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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青


王秀清娘仨走出前进劳教所时的合影


跟踪的警察车辆


王秀青娘仨走出前进劳教所时的合影

简介:
王秀青
(Wang,Xiuqing), 女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伊春市大法弟子。

原做废品收购生意的,丈夫秦月明和两个女儿,全家人修炼大法身心受益。凭着他们为人诚实守信,生意越做越旺。自恶党迫害法轮功以来,家庭遭受迫害,家人流离失所。

二零零零年五月份的一天,大约晚上九点多,片警王喜说找王秀清到派出所谈点事,一会就回来,她当时说:有什么事你就说吧,我的两个孩子都睡了,那么小把她们放在家,我也不放心啊。王喜说:把孩子叫醒,带着孩子一起去,还保证一会就给你们送回来。纠缠了很久,没办法,王秀清只好把在睡梦中的孩子叫醒,一起去了派出所。没想到把她骗去后,审问了一夜,这一夜里她受尽折磨。公安局政保科张兴国对王秀清连打带骂,使劲打她耳光,逼迫她站了一宿。王秀清的两个小孩则被他们扔在另一个屋里。

第二天早上,又强行把王秀清送到了看守所,当时她心里特别惦记孩子,也不知她们被送到了哪里。王秀清被非法拘留了四十九天后,回到家才知道,在这期间,他们把孩子送到她的亲戚家,还在亲戚那里骗走了一千元现金,恐吓说:不拿钱就不放人。当时她的亲戚为了两个年幼的孩子,没办法,只好顺从了他,就这样把钱骗走了。

二零零零年七月,王秀青遭恶警绑架,被非法拘留近二个月,后被勒索现金一千元。公安局指使街道办事处的五、六个人到王秀清家轮流看着她。白天来三个男的,限制她的人身自由,晚上来三个女的,还在她家睡。他们还说别人都抓去办班了,看她的孩子还小,为了照顾他,他们上你家来看着她。这些人在她家一住就是一个月,连吃带喝,还说已经对她很照顾了。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王秀青进京上访,被恶党追捕,流离失所数月,后在廊坊被恶警绑架到金山屯看守所后关押数月,正念闯出。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王秀清又被廊坊警察绑架,把她带到廊坊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七天,廊坊市公安局就给伊春公安局打电话,让他们把她接回去。伊春公安局和派出所来了三四个人把她劫持回老家。在回家的火车上,他们把她铐在睡铺的床栏上,甚至睡觉也不松开。回去后,她又被非法关押两个月,之后她被非法劳教两年。

王秀清被送到省戒毒劳教所的时候,需要检查身体,医生发现她有心脏病,不符合关押要求,拒收。伊春公安局还是不肯放过她,就开始给劳教所里的人说好话,并求他们非法接受关押她。劳教所的人还是拒收,即使这样她们当地的警察还是不肯放过王秀清,给伊春金山屯公安局长崔玉忠打电话,崔不让她们回去,让再去检查。第二天他们把她直送到哈医大检查身体,一看还是不符合劳教的要求,什么手段都用尽了,几番周折没办法,只好把她送回了家。

母亲向王秀清讲述了这几个月里发生的事。自从听说王秀清被当地公安局从廊坊接回来后,母亲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到公安局去要人,几乎每天都去。每次去都没人愿意接待,要不就搪塞,最后王秀清母亲就带着孩子们向公安局局长崔玉忠下跪,苦苦哀求他把她放回家。老人屈尊下跪却没有打动他,他竟然一屑不顾,还说一些很难听的话。

没过多久,王秀清的丈夫也回来了,他在劳教所里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简直让我难以接受。虽然我们一家团聚了,但当地派出所警察王喜经常到他们家去骚扰,还恐吓他们,不让他们随便外出,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有时王喜还领着几个警察经常大半夜就来家里查人,弄的邻居都醒了。过年了还去打扰他们的生活,还说什么关心他们,其实就是非法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

二零零二年四月,丈夫秦明月被金山屯“六一零”非法绑架,遭受多次殴打,致腿骨、肋骨骨折,被非法重判十年,目前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尚于黑龙江莲江口监狱遭受迫害。

在非法抓捕丈夫秦月明过程中,王秀青向警察讲真相,不但不听,反将她一同绑架, 数天后,二零零二年的五月四日,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她就被送往黑龙江戒毒所非法劳教二年。在劳教所里,王秀清受到了非人的折磨,每天逼她放弃信仰,单独隔离,派人做她的“转化”。早上四点多起床,晚上十点多睡觉,有时折磨她天天不让她睡觉,让她蹲在水泥地上不让起来,有时一天一天的蹲着,腿失去了知觉,站不起来了。

