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富生(福生)
简介:
朱富生(福生)(Zhu,Fushengfusheng),
男 ,
38岁 ,
新疆大法弟子。乌市新市区公安分局“六一零”恶警以上网为由,非法判大法弟子朱富生两年徒刑,关押在新疆乌市第五监狱。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大法弟子朱福生被送到第五监狱,原来被非法判刑两年,当时只剩下约半年时间到期。但第五监狱为了配合新疆邪党机构把第五监狱设为全疆关押法轮功学员基地的邪恶举措,蓄意在监狱内打造高压态势,并授意犯人中个别紧跟恶警的坏人,对朱福生栽赃陷害。由朱福生的“包夹”和组员共同引诱他讲有关法轮功真相,并蓄意断章取义,共同做证,以证言形式构陷朱福生。 二零零七年五月,大法弟子朱富生向人讲真相,被坏人举报,由新疆第五监狱610头子张勇军一手主抓的这件丑事第一次上呈新疆乌鲁木齐八家户人民检察院时,竟被退回案卷,理由是证据无力,最多只能加刑一年,起不到打造高压态势的作用。之后恶警张勇军领着监狱610班组在一帮心照不宣的恶人共同“丰富”证据后,乌市中级法院非法给朱富生加刑四年,共六年。 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止,大法弟子朱福生还被非法关押在新疆第五监狱。 二零零七年年,在第五监狱二分监区被关押的大法学员朱福生,因为宣传九评,监狱“六一零”又气又怕,阴谋加大迫害力度。“六一零”主任恶警张勇军、李发云和二分监区长徐峰、管教刘小俊合谋,唆使二分监区恶犯王彦军、李永强、李建奇、吐尔逊买买提把朱福生说过的话写下来,没说过的也编出来,让他签字。朱福生拒绝签字,几名犯人开始对他毒打、折磨,最后强迫他签了字。 最后“六一零”办公室拿着这份材料上报监狱,提出加刑报告,负责加刑的狱内侦查科科长刘道友、副科长郭勇上报法院。在被加刑期间,朱福生在押号老虎凳上度过了几个月。邪党法院最后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非法对朱福生加刑四年。他的原判刑期是两年,加刑的判决书就在他快两年期满的最后几天下达。后恶警将朱福生关到七分监区“转化”。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毒打/殴打 ;
非法判刑;
恶人举报;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新疆第五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新疆第五监狱非法关押着三十一名大法弟子
新疆第五监狱极尽各种手段迫害大法弟子
新疆大法弟子受迫害部份情况
责任单位及恶人:
新疆第五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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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拥军
更新日期: 2009年6月26日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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