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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素华

简介:
王素华
(Wang,Suhua), 女 , 五十多岁 , 重庆渝北区大法弟子,女儿杜娟被迫害致死。

因炼法轮功,去京上访,于1999年12月20日被关押到四川成都郫县看守所。2000年1月,郫县招开非法的“公判”大会,所里被劫持的二十几个法轮功学员被戴上手铐挂牌游街。在公判会上,法轮功学员被押上第一排站在犯罪人员的前面当街示众。当时王素华微笑了一下,公安局张副局长便恶狠狠地说:“王素华,你还笑,等会儿回去叫你哭!”

回到看守所,暴徒马上给王素华戴上刚从死刑犯脚上取下来的脚镣。并戴上“烟杆手铐”(即钢筋做的,一头是圆卷套在脖子上,中间是钢杆连接另一头的手铐,手向前伸直不能弯曲。)。“烟杆手铐 ”整整戴了六天六夜。不能活动也无法睡觉。吃、喝、拉撒只能依靠同监室功友帮助,手铐嵌进手腕,手肿得像两只馒头。脚镣直到押送去成都市宁夏街转运站时才取下。

当时在郫县看守所受到同样酷刑的还有同修郭仕琼、郑启兰。郭仕琼在戴上刑具之前被看守所的男恶警用胶棒狠狠地毒打,恶警打得气喘吁吁。郭仕琼的整个臀部、大腿被打成了紫黑色。因郑启兰在监室门上写了“法轮大法好”几个字,被一姓谭的男恶警打了十几个耳光,脸上的指印红一道、紫一道。王素华也同时被姓谭的男恶警打了十几个耳光。

2000年2月初,王素华被押送到四川省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执行劳教。开始在六中队做苦工,每天被强制超时劳动十五、六个小时。干警安排两到三个劳教人员(主要是吸毒者)“包夹”一个法轮功学员。不准背诵师父的讲法、不准炼功。炼功便被打。有一次王素华因为炼功,被干部指使包夹人员在地上拖着走出十几米远,尾鷑部皮肤被磨烂,还被几人抬起来,往楼上撞。撞完了扔在厕所门前的污水坑中。

一次劳教所开大会,污衊法轮功(劳教所经常开这样的诽谤大会)。许多同修站起来高呼“法轮大法好!”包夹人员便飞快地冲上去将喊口号的人按倒在地捂住嘴。王素华也被按倒在地,还被一护卫队男警一拳猛击。另一法轮功学员陈文琼被护卫队男警暴打并拖出会场。

2000年6月20日王素华被关押到五中队,一次因炼功,十几人被包夹人员用尼龙绳子捆绑起来。大家绝食,干部使用不准洗漱来惩罚。当时正值夏天,马桶也在房间里(不准出门上厕所)。

有一次听说上面要来人检查,干部叫大家戴上胸牌,王素华不戴胸牌,被五中队尹丹副队长用高压电棍电击手臂,持续放电。甚至将电棍从腋下伸进衣服里电击乳房。电得全身痉挛。第二天被电击过的皮肤发黑坏死。

还有一次因为炼功,被五中队管教罗炜电击打耳光。(罗炜现仍在入所队,仍在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

2000年11、12月的一天,劳教所教育科李志强科长到七中队给全中队的法轮功人员“讲课”。王素华发言讲述同修尹华凤被“包夹”人员脱光衣服站在镜子面前羞辱一事。李科长想隐瞒事实,否认有此事。当事人尹华凤站出来证实事实。李科长恼羞成怒,王素华因此而被延长教期。被非法超期关押两个半月。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手铐/脚镣高强度超负荷劳动电刑加期(延期)/超期关押非法关押毒打/殴打绑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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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区号:0832<br>传真:5212057<br>总机:521205l、5212052<br>办公室:5212057<br>地址:资中县公民镇楠木寺 邮编:641200<br>所长:王保军 5212189(办)<br>教育科科长:李志强<br>八中队队长:李奇<br>七中队队长:张小芳 : 罗炜
郫县看守所郫县看守所<br>地址:成都市郫县安靖下街36号电话:(028)87814800<br>郫县看守所:87925144 咨询电话:028-86181661 传真:028-86952148<br>信箱:ca@scxsls.com

更新日期: 2009年8月2日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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