王秀青的两个小孩眼看父母遭绑架吓哭了。她的大女儿拽着父亲衣服不放,政保科恶警康凯、齐友对十几岁的小女孩拳脚相加,打倒在地,并狠毒的用脚踢头部,还将女孩绑架到看守所关押近三十天,受到康凯、齐友等人非法审讯、罚站、打骂、上绳捆等酷刑迫害。

由于恶党的迫害,王秀青家的生意几年前就关闭了,两个女儿被迫流离在外。

到了二零零三年七月份,王秀清非法劳教期满,回了家。回家后,才知道两个孩子被接回了山东,由于家里的老人听信了电视上中共邪党造出的谎言,对他们的信仰不理解,两个孩子只得早早辍学,出去打工挣钱生活。当她再次看到两个孩子,大女儿穿的一点不像样子,没孩子样,这期间小女儿还瞒着家人出去做童工,遭的罪是一般的孩子承受不了的。

二零零七年十月四日,王秀青被金山屯六一零”张兴旭和另外一个人绑架,家中的手机、电视机、VCD、mp3等被金山屯六一零”伙同奋斗派出所抢劫一空。他们强迫她在他们伪造的证据上面按手印,她不配合,其中一个大个子狠狠一脚踢到她的膝盖上,她一下子倒在地上,他们就开始打她。失去人性的他们真的太邪恶了。就这样他们又一次把她进了省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夜里十二点,警察们没有通知家人,将王秀青送往黑龙江省戒毒所非法劳教。

二零零九年九月份王秀青回到家,为了躲避当地金山屯“六一零”恶徒的骚扰,王秀青带着两个女儿被迫离开家园去到外地打工维持生活。

前些日子,王秀青因工作需要回伊春市办身份证,被金山屯“六一零”秦汉东等几个警察看见,随后秦汉东亲自去王秀青已经出租的房子抢翻东西,当时租住房子的是一个刘姓的人,因为翻出了几样与法轮功有关的物品,金山屯警察就追到哈尔滨把王秀青绑架。

王秀青和女儿秦蓉倩在哈尔滨一饭店打工,秦蓉倩是早班,王秀青是晚班。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伊春市金山屯七个警察突然闯到饭店,威胁厨师长带他们到宿舍,绑架了王秀青,厨师长说;你们把人绑架走了,你们得留一个电话。当时金山屯政法委宫某留下了其电话。姓宫的电话13664582799,厨师长说:这七个人其中有一个是局长。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六日,王秀清的单位宿舍里来了五、六个人,是金山屯区政法委“六一零”的宫富和秦汉东。他们说我在劳教所没“转化”,又给王秀青绑架到伊春的洗脑班非法关押。洗脑班里的顾松海、周合珍和一个姓梁的,每天给她灌输谎言,让她放弃真善忍。在这期间,她的大女儿一直打电话找她,要人,她工作的饭店领导也打电话,要她回来上班。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才回家。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丈夫秦月明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年仅47岁。秦月明的遗体保留着非常痛苦的表情,嘴唇青紫,翻身时从其嘴和鼻子里流出很多血,身体除了前胸外,颈部、背部、腰部和两腿都呈黑紫色,还有一道道的青紫伤痕。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为了给死去的秦月明讨一个公道同时制止同样的悲剧重演,家人开始了艰难的诉诸法律的过程。这期间,王秀青母女三人先是受到佳木斯监狱、佳木斯合江检察院的欺骗和推诿,后来在佳木斯上告期间又遭遇了连续多日的被跟踪、被秘密录像、被人身威胁等种种见不得人的手段。

王秀清带着两个女儿每天都来佳木斯监狱问她丈夫的死因,开始的时候,监狱监区队长于义枫、教导员申庆新、狱政科长刘小青、崔延平接待她们,但就说正常死亡。她们让他拿出死亡证明,他们也不给,就一句话正常死亡,没有理由,他们相互之间说的话也是自相矛盾。最后他们连接待我们都不接待了,狱政科长刘小青、崔延平直接就说愿上哪告就上哪告吧。半个月的时间,她们几乎每天都去,可是得到的答覆却是这么的不负责任,最后直接耍无赖了,佳木斯监狱不但不想承担责任还想把她们控制起来,期间派人跟踪监控她们,把她的家人都吓住院了,把她两个孩子追的满大街跑,手段邪恶。没办法,她们只好走上了上访之路,控告佳木斯监狱,她们从佳木斯市检察院一直上告到黑龙江省高法,最后在二零一一年九月省高法给她们立案了。

