邓玉林、张鹏柱、张莉敏、杨丽威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被非法判刑:邓玉林和杨丽威四年,各勒索罚金二万元,张莉敏三年半,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张鹏柱三年两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 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被冤判后,上诉至本溪市中级法院。中法主要负责法官,是刑二庭副庭长 熊铁宁。 桓仁县法院一审违法剥夺亲属辩护权、禁止家属旁听,在家属对审判长王思杰、法官陈晓云、公诉人孙金甲提起刑事控告后、形成利害关系,相关被控告人依法应该回避却不回避、枉法裁判、制造冤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在违反回避制度、违反公开审判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况下,应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在面对一审明显违法的情况,二审法官熊铁宁不仅不终止冤案,而且再一次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剥夺亲属辩护权、不允许亲属做辩护、意图继续枉法制造冤案! 辽宁本溪市法轮功学员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杨丽威,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被绑架构陷,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被非法冤判后,上诉至本溪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在律师没有递交辩护意见的情况下,绕过律师、不通知律师,直接对法轮功学员,非法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法律成了一纸空文,律师成了摆设!律师的辩护权也被剥夺! 在律师二审律师阅卷时,本溪市中级法院副庭长熊铁宁对律师说,现在案子太多了,不管你交不交辩护意见,都不影响我们下裁定。 桓仁县法院一审违法剥夺亲属辩护权、禁止家属旁听,在家属对审判长王思杰、法官陈晓云、公诉人孙金甲提起刑事控告后形成利害关系,相关被控告人依法应该回避却不回避,枉法裁判、制造冤案! 在面对一审明显违法的情况,二审法官熊铁宁不仅不终止冤案,而且再一次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剥夺亲属辩护权、不允许亲属做辩护。家属因此对二审法官熊铁宁也提起刑事控告,形成利害关系。但是,熊铁宁应该回避却不回避,无视法律、继续枉法制造冤假错案! 一年多来,家属不断的向最高检、最高法及省市县各级检察院、法院、政法委、司法局等部门递交控告书,对本溪市中法及桓仁县公检法违法办案的人员提起刑事控告,要求公检法人员能真正依法办案、无罪放人。 辽宁省检察院审查后,将材料转给本溪市检察院处理。近日,本溪市检察院给家属回复,称法轮功问题是政治问题,你们赶紧息诉服判,不要再写信了,写了我们也不会处理。当家属说得讲法律吧,检察院却称就这么回复你了,不要再写信了。 法轮功学员家属对本溪市司法局提起的行政起诉,二零二一年一月四日本溪市明山区法院立案。一月六日,辽宁省司法厅对于家属递交的行政复议予以受理。 现在,辽宁省司法厅对于行政复议审理终结,称“司法考试成绩属于工作秘密,未经司法部批准,不得公开,属于不予公开事项。司法资质和司法绩效考试成绩信息,不能确定属于行政机关的信息,还是司法机关的相关信息,内容不明确。”本溪市司法局以“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公开”的回复,其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现撤销本溪市司法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复,责令本溪市司法局在法定时限内对于《政府信息公开》重新作出答复。 本溪市检察院对于法轮功学员家属提出的控告,第六监察部(原控申科)的时江楠回复称:“法轮功是政治问题,赶紧息诉服判。” 张鹏柱,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3年2个月,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平安回家。
迫害类型:
绑架未遂;
私闯民宅;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绑架/劫持;
非法批捕;
非法关押;
非法起诉;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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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八月得知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91411.html#19813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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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辽宁省本溪市中级法院
电话:024-43669977
院长:王海霞
副院长:杨卫红、谷霞、吕文斌、于文芝
刑二庭庭长:陈长生
副庭长熊铁宁:024-43669166
纪检监察室马也:024-43669215
纪检监察:024-43669955
辽宁省本溪市检察院
电话:024-42229016
新任检察长:李冠山
第六监察部(原控申科)
科长杜恩东:024-42229020
时江楠:024-42229036
第一监察部(原公诉科)
科长刘玉:024-42229031
桓仁国保大队长王成刚:18340401117、13841474555
普乐堡派出所所长丛志江:13704240261
桓仁普乐堡派出所指导员刘志伟:024-48212370
桓仁普乐堡派出所警察王皓:13130136048
一审责任法官
刑庭庭长王思杰:024-48871870;18641468567
副庭长陈晓云:024-488718318;18641468568
公诉人
桓仁检察院公诉科孙金甲:024-48860305;13842481825
批捕科责任人
批捕科(侦查监督科)王宏军:024-48105103
桓仁县法院
电话:024-48871809
院长:王其林
主管刑事副院长包谏国:024-48871805;18641468678
庭长王思杰:024-48871870;18641468567
陈晓云:024-488718318;18641468568
朱福忱:024-48871849;18641468522
(上述三人基本参与对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刘倩 024-48871831;18641468631
桓仁县检察院
电话:024-48832011
检察长郝慧利:13941423699
副检察长徐民泰(负责公诉科和控告申诉科):024-48822379;13500446989
公诉科
科长宋继峰:024-48832302;15174016155
孙金甲:024-48860305;13842481825
控申科
科长于丽艳:024-48862107;13942491020
徐巍:024-48862107;15204085552
本溪市看守所
电话(女看):024-45998227
所长:韩殿凤、董赢、崔运涛
桓仁县看守所
电话:024-48911700
大队长:孟繁华
教导员:薛立国
副大队长:樊英才、王洪新、姜元立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平山区光明派出所
:
朱凤兴
长山社区
:
孙金荣
盘锦监狱
:
王建军,
于晓东,
韩雪松,
窦春,
王辉
桓仁县看守所
桓仁县普乐堡派出所
桓仁县检察院
本溪市中级法院
本溪市检察院
桓仁县法院
:
王思杰
桓仁县国保大队
:
王成刚
桓仁县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2年7月30日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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