王秀青、二女儿秦海龙层层上访,为秦月明申冤,可是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勾结双城市公安局警察绑架了王秀青和女儿秦海龙并非法劳教一年半,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黑龙江省政法委610办公室的人曾直接进驻到前进劳教所,对她们母女隔离关押、强制洗脑,胁迫她们对秦月明的冤案提出撤诉,被拒绝了。经历了炼狱般的身心摧残,女儿秦海龙常常哭泣着从睡梦中惊醒,一直未来月经,血压偏低。

王秀清在双城公安局非法拘留了半个月后,直接把她非法劳教一年半。那天警察说放她回家,没想到直接开车强行送到了哈尔滨前进劳教所。到前进劳教所后,她又一次遭到了非人的折磨,那里的大队长叫王敏,长得膀大腰圆,一看就像个打手,走路像个男人,她是直接迫害法轮功的,进去的人都要遭到她的折磨。她逼王秀清放弃法轮功,放弃做好人的原则,她不放弃,她就开始打王秀清,拳打脚踢之后就用电棍打她,打的她蒙头转向,鼻子都打出血了,止都止不住,最后打完后就让她蹲在地上,一蹲就是十多个小时,她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与伤害。

家中只剩下大女儿秦荣倩一人,为了让父亲的冤案早日真相大白、身陷冤狱的母亲和妹妹能尽快获得自由,年仅二十三岁的姑娘,两年中苦苦奔波,直到北京最高检、最高法,但均不作为。

二零一一年的最后一天,是秦荣倩和妈妈王秀青的生日。一大早秦荣倩就赶往前进劳教所,本想带给妈妈一份的生日祝福,以此来鼓励身处囹圄逆境中的妈妈和妹妹。不仅没有见到妈妈和妹妹,所长王亚罗竟勾结警察将秦荣倩绑架到哈尔滨市动力区公安分局,在“老虎凳”上被铐了近八个小时,才放秦荣倩回家。从“老虎凳”下来时,才发现经血已浸透了秦荣倩的棉裤、滴落到了棉袜上……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家人聘请到的北京律师到前进劳教所,依法要求与秦海龙见面,但所长王亚罗和副所长叶云极力阻止律师会见。王亚罗竟以律师这样做是在“反党、反政府”等来恐吓律师,根本不提法律,更不按法律办事。他们还强迫律师出示证件,在律师不配合的情况下,他们偷偷的记下了律师的信息。

当律师和家属离开后,他们立即越级直接与北京市司法局相互勾结,构陷北京律师和另一位陪同的北京律师。其后,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再次与北京市司法局串通,还以恶首之一周永康的名义催促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人员打压律师,阻止北京律师介入,给律师造成的压力很大。

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王秀清、秦海龙被劫持到前进劳教所二队二楼相邻的两个房间里,单独关押,省“六一零”找两个人“转化”迫害她们。一月二十一日,她们母女被转到一队。

二零一二年一月,秦荣倩为母亲、妹妹被非法劳教申请行政复议,几次遭到前进劳教所所长王亚罗,副所长叶云的无理恶意对待,恶警们不许王秀青和秦海龙在复议书上签字,不许秦荣倩见妈妈和小妹,前进劳教所所长王亚罗,副所长叶云,管教杨国红甚至将秦荣倩绑架到哈尔滨市公安局。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上午,秦荣倩来到前进劳教所,见到已被非法关押了一百多天的母亲王秀青和妹妹秦海龙。母女三人见面时,一直有劳教所人员在旁边监视,谈话内容受到很多限制。

见面之前,劳教所就要求秦荣倩只能谈自己在外面一切都很好,尤其不能谈秦月明的案子,更不能谈秦月明案在省高法受理的截止日期三月八日快要到了。就针对不能提三月八日这个时间,劳教所就用了十几分钟的时间要求秦荣倩一定不能提,否则就取消见面。

母女三人见面时,母亲王秀青一直很平静,明确表达了自己对丈夫秦月明被迫害致死一案的态度,说明案子也可以等她从劳教所出来之后再继续进行。

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大女儿秦荣倩到省高法见到了主审法官王滨红,王滨红说秦月明案不符合规定,不予赔偿。尽管秦荣倩再三要求出示不予赔偿的决定书,王滨红也只是重复说“我们记录在案,择日回答你”。秦月明家属和律师于四月六日、十八 日、二十六日、二十七日等又多次到省高法进一步敦促相关部门,希望对此案进行审理。但时至今日,他们所得到的仍然是相关人员的回避不见、推脱、搪塞。

孤身一人的秦蓉倩,在面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万般推诿搪塞、威逼恐吓之后,近日走上街头为父亲昭雪,为母亲和小妹申冤。不足半个月,黑龙江有一万五千民众挺身而出,站出来支持为父鸣冤的秦荣倩,在她的《喊冤昭雪书》上签名并按上大红手印。

二零一二年的八月份,劳教所给她们补所谓的劳教证据,因为她们当时是被劫持进来的,不符合任何劳教条件。现在她们想伪造证据,让她们往上面按手印,不顺从的就用电棍电,她的女儿也没躲过这残酷的折磨,两次遭到毒打,拳打脚踢还不够,最后还用电棍电,打的她女儿走路都很吃力,身上多处电紫,身上多处踢黑,脖子也被勒了两道紫印。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八日,秦荣倩到前进劳教所探望妈妈和妹妹,劳教所拒绝让她见到妹妹;但在秦荣倩的强烈要求下终于见到妹妹。秦海龙被酷刑迫害,劳教所毒打和电棍逼迫她放弃信仰。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省610的两个人还有省司法局司法所王所长、省司法局孟局长四人一起去前进劳教所找到王秀青、秦海龙,想给她们放十天假和家人商量解决秦月明的案子,而且在十月份一共去前进劳教所找了她们四次。律师告诉法官王滨红,王滨红说:得去找前进劳教所王亚罗和省610及司法局、司法所的人核实,然后往上汇报……让家属等电话。

十一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秦荣倩和律师又来到省高法找王滨红,但王说目前还没有消息。之后再给王挂电话,都是无人接听。十二月三日,秦荣倩到前进劳教所看望妈妈和妹妹,她们告诉秦荣倩:“我们提出要求,让劳教所放人,但劳教所商量完后说不行。从那以后就不再提放人的事了。”

大女儿秦荣倩不断受到来自中共各方的跟踪、蹲坑和骚扰;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前进劳教所的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和小女儿秦海龙也不断有政府部门的人来找她们,提出各种“丰厚”的条件以求私了。对于黑龙江省六一零等部门的种种举动,秦月明妻女明确表示:我们一路鸣冤,顶着巨大压力,付出了很多代价走到今天,坚守良知、伸冤昭雪的信念和原则决不会改变。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三日,法轮功学员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和小女儿秦海龙在黑龙江哈尔滨前进劳教所被迫害一年半,今天冤狱期满,家人去接,最终平安回家。

现在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和女儿秦海龙一年半的非法劳教结束了,去接她们那一天,一家三口照了像。一年半冤上加冤的劳教挨过来了,王秀清很哀伤,丈夫被迫害死没申冤昭雪,自己又同女儿坐牢,真是雪上加霜,连自己的孩子都保护不了,作为一个母亲那是什么心情,可是在中国就是这样。

恢复自由后,她们仍坚守信念,继续上告。两年来秦月明家属往返省高法百余次,希望高法能处理案件,早日为亲人申冤昭雪。

然而,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既不能公正处理此案,又无理由推掉案件,只得操控法官上演“躲猫猫”。赔偿委员会主任张印峰法官和王滨红法官一直不敢面对家属,或是撒谎出差不在,或是以有其它事务回避;并故意违法规定,对案件不调查,不做司法鉴定,不开庭审理,甚至阻拦家属和律师阅卷。近日,秦月明的女儿给主审法官王滨红打去电话时,王滨红竟然矢口否认自己身份,荒唐至极。

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日上午,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和两个女儿秦荣倩、秦海龙刚进省高院大厅,正在吃苹果的法警还有谈天说笑的法警们,看见她们,气氛一下子就紧张起来。苹果也不吃了,互相交换眼神,副队长开始打电话上报。他们还试探两个孩子,问:有没有回金山屯住?孩子们没有理会。他们紧接着又问:你们那的公安局长叫什么?孩子说不知道。其实他们是想了解母女三人有没有回伊春金山屯住。

在窗口接待秦月明家属的是一位没见过面的女法官,家属向她表示要见主审法官王滨红。女法官说:王滨红出差了。家属说:她出差了,我们找赔偿办主任张印峰。女法官说:“也出差了,刚走,与王滨红一同出的差。下周差不多能回来。”家属说想问一下案子的进展。女法官忙推托说:“我也不了解你们的案子,这个我就不给你们回答了,因为你们的案子都有主审法官来处理。”

王秀青平和地将一家人因按真、善、忍做好人被抓,丈夫秦月明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的事情讲给了接待法官,并让该法官向王滨红转述来意──立案以来,法官没有进行任何实质性的审理工作,如果主审法官仍不按法律办事,家属要追究相关责任。
因为秦月明家属想把这个想法郑重的告诉王滨红本人,当日下午两点多,秦荣倩给王滨红办公室打电话,结果接电话的正是王滨红本人。王滨红一听是秦荣倩,慌忙说:“我不是王法官,你打错了。”秦荣倩说:“就是你啊,怎么会错?”王滨红赶紧把电话挂掉了,再打就不接了。

类似的躲避和拖延已经让秦月明家属经历多次,可让人想不到的是,堂堂高院主审法官竟然心虚到不敢承认自己身份的程度,实在可悲可笑。在上百次的约见过程中,家属几次碰巧遇上王滨红,王见躲不掉,只得表面答应,定下约见时间,过后却言而无信,避而不见。

当然王滨红也曾经有唯一一次主动亮相的时候,那就是代表省高法走个过场,企图以“和解”的方式了结此案。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五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法官王滨红再次以口头方式通知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秦月明的家属,称已将案件转至伊春中级法院了,并且说不给法律文书。秦月明的家属质问法官王滨红:“这个案子是在省高法立的案,你让我们上伊春看什么啊?如果你处理不了,你应该给我们一个裁决,我们往上走才对,怎么还降级了?再说人死在佳木斯监狱,佳木斯驻检检察院及监狱管理局都不管,我们才到省高法,你怎么还把案子往伊春推啊?你这不对啊?”

王滨红说:“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院已将秦月明家属(五人)申请国家赔偿案指定伊春市中级法院办理,将告知你们到伊春市中院应诉,管辖权的转接义务有法律依据的。你们可以回去查一下,民事诉讼法老法第三十九条,和民事诉讼法新法第三十八条”。接着她又补充:“你现在就可以到伊春中级法院去阅卷了,我们已经把你家递交的所有证据和监狱递交的都已经转到中院了。”

秦月明的家属说:“这个案子是在省高法立的案,在你这都不让我们看,你让我们上伊春看什么啊?你这不是把我们给推出去了吗?如果你处理不了,你应该给我们一个裁决,我们往上走才对,怎么还降级了?再说人死在佳木斯监狱,应该由佳木斯驻检检察院或者是监狱管理局管才对,就因为他们不管,我们才到省高法,你怎么还把案子往伊春推啊?你这不对啊?”

关于本案转到伊春中院一事,家属向王滨红要案件转审的法律文书时,王滨红却说:“(法律文书)没有,你们直接去就行了,我们内部转过去的。”

家属说:我们也不懂法条,必须让律师来,再面谈一下,你跟我们律师说明白。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秦月明家属和律师来到省高法,在等待的过程中,家属就看见门口有五、六个便衣,法警还带着一两个便衣进来对着家属指指点点,那些便衣在门口时不时的张望家属。

大约十点多,王滨红才进来接待了家属与律师,她说:“我们是按照法律条文把案子转到伊春中院的。”

律师说:“我们打的是国家赔偿,不是民事诉讼案,国家赔偿案例相关规定根本也套不上啊?”

王滨红说:“我们是有法律依据的,再说你们的户口所在地都在伊春,回伊春解决不更好吗?”

家属说:“你这样说不对啊,五个当事人,三个当事人都是山东的,秦月明的户籍也是山东的,只有两个孩子是伊春的,就算转也得转到山东去啊?别说你这不符合法律了,人的理也说不过去啊?!人死在监狱里,第一插手人应该是驻检检察院,如果他不管上面还有监狱管理局啊!你把案子转到伊春去,平级单位也管不着佳木斯监狱啊!”

律师说:“王法官啊,你看看人家不懂法律的,都能把道理说的这么明白。”王滨红问道:“那你想转到哪去啊?”家属:“我们哪都不转,既然在你这立案就应该在你这处理。”律师也说:“一审就应该在你们这,你们转到伊春中院,这根本也不合法啊。就算转到中院,你也得给我们一个法律文书啊。”

王滨红说:“你们直接去就行,上次我已经口头转达家属到伊春中院。”律师说:“你口头不行啊,两年多了,什么都不给我们,你不给我们法律文书,我们到伊春中院谁知道我们是谁啊?你就应该给我们一个法律文书。”

王滨红见家属和律师一直坚持要求书面的法律文书,她无话可说仓促的就走了。随后十四号窗口的李法官走了,再也没露面。旁边窗口的女法官,还过来帮着说:她们上去开会了。你们走吧。家属和律师等到十一点省高法信访大厅下班才离开。法警队长还过来很客气的说:我们下班了,往出走吧。家属出来后上车看见一个穿红格棉袄的跟了出来,之后就没人了。

当天下午秦月明家属和律师前往省高检就省高院的违法行为递交控告书,负责接待家属的三号接待员看了材料说:“你这个不归我们管,应该到省纪检委,因为你这也没发现法官行贿受贿。法官不作为你们也没证据,也没书面的东西。”律师将案件的情况和三号接待员交涉了二十多分钟,三号接待员就进去不见了。之后四号接待员和律师交涉,声音很大,就像吵架一样,强词夺理,交涉了一会也不见了。律师就拿手机拍照,把窗口照下来了,接着4号接待员就出来了,对律师说:“你们照没照完?”律师说:“你看看,我们就是来递交材料的,也没冤没仇的,你看刚才像干仗一样,好家伙,吓我一跳,好像要出来打我们似的,有什么话咱们可以好好说,你看刚才那个三号接待员虽然没接受我们的材料,但态度还是挺好的。”四号接待员的语气才低下来了,跟律师解释了一下,交涉了十多分钟就进去了,之后律师和家属就离开了。

家属和律师又去了省纪检委,接待室只许两个人进去,律师和家属把情况说了一遍,十二号接待员说:“这个不归他管,归人大管。”律师就向他反映了一下省高检说的话,是他把我们推这来的,十二号接待员就把他们的领导叫了下来,随后江律也进去了,把法律条文说了一遍。他们开始也不接材料,后来在律师的交涉下,他们同意接受材料,并说虽然不归他们管,但会帮着呼吁一下。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移送秦月明被迫害致死一案,律师依据法律向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提起国家刑事赔偿,省高院也是以此原由立案。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劳教敲诈/掠夺/破坏财物迫害亲属勒索钱财监视/跟踪非法关押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搞垮或使大法弟子的经济实体蒙受损失洗脑/送洗脑班威胁/恐吓单独关押逼迫放弃信仰骚扰毒打/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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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伊春邪党市委:
书记杨喜军:13704589878
副书记陈学平:办0458-3879002、13329489999

伊春市“六一零”
主任苏野 13091606618、宅04583646618、办395631
副主任兼洗脑班校长林晓明 办3879397(佳木斯调入本市)

伊春市公安局:
局长李伟东:办0458-3620763、13354583456
“六一零”主任张虎:办0458-3608557、13329381177

伊春劳教所:
所长赵启超 办04583971601、宅04583607548、13804857548
副所长杨春柞办04583971603、宅04583608592、13329380933
刘树廷 办04583600055、宅04583606634、13504570099
王通达 办04583971601、宅04583766996、13704856996
陈志祥 办04583971604、宅04583608505
黄学华 办04583971605、宅04583604451、13359670017

政工委04583971621 管理科04583971620 指挥中心04583971602

金山屯公安分局:
局长车明新 13664589889、办3738537、专线2401688888、13339489889、13664589458、宅3671795

金山屯区委政法委:
电话 3738695
国顺 办3731000、宅3731388
韩秀娟 办04583738695、13352568566

金山屯区“六一零”:
主任姚景双 宅3738877、办3738859、13704583199

现在“六一零”头目秦汉东,手机:13766730827,办公室:0458-3738551

张庆第 宅3732777、办3738506、13945850666
陈府舜 宅3732278、办3738517
孟宪华 宅3733667、办3738512、13846693497
董德林 宅3737888、办3738505、13945892000
于国祥 宅3738818、办3738189、13704581003
“六一零”办公室  0458-3738551

伊春市铁力市:
市委书记冯玉胜(原市610主任,极恶)办2837808、办2387809、宅2383074、13904580015

伊春市友好区邮编153031

伊春市友好区公安分局:
局长邵连营  办04583298501、13704582405
副局长赵建华办04583298581、13945876377、宅04583816377
“六一零”主任翟清风 办3298610、13796510996、宅3296129(其妻在家开保健品店)
“六一零”人员付国志 办04583298610
“六一零”人员孟凡金 13504576686
“六一零”人员刘明辰 13846695825
“六一零”人员薛文岐 13766755090

友好区新街基派出所:
所长于春江 宅04583694633、13846654633、办04583298547
指导员庞永春办04583298547、宅04583291158、13846661158

双子河派出所:
所长陆学军:办04583298543、15904587599 陆妻开服装店13845877307

友好派出所:
所长张忠林 办04583298542 、13114581888、宅04583691888 张妻在友好法院工作:办04583298600 、13089595871

责任单位及恶人:
最高检察院
双城市公安局电话:311-6230<br>刑侦处:311-5024<br>刑侦大队:311-5024<br>国保科:311-7733,( 428专案组):0451-3117733<br>副局长,张国富(原“4.28专案组” 负责人,专管迫害法轮功的机构)。<br>政保科长、双城市“4.28专案组”头目:张士跃<br>双城市“4.28专案组科长:佟会群<br>双城市“4.28专案组人员:刘国臣、刘志安、赵联顺、伊兆发、王胜利<br>局长:刘玉斌 451-53138090、13091899797、451-53155899、13946101056。<br>政委:李伏 451-53155877、451-53161999、13945685888。<br>[国保大队]<br>电话:45153118809<br>副队长:王玉彪13836050988;张林13804621112。
金山屯公安分局伊春市电话区号:0458 <br>金山屯公安分局电话号码<br>书记张玉宝13904589002<br>局长尹志刚13624585000<br>副局长马永刚13704855556<br>六一零主任秦汉东13766730827 : 崔玉中张兴旭张兴国
黑龙江省戒毒所(黑龙江省戒毒中心)哈尔滨市太平区先锋路副239号<br>事件相关责任人:<br>省劳教局0451-82725638(办),局长0451-82724371,<br>戒毒所:总机0451-82412884,办公室0451-82424098,0451-82412172,0451-82424012,<br>管理科:0451-82447047,0451-82415994,<br>苇河林业局:<br>李伟生0451-53403849(610办)<br>张铁力0451-53403633,警察<br>鞠青松0451-53403866派出所所长<br>宋建成警察<br>郭子刚0451-53402489,政法委书记<br>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br>办公室电话:0451-2424046<br>管理科杨科长:0451-2424093<br>所长:刘勇义(男) 副所长:陈桂清<br>教导员:宁丽新 副教导员:牛晓云<br>一中队队长:赵伟 指导员:孙宝莲 副队长:张玉苏 、 刘巍<br>管教:宋之雨(男)、张旭(男)、王丹(大)、王丹(中)、张春景、刘明、张力维<br>二中队队长:李全明 指导员:张丽 副队长:刘祝杰、王丽梅<br>管教:尹娜、王冰、王丹(小)、王颖慧、杜晓波、董管教(男)、邓玥璐、何秋红<br>
黑龙江省司法局地址:黑龙江省<br> : 孟某
奋斗派出所奋斗派出所 0458---3739389<br>干警:张爱民(手机)13846659389<br>孟宪华──(宅)0458--3733667(办)0458--3738512  13846693497<br>董德林──(宅)0458--3737888 (办)0458--3738505 13945892000<br>丁德志──(办)0458--3738755 (宅)0458--3732618 13804852555<br>于国祥──(宅)0458--3738818 (办)0458--3738189 1370458--1003<br>610办公室 0458--3738551<br>肖靖宇───13945880911 <br> : 王喜
黑龙江省防范办公室(“610 办公室”)电话:0451-3609924<br>(可能有变动)<br>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区号:0451,邮编:150090<br>主任:石兰波<br>副主任:刘伟国、李孝军<br>国剑尘 82817828宅87393666、13304516333<br>顾松海 13804536212<br>刘伟国 82817858宅86315259、13945049592<br>郭岩 82817859宅88346098、13804553549<br>[秘书处]<br>刘延滨82817816宅13303607300<br>王光军82817802宅82663942、13904646201<br>苗琼82817816宅82631675、13339409566<br>值班室82817802传真82817856<br>[综合调研处]<br>李东生82817807宅13019019010<br>周林生82817807宅13313661333<br>[协调指导处]<br>李孝军82817810宅13796659281<br>黄英斌82817811宅83010971、13613663997<br>冯江滨82817809宅87011788、13313607800<br>艾洪武 13946743885、13945840992、宅0451-3343030<br>张子龙 13114688317
佳木斯监狱(莲江口监狱)叶枫(叶峰), 现任佳木斯莲江口监狱监狱长 办电:8816001 手机:13351666999 <br>李好军,现任佳木斯莲江口监狱副狱长 办电:8816007 手机:13504691000<br>张玉成,现任佳木斯莲江口监狱政委。<br>于义枫, 佳木斯监狱集训队大队长,警号:2316473<br>申庆新,佳木斯监狱集训队副教导员,警号:2316129<br>刘淼森,佳木斯监狱集训队二中队指导员<br>徐亮,  佳木斯监狱集训队二中队中队长<br>杜岩,  佳木斯监狱集训队二中队警察<br>刘昌余,原佳木斯监狱副监狱长。<br>王占利,原佳木斯监狱监狱长(正职)。<p>监狱政委办公室电话:8816002 <br>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监狱长吕允强 办0454-8816201  手机13359639666 <p>监狱狱侦科相关电话<br>科 长 刘西波 办公室电话:8816203 手机:13512643500<br>副科长 胡新宇 办公室电话:8816210 手机:13512699966 <p>佳木斯监狱教改科相关电话<br>科长曹健武 办公室电话:8816205 手机:13284549287<br>陈 健 办公室电话:8816281 手机:13945481615<br>冯忠庆 办公室电话:8816610 手机:13512699557 <p>佳木斯监狱狱政科相关电话<br>科长 杨旭伟 办公室电话:8816202 手机:13512699799<br>李学健 办公室电话:8816209 手机:13512699090<br>王志凯 办公室电话:8816209 手机:13359643055 <p>另:四监区其它中队负责人及电话:<br>二中队:中队长肖继斌,指导员李平生, 办:0454-8816672<br>三中队:中队长王志凯,指导员唐建国, 办:0454-8816673<br>四中队:中队长周庆国,指导员殷杰,   办:0454-8816674<p>二大队教导员赵金鹏手机:13512699128<br>教改科长曹建武手机:13284549287 : 崔彦平申庆新刘淼森徐亮于义枫杜炎刘晓青叶枫
黑龙江省政法委黑龙江省政法委执法检查室0451-53636318<br>黑龙江省政法委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74号 邮编:150080<br>黑龙江省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建盛<br>联系电话;0451-86358822
金山屯看守所所长: 顾秉义 b-0458-3738449
伊春市洗脑班 : 周合珍顾松海
北京最高人民法院
佳木斯市政法委佳木斯市政法委<br>刘臣 13359630336<br>高伟利 13351663579<br>何先南 18946472255<br>曹宪斌 13946451001<br>曹宪斌 17704540001<br>宋文锋 13845470005<br>徐佳才 13803653098
佳木斯市政府
前进劳教所(前进戒毒所)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br>地址:机场路前进村附近(水田农场) 邮编:150078<br>电话:0451-84115086 卫生科电话:0451-86991418<br>所长叶云 警号2343006、13945666688、13936139139<br>所长王某,男,警号2343001<br>一队队长王敏警号2343072、0451-86953257、13945190070<br>所长:王亚罗 警号:2343002   13304645999<br>副所长:孙辉军<br>一队教导员张艾辉 女,警号2343046<br>一队副队长刘畅 警号2343105、0451-86953257<br>警员张艳丽,女,警号2343093、15946091925<br>警员杨国红,警号2343031  13948190154 13945190154<br>恶警科长孙晓辉,警号2343027、43226340<br>科长陈丽华13945666688<br>张波13946166178<br>许春凤139364641<br>周丽凡13946069188<br>陈丽华13945666688<br>管理科:科长陈立华 警号:2343023 13945666688<br>王欣滨  贾宏伟<br>教育科:叶云、王晓伟<br>卫生科:大夫孙哲 :0451-86991418 : 叶云王亚罗王敏
北京信访局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信访支队<br>地址:北京市公安局法制总队信访支队<br>邮编:100740
金山屯区610宫富,男,伊春市金山屯区政法委干部,电话0458-3732799 手机13664582799<br>唐海军,男,伊春市金山屯区政法委书记兼副区长,(此案指使者)电话0458-3738629 手机13845811527<br> : 秦汉东宫富
佳木斯市检察院
佳木斯市合江检察院佳木斯市合江检察院 <br>检察长 唐加振<br>手机:13845463333 电话:0454-8620059(办) 8321555(宅) : 唐加振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27号 邮编:150090<br>总机:82392114<br>张述元 82392130(办)<br>薄宏奎82392017(办)<br>幕黎强 82392003 (办)<br>马先兰 82392106(办)<br>崔军 82392018 (办)<br>刘永忠 82392008(办)<br>郝伟大82392007(办)<br>佟利建 82392009(办)<br>李哲 82392012(办)<br>王国新82392077(办)<br>于大海 82392066(办)<br>值班室 82392816 82392024 传真 82292042<br>办公室 82392789 办主任 82392101<br>督查室 82392997 政治部 82392129<br>干部处 82392468 宣传处 82392048<br>教育处 82392905 离退休82392186<br>立案一庭 82392169 立案二庭82392183<br>刑一庭 82392197 刑二庭82392271<br>刑三庭82392219 民一庭 82392296<br>民二庭82392601 民三庭 82392657<br>行政庭 82392636 赔偿办 82392148 : 张印峰王滨红
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
哈尔滨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16号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
黑龙江省纪检委
金山屯区政法委
黑龙江省司法局司法所 : 王某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31日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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